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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雠


  《礼记》曰:父母之雠,不与共戴天,兄弟之雠,不反兵,交游之雠,不同国。

  又曰:居父母之雠,寝苫枕块,不仕,不与共国,遇诸市,不反兵而斗。

  《左传》曰:齐高发伐莒,莒子奔纪鄣,初莒有妇人,莒子杀其夫,己为釐妇,讬於纪鄣,纺焉,以度而去之,及师至,则投诸外,齐师夜縋而登,莒共公惧,启西门而齐师入纪。

  又曰:吴伐越,越王句践御之,陈于槜李,阖庐伤将指,还卒於陉,夫差使人立於庭,出入必谓曰:夫差,而忘越王之杀而父乎,则曰:唯,不敢忘,三年乃报越。

  《越绝书》曰:子胥入吴,阖庐将为之报雠,其后荆将军伐蔡,使子胥伐荆,十五战十五胜,子胥操捶,笞平王之墓而数之曰:吾先人无罪,而子杀之,今以此报子。

  《战国策》曰:豫让欲为智伯报雠,赵襄子当出,豫让伏剑桥下,襄子至桥,马惊,曰:必是让也,求之,果是,数之曰:子不事范中行氏乎,智伯尽灭之,子不为报雠,反臣於智伯,智伯亦已死,何报雠深也,答曰:范中行众人遇我,我以众人报之,智伯国士遇我,我以国士报之,襄子曰:为智伯,名既成,寡人赦子,亦已,答曰:君前赦臣,天下莫不称君之贤,臣固伏诛,然原请君之衣而击之,以致报雠之意,乃使使持衣与让,让拔剑三跃而击之,曰:吾可以下报智伯矣,遂伏剑死。

  《史记》曰:秦昭王闻魏齐在平原君所,欲为睢报仇,乃为书遗平原君曰:原与君为布衣之交,十日之饮,平原君见昭王,昭王与平原君饮,数日,谓曰:范君之仇在君家,原使入归取头来,平原君曰:不在臣所,昭王乃令赵王发卒围平原君家,魏齐夜亡。

  《东观汉记》曰:海曲有吕母,其子为县吏,犯小罪,县宰杀之,吕母家素丰赀产,乃益酿醇酒,少年来沽者,贳之,视其乏者,辄假衣装,少年欲相与偿之,吕母垂泣曰:县宰枉杀吾子,欲报怨尔,诸君宁肯哀之乎,少年许诺,遂相聚得数百人,因与吕母入海,自称将军,遂破海曲,执县宰斩之,以其首祭子冢。

  又曰:郅惲与董子张友,子张父为乡人所害,及子张病将终,惲候子张,视惲歔欷不能言,惲曰:吾知子不悲天命,而痛雠不复也,惲即将客遮仇人,取其头以示子张,子张见而气绝。

  又曰:赵喜少有节操,从兄为人所杀,无子,喜常思欲报之,遂往复仇,而仇家皆疾病,喜以因疾报杀,非仁者心,且释之而去,顾谓仇曰:尔曹若健,远相避,后病愈,悉自缚诣喜,喜不与相见,后竟杀之。

  《吴书》曰:甘宁杀陵统父,孙权命不得雠之,尝於吕蒙舍酒酣,统乃以刀舞,宁起曰:宁能双戟舞,蒙曰:未若蒙之巧也,因操刀楯,以身分之。

  《列女传》曰:缑氏女玉,为父报雠,吏执玉,以告外黄令梁配,欲论杀玉,申徒蟠时年十五,进谏曰:玉之节义,足以感无耻之孙,激忍辱之子,不遭明时,尚当表旌庐墓,况在清听,而不加哀矜,配善其言,乃为减死论。

  又曰:庞涓母者,赵氏女,字娥,父为同县人所杀,而娥兄弟三人,俱时病物故,雠乃喜,以为莫己报,娥乃潜备刀兵,以候雠家十馀年后,遇於都亭,刺杀之,因诣县自首曰:父仇已报,请就刑。

  又曰:卫义姬者,其夫有先人之雠,雠家来报,婿避之,仇家得义姬,问婿所在,乃积薪,燎之,遂不言而烧死。

  又曰:颍川公孙氏女河,年十三,怨家报其父,父走得免,河与母俱亡,母先见得,仇人事欲甘心,河驰出,叩头涕泣曰:老母常有笃疾,安足残戮以塞忿哉,我是其儿,父母所怜,不如杀我,仇遂杀之,而舍其母。

  又京师节女者,本夫有仇,仇家欲报其夫,乃劫其妻父,使要其女中间,父呼其女而告之计,女念不听之则杀父,不孝,听之则杀夫,不义,欲以身当之,曰:诺,因曰:夜在楼上新沐头东首卧,则是矣,仇家果至,断其头持去,明而视之,乃其妻之头也,仇以为义,遂释其夫。

  会稽典录,董黯家贫,采薪供养,母甚肥悦,邻人家富,有子不孝,母甚瘦小,不孝子疾黯母肥,常苦之,黯不报,及母终,负土成坟竟,杀不孝子,置冢前以祭。

  《晋中兴书》曰:桓温父被害时,温年十五,枕戈泣血经年,乃提刀直进,手刃仇人。

  【诏】魏文帝诏曰:丧乱以来,兵革纵横,天下之人,多相残害者,昔田横杀郦商之兄,张步害伏湛之子,汉氏二祖,下诏使不得相雠,今兵戎始息,宇内初定,民之存者,非流亡之孤,则锋刃之馀,当相亲爱,养老长幼,自今以后,宿有仇怨者,皆不得相雠。

  【教】梁简文帝甄异张景原复雠教曰:夫理感禽鱼,道均荆棘,亦有乡因行改,江以孝移,张景原自缚到郡,称其父为韦法所杀,今於公田渚斩法级祭墓讫,束身归家,昔沂泽抚剑,河南执戟,远符古义,实足可嘉,防广刃雠,赦其桎梏之罪,丁兰雪耻,擢以大夫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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