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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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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距离池塘不远处的地方,他们找到了去年枯萎的羊齿植物所形成褐色软地,在那之后则是长满了深绿色叶子的月桂树,旁边围绕着香柏木的斜坡。他们决定在此休息,度过一个看来将会相当明亮、温暖的白天。这个天气适合在伊西立安的草地和森林中漫游,可惜的是,虽然半兽人讨厌阳光,但这里还是有太多他们可以躲藏、监视的地方了,而且,还有许多其他索伦的耳目混杂在此地;当然,就算没有其他的考虑,咕鲁也不会愿意在大黄脸底下行动的。很快的,太阳就会越过伊菲尔杜斯的阴暗山脊,而他就会在那光明和高温下昏倒,趴在地上动弹不得。 山姆一路上想的都是食物,现在,在终于度过了那黑暗、绝望的大门之后,他并不准备像主人所说的一样,完全不思考完成任务之后的生活;反正,他还是觉得应该把精灵的干粮保留下来,留待日后状况更糟糕的时候再来救急。在他评估干粮仅够三周食用的那天算起,到现在又匆匆过了六天。 “如果以这个速度来看,三周能够到达火山就算运气好了!”他想:“而且,我们还有可能会想要回来,真的有可能!” 除了这些考虑之外,在经过一整夜的跋涉和早上的盥洗及饮水之后,他觉得饥肠辘辘。他真正想要的是一顿早餐或是晚餐,在袋边路的老厨房中,坐在炉火边好好享受。他脑中灵光一现,于是转向咕鲁,咕鲁正准备悄悄溜走,此时正好四肢着地趴在地上。 “喂!咕鲁!”山姆说:“你要去哪里?狩猎吗?来,听我说,老家伙,你不喜欢我们的食物,我也很想要换换口味。你的新口头禅叫作‘随时效劳’,那么,你可以替一名饥饿的哈比人找到吃的东西吗?” “是的,或许吧,是的,”咕鲁说:“史麦戈愿意帮忙,只要他们开口要求,只要他们好声好气的请史麦戈去做。” “当然!”山姆说:“我就是请你去做,如果这样不够客气,就算我求你帮忙吧。” 咕鲁消失了。他离开了好一段时间,佛罗多吃了几小口的精灵干粮之后,也趴在干蕨叶上睡着了。山姆看着他,晨光刚溜进树叶下的阴影中,但他依旧可以清楚地看见主人的脸孔和那双放在胸前的手。他突然间想起佛罗多受了重伤之后,躺在爱隆屋子床上的样子。在山姆持续注视着他的时候,注意到他体内似乎闪动着某种光芒,而这种光芒变得比以前更清楚、更强烈了。佛罗多的表情十分平和,恐惧和担忧的痕迹都已经离开了;但那张脸看起来依旧苍老、苍老而美丽。似乎之前的岁月痕迹在平日都隐而不见,现在才显露出来,但旁人依旧可以看出来这张脸是属于谁的面孔,至少,山姆是这样认为的。他摇摇头,似乎有千言万语,却不知该如何表达,只能呢喃着说:“我敬爱他,他就像这样,有时那光芒会穿透出来。不过,不管有没有这光芒,我都敬爱他!”咕鲁悄悄地溜了回来,从山姆背后无声无息地看着。他看着佛罗多,最后闭上眼,一声不响地走开来。山姆一段时间之后走到他身边,发现他正嚼着什么东西,一边自言自语。地面上则是两只小兔子,咕鲁的双眼一直贪婪地看着它们。 “史麦戈乐意效劳,”他说:“他带来了小兔子,好兔子。但主人睡觉了,或许山姆也想睡觉。还想要兔子吗?史麦戈很想帮忙,但没办法一次抓到那么多东西。” 不过,山姆倒是一点也不反对吃兔子,他也清楚明白地告诉了史麦戈,至少煮熟的兔子没问题。所有的哈比人都会做菜,这门学问是在他们学会写字(有许多人很可能根本没时间学会这部份)之前,就开始研究的博大精深之道。不过,即使以哈比人的标准来看,山姆都可以算上一名好厨子,只要有机会,他就经常会在野外露一手他的厨艺。即使到了今天,他的背包中还是带着一部份的厨具:一个小的火绒盒、两个小平底锅,小锅正好可以装进大锅内,锅内则还有一柄木匙,一根短柄的双头叉以及几根备用的叉子。在背包的底部还藏着另一个小盒,里面是调味的无价宝藏:盐,但他还是需要火和一些其他的东西。他一边掏出刀子,磨利之后开始剥兔子皮,一边思索着这件事情。他不能够把熟睡的佛罗多就这么丢在这边,即使几分钟也不行。 “听着,咕鲁,”他说:“我有另外一个任务给你,去把这些锅子装满水,带回来!” “史麦戈会去拿水,是的,”咕鲁说:“但是哈比人想要那么多水干嘛?