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奇幻小说 > 第13个小时 | 上页 下页 |
六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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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尼克躺在书房的地板上,因好友的死嚎啕大哭,也因必须再次将茱莉亚留在那里、独自面对死亡而伤心。 现在,事情已经不再是为了让她在六点四十分免于被杀,而是要让她在一点钟时不会落入丹斯手中,任他宰割;还有,他必须改变马可仕的未来,这种未来都是他造成的,他最好的朋友义不容辞地帮他,即使他说出令人难以置信的经历和金表的事,他也愿意相信,为了救茱莉亚,马可仕牺牲了生命,结果却徒劳无功。 尼克想扮演上帝,如今终于自尝苦果。 生命的蓝图早已定案,许多事情都无法挽回,然而尼克却像玩西洋棋似的到处横冲直撞,拚命地在已全盘皆输的棋盘上移动棋子。他没办法救他的朋友,只是一再地被掷回过去,彷佛被希腊神话中的宙斯和阿西娜玩弄一般。只是他的宙斯穿着双排扣的蓝外套,给他一个连爱因斯坦都没听过的神秘金表。 过去九个小时的行为产生的每个余波、每个错误都会造成影响,跟他原先的情况混合成新的未来。他的生命一片一片地被撕碎、剥离。 谁能预料我们的命运会走哪一条路?谁知道在命定的旅途绕道之后,会让我们陷入灾难还是远离灾难?再无私的行为也可能引起战争。 如果尼克有机会导正一切,他一定会想办法阻止悲剧发生,但他每次选的路、每次所做的改变却制造出比原来那个未来更糟的状况。 他终于明白,马可仕说得没错。无意中所产生的行为改变的不仅是我们自己的未来,还有我们所在乎的每一个人的未来。 尼克冲上日出大道,拚命催着奥迪汽车的油门。他拿起放在桌上的手机,因为他上次把手机忘在马可仕的车里;他也忘了车钥匙,后来又在衣帽间的钥匙盒内找到它;他已从保险库里拿出手枪,感觉到冰冷的金属贴在他的腰背上。当他打开保险箱、看到枪仍在原位时,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他又一次把枪留在未来,却在过去再度找到它。他试着专心思考这些矛盾。他把枪从保险箱里拿出来这么多次,每次都消除了它在未来存在的可能性。但如果茱莉亚无法存活,他等于是没有未来。 尼克直接开进混乱的市中心。人行道和街道上都挤满了人,交通也严重阻塞,驾驶人站在空转的车旁。所有人的目光都望着天上的黑色浓烟,爆炸的火球照亮了被黑烟笼罩的天空,三秒钟后,地面摇晃,发出一阵轰隆声。 拜瑞丘犹如正经历一场大战,地平在线有个巨型怪物准备伸出魔爪,将他们生吞活剥。镇上充满恐怖慌乱的气氛,店员纷纷关门收摊,停车场也迅速清空;男男女女双手颤抖,疯狂地拨打手机,却忘了自己的亲人究竟是坐哪一个航班;孩子们睁大眼睛望着大人,不知道他们看到的是什么。 死神已降临在拜瑞丘。 大家望着苏利文运动场的方向狂喊尖叫,行人冲下人行道,急忙钻进车里。远方的半路上传来消防车令人紧张的鸣叫声,警车在大街小巷疾驶而过,尖锐的警笛声断断续续地鸣叫着,在街道上清出一条路。这一切在在表示有灾难发生。 有人开始低声祷告,担心着罹难者和他们的家属。 尼克被困在慌乱的人群中,只能龟速前进。他的目光被汽车仪板表上的时钟吸引,看到这数字使他感觉口袋中的怀表像铅块般沉重。现在是十二点〇五分。 他只剩不到三小时。 路上的车辆终于减少,尼克开上枫树街,朝华盛顿大宅驶去。