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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


  §2

  茱莉亚把车开进威彻斯特机场的临时停车场后,拿起放在座椅上的皮包急忙冲向航站。刚才突然有个超过四十五分钟的电话会议延误了她的行程,她担心会因此错过班机。

  她周一就跟寇弗医生约好了会诊时间,同时也取消了周五下午所有的行程,以便享受一下即将当妈妈的喜悦。

  车内的椅子上有三个尺寸和样式都不同的相框。这是她今天早上在前往机场途中一家文具礼品店买的。她不确定超音波照片到底有多大,于是买了三种尺寸。今天晚上,她要把超音波照片拿给尼克看,给他一个惊喜,一想到这个她就兴奋无比,她还准备了泰迪熊包装纸和苏斯博士〔Dr. Seuss。美国知名儿童书作者,擅长结合文字韵律与图画〕写的《穿袜子的狐狸》童话故事书。小时候她最喜欢听爸爸念这本书给她听,她希望尼克也能持续这个传统,念给他们的小孩听。

  虽然他们的小孩在子宫内的照片还很小,但这是他们真正成为家庭的首张照片,他们会把这张照片放在书房的架子上,跟那些到各地度假时拍的照片摆在一起。

  她看看手表:十一点〇一分。飞机在十一点十六分起飞,说不定她可以赶得上。毕竟这是座地方性的小机场,队伍一向都很短,通关时也很少拥挤过。

  她拿到登机证,快速通过安检,抵达登机门时,看到大家才刚开始登机,她觉得安心许多,也感到一股难以压抑的兴奋。她很想立刻打电话告诉尼克自己现在在做什么,她想跟他说宝宝的事,但最后她的耐心获胜,她想看到他脸上的惊喜。当他得知她体内孕育着一个小生命时,一定也会跟她一样高兴,她喜欢他开心地把她拥入怀中的感觉。

  尼克不知道她的行程,不知道她今天要飞去波士顿,这使她有点愧疚。他一点都不喜欢空中旅行,坚持要她每次坐飞机都先通知他,而且降落后一定要打电话给他报平安。但她担心自己在一个对她了如指掌的男人面前说谎,铁定会被拆穿。

  几个小时前,他因为要跟他不喜欢的朋友吃饭而生气,闹得不大愉快,她也假装生气响应,内心却在偷笑,因为这只是为了让这次惊喜更加甜蜜的小计谋。

  每次想到尼克,她仍会怦然心动,十六年前初次见面时,他站在泳池边的模样令她心动,那种感觉她至今依旧能感受到。尼克不知道她此时在哪里,但她对他的每日行程就跟自己的一样清楚。他今天会在家工作,很可能坐在书房的皮椅上,一忙八个小时,连东西都忘了吃,头也没抬一下,完全忘了时间。

  ※※※

  尼克坐在奥迪车上,拿着手枪,检查完保险后,便把枪塞进身后的腰带。他开车经过繁忙的拜瑞丘市中心,这里依旧是老样子──妈妈们推着婴儿车到“郡厨房”去吃午餐、工人到百老汇披萨店买今天的第一片披萨、园艺设计师到玛莉安园艺中心装满一卡车的花草绿叶、房屋中介经纪人在公司门口啜饮咖啡,闲聊最新的数据、爸爸们想赶在跟孩子去海边度周末假期之前,到镇上的银行提领现金。

  人们的生活有无数交集,挥手吻别,微笑拥抱,小镇生活与这些平凡事物息息相关,但这样平静的生活不到一小时后就要澈底改变。

  尼克转弯开往警察局,深思熟虑后,他决定采用最简单的解决办法。尼克不是什么超级英雄,不曾当过兵,也不是什么打击犯罪的专家。他不能到犯罪现场乱开枪,以为自己在把跟抢劫案有关的人全杀光后还能幸存。而且,谁知道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他只是一个想挽救妻子性命的男人罢了。

  他现在明白自己能信任的人只有一个,而且这个人也有足够的能力和权力,他已经见过他对法律的忠诚,见过他如何反抗那名贪污的表哥,也在空难现场见识过他面对灾难时展现的情操和是非观念。尼克知道自己可以信任这个人,这个人一定能做出正确的事。

  ※※※

  山姆·卓弗斯拉长小型三角架,将六英寸微型雷射机稳稳地架在地面上,他把镜头对准东边监视停车场的摄影机。这些雷射光会使摄影机画面出现高光谱的噪音噪声。虽然无法破坏摄影机,但能干扰照相功能整整十五分钟,超过这个时间后,警铃就会响,表示系统受到干扰,会有人来调查。他对西边和北边的摄影机重复以上动作,解决了摄影机的问题。这十五分钟内,停车场的任何动静都不会被拍到。随后,他从口袋拿出无线电,按了三下对话钮。

  山姆虽然很瘦,但却有个啤酒肚挂在腰上。他穿着棕褐色的斜纹裤和白色棉布衫,袖子卷起来,搭配一双卡洛斯名牌便鞋。他的衣着完全不符合大多数窃贼的打扮,他的褐发旁分,已经有变白的征兆,眼神疲惫,眼睛布满血丝,隐藏在雷朋牌太阳眼镜底下。

  四十九岁的山姆既年轻又苍老。他从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做事一向随心所欲,他从少年时代就是如此,但他的名声却跟他自己感受到的不相符。

  笼罩在哥哥保罗的阴影之下,绝大部分的人都不记得山姆的名字,只说他是保罗的弟弟。如果有人敢说:“喔?我怎么不知道卓弗斯家有两兄弟?”他便会非常生气。

  从年轻时代开始,山姆得到的评价就不怎么样。不管是在父母眼中或在他人眼中都是如此。所以他选择走跟他哥哥相反的方向。

  山姆跟一些坏朋友厮混,认为毒品、酒精、打架和四处闹事比较适合他的个性。他很享受吸毒的亢奋和叛逆的乐趣。

  山姆十七岁时逃到加拿大,不是因为他怕上战场,而是因为他知道这样会让父亲勃然大怒。他后来就成了大家眼中的异类,但这样至少给了他一点能让人辨识的身分。

  多年来,他在各种职场工作。不动产业、金融业、营销市场。他总想成为那一行的佼佼者,但在基层都待不过一年;他知道自己很聪明,只是苦无机会可发挥长才。

  然而,虽然他老是失败,保罗还是会照顾他。他需要工作的时候保罗就会给他工作,让他永远都有薪水领,甚至还给他公司股份,让他有点东西可以留给孩子;保罗从不曾批评他的错误,父亲对他失望透顶,常说一些刺伤他的话,但保罗却从不曾评断他。

  大约一年前,山姆终于领悟到何谓现实,他的房子和舒适生活全都是靠哥哥的恩赐;他终于肯承认那件自己早就知道的事实:他不过是靠哥哥施舍才能过活的人,保罗同情他、可怜他,所以才会照顾他。

  山姆很生气,愤怒至极,所以更想上进。

  有一天他打电话给保罗,说自己想在他的公司工作──他想要真正的工作。他每天出勤满八个小时,帮忙拉生意,有生以来第一次完成了一点事情。他觉得很累,从不曾这么累过,但却很有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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