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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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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超手段的组合,就变得非常必要。可惜在这方面有自觉意识的国家并不多,倒是那些有多样利益追求的非国家组织,在极力寻求多种手段的组合运用。如俄罗斯黑手党为攫取财富,把暗杀、绑票和使用黑客攻击银行电子系统等手段组合在一起;一些恐怖组织为政治目的,把投放炸弹、劫持人质和网络袭击等手段组合在一起;索罗斯之辈为在金融市场上混水摸鱼,把汇市、股市、期市的所有投机手段都加以组合,并利用舆论广造声势,诱导纠集像美林、高诚、摩根-斯坦利这些“巨无霸”与其联手⒆,形成规模巨大的市场合力,展开一场又一场惊心动魄的金融大战。 这些手段大都不具有军事性质(虽然时常会带有暴力倾向),但其组合使用的方式,却对我们在战争中如何有效地使用军事或非军事手段不无启发。因为在今天,衡量一种手段的有效性,主要不是看手段的属性和它是否合乎某种伦理标准,而是要看它是否符合一个原则,即实现目标的最佳途径原则。只要符合这一原则,即是最佳手段。其它因素虽不能说可以完全忽略不计,但却必须以有利于目标的实现为前提。这就是说,超手段组合首先要超越的不是别的,恰恰是手段本身所隐含的伦理标准或原则规范。而这远比把一些手段与另一些手段组合在一起,更困难也更复杂。 【⒅见卡尔·多伊《国际关系分析》,世界知识出版社,P272-273。】 【⒆巴顿·毕格斯作为摩根斯坦利控股公司的全球策略分析员,被认为是全世界最有影响的投资策略家,因为他是这家有300亿美元公司的总裁,并握有15%的股权。在泰国和香港金融风暴前,他和他的公司都有所举动,为投机家指引方向。(参见《中国社会科学》1998年第6期,宋玉华、徐忆琳《当代国际资本运动规律初探》一文)】 只有完成了对既有观念的超越,才能使我们摆脱禁忌,进入手段选择的自由-超限之境。因为对我们来说,仅仅通过现成手段去实现目标是不够的,还需要找出实现目标的最佳途径,即如何正确有效地运用手段,换言之,就是如何有意识地把不同手段组合起来,创造新的手段去达到目的。比如,在经济一体化时代,某个经济大国如果想打击它国经济,同时也打击其防务,完全可以不采用经济封锁、贸易制裁或军事威慑、武器禁运之类的现成手段,而只需调整本国的金融政策,以货币升值或贬值为主,组合以舆论造势、改变规则等手段,就足以使目标中的国家和地区出现金融动荡、经济危机,削弱其综合国力包括军力。 从东南亚金融危机导致该地区军备竞赛热降温的事例中,即可看出这种可能性完全存在,虽说此次危机并非哪一大国有意改变本国币值所致。即使像中国这样的准全球性大国,目前也已具备了只要改变自身的经济政策,就可对世界经济造成冲击的能力。如果中国是个自私自利的国家,在1998年违背诺言,让人民币贬值的话,肯定就会使亚洲经济雪上加霜,同时也将诱发世界资本市场的激变,其结果就连依靠外国资本流入支撑本国经济景气的世界第一债务国美国,也必然受到经济重创,这样的结局肯定会胜过一次军事打击。 声气相通、利益相连的现实,使战争的外延日趋扩大,也使任何一个举足轻重的国家,都具备了多种而不仅仅只靠军事手段威胁他国的能力。单一手段在使用中将越来越收效甚微,多种手段并用的优势愈见凸显,这就为超手段组合并把这种组合运用到战争或准战争行动中敞开了大门。 §超台阶组合 当一场战争成为一段战史,像钢水般逐渐冷却的战争过程,就会一点点凸现出来。从最初的、小规模的、局部的战斗,到由这些战斗前后左右拼接而成的战役,再由数个甚至更多的战役构成的战争,最后还可能由一场战争蔓延成一次洲际或世界性的大战……战争,就这样沿着一级级看不见的台阶走了过来,也许还将这样一级级台阶的走下去。每一级台阶上,都布满了呻吟的伤兵和阵亡者的尸体,布满了胜利者高扬的炮口和失败者丢弃的枪支,也布满了许多愚蠢的或睿智的计策、谋略和方案。如果我们从战史的最后一页,一章章地往前翻,就会发现,一切过程都是累积,一切结局都由累积而成。胜利是累积,失败也是累积。对交战双方而言,通向结局的道路是同一条,唯一的区别,是看你拾级而上,还是拾级而下。飞跃和突变,都发生在你踏上最后一级台阶的那一刻。 这似乎就是规律。 而规律是需要尊重的,对规律的违背或打破则须慎重。 问题是我们所想的,恰恰正是如何违背或打破这一规律。我们不认为所有的战争,都必须一级级循序渐进,直到累积出决定命运的“那一刻”。我们认为,“那一刻”是可以制造出来的。找到能够不断地制造而不是等待累积到那一刻的办法,并将它固定成一种战法,这就是我们要做的事情。 我们当然知道,一次战斗构不成一场战争,就像一名士兵构不成一支军队一样,但这并不是我们想说的问题。我们的问题是,如何用一种方法打破所有的台阶,并将这些台阶任意组接拼装,比如把一个战斗或战术级的行动,直接与战争或战略级的行动组合对接。如同把肢体、躯干和头颅任意拼接一样,使战争变成一条可以在所有环节上随机组合、亦可在任何方向上自由摆动的龙。 这个方法就是“超台阶组合”。台阶也是一种限制,与国家界限、领域界限和手段界限相同,都是超限组合战在实际运用时需要超越的界限。 赫尔曼·康恩曾把通向核战争的门槛分成若干级台阶,类似的台阶同样存在于其它样式的战争中。但如果真的按照康恩的思路走,就会发现,44级台阶的划分过于琐细且不便操作⒇,并由于更多的着眼于从战争的烈度去划分台阶,而缺少了对战争层级的实质性洞察。在我们看来,从战争的规模和与其对应的战法这两方面切入,战争台阶的划分便可以大大简化,分为四个层级就足够了。在这一点上,我们和美国某些军事分析家的看法基本一致,只是提法上有所不同。具体划分如下: 【⒇关于赫尔曼·康恩的《升级阶梯:概括的(或抽象的)说明》,可参阅卡尔·多伊《国际关系分析》,世界知识出版社,P234。美军则通常把战争活动分为三个等级:战略级;战役级;战术级。(见美国空军条令AFM1-1《美国空军航空航天基本理论》1992年版,军事科学出版社,P106-111)】 大战-战策 战争-战略 战役-战艺 战斗-战术 第一级,“大战-战策级”。从规模上,是以超国家为上限、以国家为下限的军事和非军事战争行动。与之相对应的战法是“战策”,也就是柯林斯所谓之“大战略”。因这一级战法,主要涉及战争的政治策略,故我们名之为“战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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