他打开警示灯,但很快又关掉,直接踩下油门。 他已经忘了时间。 茱莉亚的凌志车停在汉尼寇家的停车场。她还活着,就在屋内某处,她来确认客户是否真的被抢,完全没想过这个抢案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等着她的又是什么样的未来。 他很想冲进去把她拥入怀中,再也不放手,但劫案已经发生了,丹斯和他的同伙已经产生怀疑,开始搜寻证人和保全录像带。最终,他们还是会去找茱莉亚。 他虽想在这场追逐赛中再找马可仕帮忙,但他已经害他死过一次;他也想过带茱莉亚离开此地,但尼克知道,她最后还是会被找到,她的死无法避免,他已经亲眼看到两次。而现在,马纳斯尚未前往空难现场,他也不知道保罗人在哪里。 尼克拿出从凶手身上找到的圣克里斯托弗奖章,却还是看不出任何端倪。他原本以为这个奖章能引导他找到凶手,但这东西只是他口袋里的另一块金属,这个线索根本毫无用处。他本来深信凶手是丹斯,但他脖子上什么都没戴。 他见过夏诺汗流浃背、穿着背心的样子,但没看到他戴任何东西;布纳哈特在茱莉亚遭枪击之前已经被杀,肥胖的蓝道尔是按门铃分散他注意力的人,这样一来,只剩下他没见过的艾利欧和鲁凯,最有可能是他们两个之一,甚至也可能是尼克尚未查出的人。他会继续努力,但对于这条项链是否能证明凶手的身分,他已经不抱希望了。 因为圣克里斯托弗奖章、红木盒、金剑和短刀,尼克领悟,每个钟头、每次死亡全都指向这个原点。所有的事件都集中在汉尼寇劫案。 如果要救茱莉亚和马可仕,最终都得回到这里,他必须预防这起事件发生,假如丹斯没犯下这起劫案,那他就不用湮灭证据。但如果要做到这点,他现在已经不需要进去阻止他们,木已成舟,一切已无法挽回。他得等到上午十一点,在他们进入这栋大宅之前阻止才行。这样一来,他有四十五分钟的时间可以把所有的片段拼接起来,有四十五分钟的时间让他拟出一套计划,逮到一群全副武装的抢匪,由丹斯警探带领的强盗集团。那家伙杀人就像呼吸一样轻松自如。 ※※※ 一位拜瑞丘的警察坐在警车内,眼神紧盯着前方五十码外的白色建筑,手指紧张地敲打方向盘。他的黑边帽搁在座位旁,他很讨厌这顶帽子,不但老是压扁他的红发,而且又很难看。都已经过了七〇年代,为什么到现在还要用这种漆皮边平顶帽的设计?这怎能跟得上时代的潮流呢? 诺兰·布纳哈特从小就渴望当警探,他梦想成为电视剧中聪明绝顶的英雄,能导正错误,从模糊不清的微小线索破解无人能解的悬案。可是他小时候连二次方程式和代数都解不出来,更别提拼图了。 他在拜瑞丘高中念书时跟警察就有很多互动(他当然是和警察敌对的一方)。他从不曾被控什么重罪,他只是个标准的问题少年,常喝酒闹事、扰乱治安,四处打架之类,但他从未做过什么太夸张的事。 布纳哈特期望能快速踏上成功的捷径,可以发财赚大钱,早点摆脱这个可笑的帽子和蓝制服,所以他跟丹斯搭上线,他知道丹斯帮助夏诺警探快速升迁,在几年前跟同事要人情帮忙,才让夏诺比一般人更快达到目标。 现在,如同一般的师徒关系,布纳哈特找到一个能发展事业的出口。他是名有心学习的徒弟,丹斯则是需要学徒的老师。 丹斯告诉他,大家在电视和电影中看到那美好的警察世界根本不存在。案子要不是很简单,要不就是不可能破案,他们的薪水又少得可怜。但如果布纳哈特愿意尝试一条稍微偏离正轨的路,不仅可以在一年内升上警探,还能有优渥的银行存款。光靠警探微薄的薪水绝不可能达到这样的生活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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