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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百五十五 礼仪部三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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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送三 《晋中兴书》曰:东海王越妃裴氏,痛越棺柩被焚,乃招魂,葬越於丹徒。中宗以为非礼,下诏曰:"夫冢以藏形,庙以安神。今世招魂葬者,是埋神也。其禁之。" 《后魏书》曰:韩延字显宗,为虎牢镇将。初,延曾往柏谷坞,有鲁宗之墓,有终焉之志。因谓子孙曰:"我不劳向北代葬也,即可就此。"子孙从其言。 崔鸿《后燕录》曰:赵秩字武,汲郡朝歌人也。轻财好施。邻人李玄度母死,家贫无以葬。秩谓其兄曰:"赴死救不足,仁之本也。"家有二牛,以一牛与之,玄度得以葬。他年,秩夜行,见一老母,遗秋金一饼,曰:"子能葬我,是以相报。子五十已后当富贵不可言。勿忘玄度也。" 《宋书》曰:谢方明父冲为孙恩所杀,伯父邈守吴兴,又为孙恩党害之。方明体素羸弱,而勇决过人。结邈门生,讨其党,悉擒,手刃之。时乱后,吉凶礼废。方明合门遇祸,资产无遗,而营举之功尽力数月,葬送并毕。平世备礼,无以加也。 《南史》曰:王思远少无仕心。宋建平王景素辟南徐州主簿,深见礼。素景被诛,左右离散,思远亲视殡葬,手种松柏,与庐江何昌寓上表理之。 《宋书》曰:王徽少好学。弟僧谦亦有才誉,为太子舍人,遇疾,徽躬自处疗。而僧谦服药失度,遂卒。徽深自咎恨,发病,不复自疗,哀痛僧谦不能已。以书告灵。僧谦卒后四旬而徽终,遗令薄葬,不设轜旐、鼓挽之属,施五尺床为灵,二宿便毁。 又曰:范泰卒,初议赠开府。殷景仁曰:"泰素望不重,不可拟议。"台司竟不果。及葬,王弘抚棺哭曰:"君生平重殷铁,今以此为报。" 沈约《宋书》曰:吴逵,吴兴乌程人。经荒馑,继以疾病,父母兄弟嫂及郡群从小功之亲男女死者十三人,惟逵妻获全。家徒四壁立,冬无被袴。昼则佣赁,夜则伐木烧砖。妻亦同逵此诚。期年中,成七墓十三棺。 《南史》曰:顾宪之仕齐,为衡阳内史。先是,郡境连岁疾疫,死者大半,棺椁尤贵,悉裹以苇席,弃之路旁。宪之下车,分告属县,求其亲党,悉令殡葬。其家人绝灭者,宪之出公禄,使纲纪营护之。又土山人有病,辄云先亡为祸,皆开冢剖椁,水洗枯骨,名为"除祟"。宪之晓谕,为陈生死之别,事不相由,风俗遂改。 又曰:王俭领中书监,参掌选事。其年疾,上亲视。薨年三十八,诏卫军文武及台所给兵仗,悉停待葬。又诏追赠太尉,加羽葆鼓吹,增班剑为六十人。葬礼依太宰文简公褚彦回故事。 《齐书》曰:初,豫章王嶷葬金牛山,文惠太子葬夹石。竟陵王子良临送,望祖硎山,悲感叹曰:"北瞻吾叔,前望吾兄。死而有知,请葬兹地。"及薨,葬焉。 又曰:何点哀乐过人。尝行,逢葬者。叹曰:"此哭者之怀,岂可思耶?"於是悲恸不能禁。 《梁书》曰:到溉临终,托子孙薄葬之礼,曰:"气绝便敛,敛以法服,敛竟便葬,不须择日。凶事心存约俭,孙侄不得违言。"便屏家人,请僧读经囋唄。及卒,颜色如恒,手屈二指,即佛道所云得果也。 又曰:顾宪之临终,为制敕其子曰:"夫出生入死,理兼昼夜。生即不知所从,死亦安识所往?延陵云,精气上归于天,骨肉下归于地,魂气则无不知。良有以也。虽复茫昧难征,要若非妄。百年之期,迅若驰隙。吾今预为终制,瞑目之后,念并遵行,勿违吾志也。庄周、澹台,达生者也;王孙、士安,矫俗者也。吾进不及达,退无所矫。常谓中都之制,允理惬情:衣周於身,示不违礼;棺周於衣,足以蔽臭;入棺之物,一无所须;载以輴车,复以粗布,为使人勿恶也。" 崔鸿《三十国春秋·夏录》曰:赫连昌发二百里内民二万五千人凿嘉平陵,七千人缮清庙於契吴,初,昌父勃北游契吴,升高而叹曰:"美哉斯阜!临广泽而带清流。吾行地多矣,未有若斯之美。"昌以勃平昔之意也,故立庙焉。葬勃於城西十五里,起行宫,摸写统万宫殿,饰以金银珠玑。葬讫,楚之杀骏马数千匹。 《唐书》曰:贞观十年,葬文德皇后於昭陵,因山为坟,不封不树。大宗惩秦汉已来厚葬以致发掘,因序平生之志,刻於石。以诫将来。 