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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载封爵


  《周官》曰:王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蕃服。

  《吕氏春秋》曰:太公望封於齐,周公旦封於鲁,二君者甚相善也,相谓曰:何以治国,太公望曰:尊贤上功,周公曰:亲亲上恩,太公曰:鲁自此削矣,周公曰:鲁虽削,有齐者亦必非吕氏也,其后齐日以大,至於霸,二十四世而田氏有齐国,鲁日以削,至於仅,四十四世亡。

  《史记》曰:殷以前尚矣,周封五等,公侯伯子男,然封伯禽康叔於鲁卫,地各四百,亲亲之义,褒有德也,太公兼五侯地,尊勤劳也,武王成康,所封数百,而同姓五十,地土〔《太平御览》一百九十八作上。〕不过百里,下三十,以辅卫王室。

  又曰:驺忌见威王,王说之,三月而受相印,淳于髡见之曰:善说,既有愚志,原陈诸前,髡说毕,趋出,至门而面其仆曰:是人者,吾语之徵〔太平御览一百九十八作微。〕言五,其应我若响之应声,是必封不久矣。

  《汉书》曰:李广与望气王朔语曰:汉击匈奴,广未尝不在其中,而诸妄校尉已下,材能不及中人,以军功取侯者数十人,广不为后人,然终无尺寸功以得封邑者,何也,岂吾相不当侯耶,朔曰:将军自念,岂尝有所恨者乎,广曰:吾为陇西太守,羌尝反,吾诱降八百馀人,诈而同日杀之,至今恨独此尔,朔曰:祸莫大杀已降,此乃将军所以不得侯也。

  汉杂事曰:天子太社,以五色为坛,封诸侯者,取其土,苴以白茅,授之,各以所封方之色,以立社於其国,故谓之受茅土,汉兴,唯皇子封为王者得茅土,其他臣,以户赋租入为节,不受茅土,不立社。

  《东观汉记》曰:上封功臣,皆为列侯,大国四县,〔原讹丝,据冯校本改。〕馀各有差,博士丁恭等议,古帝王封诸侯,不过百里,故利以建侯,取法於雷,上曰:古之亡国,皆以无道,未尝封功臣地多而灭者也,乃遣谒者,即授印绶。

  又曰:冯勤使典诸侯封事,勤差量功次轻重,国土远近,地势丰王,不相逾越,莫不厌服焉,自是封爵之制,非勤不定

  《白虎通》曰:受命之王,致太平之美,群臣上下之功,故尽封之,及中兴征伐,大功皆封,盛德之士亦封之,以德封者,必试之为附庸,三年有功,因而封之五十里,元士有功者,亦为附庸也,其位大夫有功,成封五十里,卿成封七十里,公成封百里。

  又曰:王者即位,先封贤者,忧民之急也,故列土分疆,非为诸侯,张官设府,非为卿大夫,皆为民也。

  《盐铁论》曰:昔太公封营丘之墟,辟草莱而居焉,地薄人少,於是通利末之道,极女工之功,是以邻国交於齐,财畜货殖,世为彊国,管仲相桓公,袭先君业,轻重之变,南服彊楚,而霸诸侯,袁子曰:今有卿相之才,居三公之位,修其治政,以宁国家,未必封侯也,今军政之法,斩一牙门将者封侯,夫斩一将之功,孰与安宁天下者乎,夫斩一将之功者封侯,失封赏之意也。

  《相书》曰:天中容半印,封侯。

  又曰:天中正舀如刀者,封侯。

  《周易》曰: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左传》曰:齐庄公为勇爵,殖倬郭最欲与焉,州绰曰:东闾之役,臣左骖迫,还於门中,识其枚数,其可以与乎,公曰:子为晋君也,对曰:臣为隶新。

  《管子》曰:爵不尊,禄不重者,不与图难犯危,以其道为未可以求之也,是故先王制轩冕,足以著贵贱,不求其美,设爵禄,足以守其服,不求其亲,使君子食於道,小人食於力。

  《孟子》曰:有天爵,有人爵,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脩其天爵,而人爵从之,脩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

  《商君书》曰:明主之所贵唯爵,爵赏不荣,其民不急,列爵不显,则民不事,爵易得,则民不贵禄,赏不道,则民不以死争位也。

  又曰:凡人主之所以劝民者,官爵也,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今民求官爵,皆不农战,而以功言虚道,此谓劳民者,其国必削。