他已经喝过了,也洗过脸了。” “别管那么多,”山姆说:“如果你猜不到,你很快就会亲眼看到了。你越快把水拿回来,就可以越快知道。千万别把我的锅子弄坏了,不然我就把你剁成肉酱。” 在咕鲁离开之后,山姆又看了佛罗多一眼。他依旧静静地睡着,但山姆突然间注意到他脸和手似乎都只剩下皮包骨而已。“他太瘦了,”他嘀咕着:“不像个哈比人,如果我可以把这些兔子煮好,我就把他叫起来。” 山姆收集了一堆最干燥的蕨叶,又去附近找了一堆树枝和枯木,附近那株香柏木给了他不少柴火。他在离佛罗多不远的河岸旁挖了一个小洞,将所有的柴火都丢了进去。经过他的巧手拨弄之后,很快的升起了一小堆火,它只冒出淡淡的青烟,却有种浓郁的香味。他弯腰吹着小火,准备插进更大的树枝来将火弄旺些。咕鲁正好小心地捧着平底锅回来,一边自言自语的咕哝着,他把锅子放了下来,这才发现到山姆在做些什么。他低声惊呼,似乎又害怕又生气。“啊!嘶嘶——不要!”他大喊着:“不可以!笨哈比人,蠢哈比人,没错,蠢!他们绝对不可以这样做!” “不可以做什么?”山姆惊讶地问。 “不可以弄出这种可怕的红舌头,”咕鲁嘶嘶地说:“火,是火!这很危险,没错,真的危险,它会烧人或杀人,而且还会把敌人叫过来,是的,它会的!” “我不这么认为,”山姆说:“只要你不把湿的东西放上去,弄出浓烟来,我想它就不会引人注意。不过,就算它会冒烟,我也不在乎,我准备冒这个险——我要炖兔子!” “炖兔子!”咕鲁垂头丧气地说:“糟蹋了史麦戈留给你的好肉,可怜的史麦戈肚子饿啊!为了什么?笨哈比人,为了什么?它们还小,肉很嫩、又很甜。吃掉它们,吃掉它们!”他用手戳着已经剥皮、靠近火边的兔尸。“别吵,别闹!”山姆说:“每个人的喜好不同,我们的面包会让你呕吐,生肉则会让我呕吐。如果你把兔子给我,那就是我的了,我爱吃爱煮不干你的事。而且我也煮了,你不需要一直看着我。你可以自己去抓兔子,爱怎么吃就怎么吃——等等,最好别在我面前吃。这样你就不需要看见火,我也不需要看见你,我们两个人都会比较舒服。如果你不放心,由我来负责让这火焰不冒烟。”咕鲁嘀咕着退了回去,钻进附近的森林中。山姆忙碌地搬弄着平底锅。“哈比人拿到兔子,”他自言自语道:“就是要拿香料和根茎类植物来配,特别是马铃薯,当然更别提面包了,看来我们应该可以变出一些香料来。” “咕鲁!”他轻声说:“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麻烦你啦,我想要一些香料。”咕鲁从附近的森林中探出头来,看起来既不友善、也不太愿意帮忙。“几片月桂,一些百里香、几根鼠尾草就够了,请你在水滚之前找回来。”山姆说。 “才不要!”咕鲁说:“史麦戈不高兴,史麦戈也不喜欢臭臭的叶子。他不吃草,也不吃树根,不,宝贝。除非他肚子很饿或很不舒服,可怜的史麦戈。” “如果史麦戈不听话,那么当这水滚了之后,他就会被非常非常烫的水泼到,”山姆威胁道:“山姆会亲手把他脑袋放进去,是的,宝贝。如果现在是产季的话,我也会请他去找芜菁和萝卜还有马铃薯,我打赌这里有很多好的野生植物,我愿意为了五六颗马铃薯付很多钱。” “史麦戈不去,喔,不,宝贝,这次不去了,”咕鲁嘶嘶道:“他害怕又非常疲倦,这个哈比人又不好,一点也不好,史麦戈不要去挖什么根和萝卜还有马铃薯。马铃薯是啥,宝贝,呃,啥是马铃薯?” “洋——芋——啦,”山姆说:“是我老爹最喜欢吃的东西,也是很适合用来填饱肚子的好食物。不过,你应该找不到,所以也不要看了。史麦戈,乖一点,替我找这些香料,我会比较相信你的。而且,如果你找到我要的洋芋,把它带回来,我这几天会煮马铃薯给你吃。真的:詹吉大厨作出来的炸鱼和薯片,你无法拒绝的诱惑哦!” “才怪,才怪,我们可以。烧焦好鱼,浪费浪费。现在就给我鱼,把臭薯片留下来!” “哼,你没救了,”山姆说:“给我去睡觉!” 到了最后,他还是得自己去找做菜要用的东西。但是他不需要走太远,至少不需要走到会看不见沉睡主人的地方。山姆坐着思考了片刻,一边等待水滚。天色越来越亮,四周也变得相当温暖,草地上的露珠也渐渐消退。很快的,切块剁好的兔子就在平底锅中噗噜噗噜地冒泡。山姆在等兔子肉炖熟的时候几乎睡着了,他炖了将近一小时,中间不停地用肉叉测试肉的熟度,并且尝尝汤汁的味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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