  周官礼曰: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其食者半。

  又曰:公执桓圭。

  又曰: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其食者三之一。

  又曰:诸侯诸伯七命,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七为节。

  又曰:侯用信圭。

  又曰: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其食者四之一。

  又曰:伯用躬圭。

  又曰: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其食者四之一。

  又曰:子男五命,其国家宫室,车旌衣服礼仪,皆以五为节。

  又曰:子执穀璧。

  又曰: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

  又曰:男执蒲璧。

  百官表注曰:五等诸公,周官,金章朱绶,朱质四采玄文,织百四十首,广尺四寸,长一丈六尺,朝服,进贤三梁冠,官品第二,地方七十五里,位视三公班次,邑三千八百户,国秩绢千八百匹,妾六人,车前司马十四人,旅贲五十人。

  又曰:县侯,汉官也,自县侯而下,通号列侯,金章紫绶,朝服,进贤三梁冠,官品第三,光武中兴论功,封大功臣吴汉邓禹各四县,贾复朱浮三县,耿弇等二十九人,〔句有脱文。〕

  又,县侯有家丞庶子之官,列侯皆亦如之。

  汉官解诂曰:列侯,金印紫绶,以赏其有功,功大者食县邑,小者食乡亭,得臣其所食吏民,本为彻侯,避武帝讳曰通侯,旧时文书,或爵通侯是也,后更曰列侯,今俗人或都言诸侯,乃王尔,非此也,列侯归国,不受茅土,不立宫室,各随贫富。

  环济要略曰:爵有五等,公者无人〔疑当作晻。〕也,故文比么〔疑当作北晻。〕为公。

  又曰:伯,把也,持政事也。

  又曰:子犹孳孳,恤下之称也。

  又曰:男,任也,任治事,受王命为君也。

  《周书》曰:能移於众,与百姓同,谓之公。

  又曰:能树名生物,与天道俱,谓之侯。

  谥法曰:执应八方曰侯。

  《孝经援神契》曰:侯候也,所以守蕃也。

  【诏】梁任昉初封诸功臣诏曰:草昧权舆,事深缔构,康俗成务,义在庇民,自非群才并轨,文武宣翼,将何以启兹景祚,弘此帝图,或运筹帷帐,经启王业,或攻城略野,殉义忘生,或股心爪牙,折冲御侮,忠勤茂德,夷险一致,并宜建国开宇,蕃屏王室,山河之誓,永永无穷。

  【论】后魏王粲爵论曰:依律有夺爵之法,此谓古者爵行之时,民赐爵则喜,夺爵则惧,故可以夺赐而法也,今爵事废矣,民不知爵者何也,夺之民亦不惧,赐之民亦不喜,是空设文书而无用也,今诚循爵,则上下不失实,而功劳者劝,得古之道,合汉之法,以货财为赏者,不可供,以复除为赏者,租税损减,以爵为赏者,民劝而费省者,故古人重爵也。

  晋陆机五等论曰:五等之制,始於黄唐,郡县之治,创自秦汉,得失成败,备在典谟,是以其详可得而言,夫先王知帝业至重,天下至广,广不可以偏制,重不可以独任,任重必於借力,制广终乎因人,於是乎立其封疆之典,财其亲疏之宜,使万国相维,以成盘石之固,宗庶杂居,而定维城之业,知其为人不如厚己,利物不如图身,安上在於悦下,为己在乎利人,是以分天下以厚乐,而己得与之同忧,飨天下以丰利,而我得与之共害,故诸侯享食土之实,万国受世及之祚,夫然,则南面之君,各务其治,世治足以敦风,道衰足以御暴,故彊毅之国,不能擅一时之势,雄俊之民,无所寄霸王之志,降及亡秦,弃道任术,惩周之失,自矜其得,寻斧始於所庇,制国昧於弱下,国庆独飨其利,主忧莫与共害,虽速亡趣乱,不必一道,颠沛之衅,实由孤立,是盖思五等之小怨,忘经国之大德,知陵夷之可患,闇土崩之为痛,汉矫秦枉,大启侯王,境土逾溢,不遵旧典,是以诸侯阻其国家之富,凭其士民之力,势足者反疾,土狭者逆迟,六臣犯其弱纲,七子冲其漏网,皇祖夷於黥徒,西京疾於东帝,是盖过正之灾,而非建侯之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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