又曰:高宗以频年饥俭,召雍州长史李义琛谓曰:"庶人之徒,商贾杂类,竞为厚葬,违越礼度。雍州列郡之首,四方取则。卿为严禁,勿复使然也。" 又曰:初,玄宗因拜桥陵,至金粟山,睹岗峦有龙盘凤翥之势,谓左右曰:"吾千秋后,宜葬此地。"群臣乃追先旨,筑陵此山,曰泰陵。 又曰:苏颋葬。上游咸宜宫,将出猎,闻颋丧出,怆然曰:"苏颋今日葬,吾宁忍娱游。"遂还宫。 又曰:初,泾原节度使刘昌之领泾州也,平凉盟会所亡殁将士骸骨在焉,乃令聚而坎瘗之。因感梦於昌,有愧谢之意。遂以闻。由是下诏,深自克责。乃遣秘书少监孔述睿及中官,以御厨馔物及内造衣服数百袭,令刘昌收其骸骨以归。大将三十人,将士一百人,皆具棺攒,敛以衣服,葬於浅水原,置二冢。其大将曰"旌义冢",将士曰"怀忠冢"。诏翰林学士撰二冢志文及祭文。其曰,刘昌盛陈兵於葬所,具牢馔祖祭之礼。昌及大将皆素服临之。焚其尸及纸钱千幅,又立三堠,题以冢名,表於道傍。师人观之,莫不感泣。 《穆天子传》曰:甲辰,天子南葬盛姬於乐池之南。(即玄池也。)天子乃命盛姬之丧视皇后之葬法。河济之间共事,(供给葬事。)七萃之事抗即车,(举棺以就车。)御日月之旗、七星之文,(今旒上画日月及北斗星。《周礼》日月为当旗,亦通名也。)鼓钟以葬。 《山海经》曰:秋山,帝尧葬于阳,(今尧冢在济阴阳城县也。)帝喾葬于阴。爰有熊、文虎,(雕虎。)文王皆葬其所。(文王墓今在毕也。案:帝王冢墓有定处,而《山海经》往往偏见之者,盖以为圣人在於其位,仁化广及,恩沾鸟兽。至於殂亡,四海若丧考妣,无思不哀。故绝域殊类之闻天子崩,各自立庙祭,起土为冢也。) 又曰:务隅之山,帝颛顼葬于阳,(冢在顿丘城门外广阳里中也。)九嫔葬于阴。(妇嫔。) 又曰:赤水之东,苍梧之野,舜与叔均之所葬也。(叔均,商均,墓在九疑山中也。)其中有九疑山,舜所葬,在长沙零陵界中。(九疑山九溪,其山皆相似。) 又曰:邢天与帝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玄中记》又载) 《晏子》曰:景公成路寝之基。逢於何遭晏子,再拜前曰:"於何之母死,兆在路寝之台牖下,愿请合骨。"晏子入白公。公作色曰:"自古及今,子亦尝闻请葬人主之宫者乎?"对曰:"古之人君,不夺生人之居,不残死人之墓,故未尝闻请葬人主之宫也。婴闻之:生者不安,命之曰畜忧。死者不葬,命之曰畜哀。畜忧者怨,畜哀者危。君不如许之。"公曰:"诺。"逢於何遂葬路寝之台牖下。 《墨子》曰:古者,圣人制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体,衣衾二领,足以覆恶者。昔尧北教八狄,道死卬卬之山,衣衾二领,满坎无封。已葬,牛马乘之。舜西教犬戎,道死南纪之市。既葬,而市人乘之。禹东教於越,葬於会稽之山,桐棺三寸,皆下不及泉,上无通臭。三王者,岂财用不足哉?以为葬埋之法也。 《孟子》曰:滕文公卒,葬有日矣。天大雨雪甚,至牛目,群臣请弛期,太子不许。惠公谏曰:"昔王季葬滑山之尾,栾水啮其墓,见棺前和。文王曰:'先君欲见群臣百姓矣。'乃出为张,三日而后葬。今太子亦曰:'先王以留而抚社稷,故使雪弛其期,更为日。'此文王之义也。"太子曰:"善。" 《庄子》曰:庄子将死,弟子欲厚葬之。庄子曰:"吾以天地为棺椁,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万物为齐送。吾葬具不备耶?何以加此?"弟子曰:"吾恐乌之食夫子也。"庄子曰:"在上为乌食,在下为蝼蚁食。夺彼与此,何偏耶?" 又曰:庄子送葬,过惠子之墓。顾谓从者曰:"郢人有漫以垩污其鼻端,若蝇翼。使匠石斫之,运斤成风,垩尽而鼻不伤。自夫子之死,吾无质矣。吾无与言之矣。" 《韩子》曰:墨者之葬也,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桐棺三寸,执丧二日。世主以为俭而尤之。儒者破家而葬,债子而偿,执丧三年,毁而扶杖。世主以为孝而礼之也。 又曰:齐国好厚葬,布帛尽於衣衾,材木尽於棺椁。桓公患之,以告管仲曰:"布帛尽则无以为币,材木尽则无以为守备,而人厚葬之不休,奈何?"管仲对曰:"凡人之有为也,非名之则利之也。乃下令曰:'棺椁过度者僇其尸,罪夫当丧者。'夫僇死无名,罪当丧者无利,人何故为之也?" 《尸子》曰:禹之丧法:死於陵者葬於陵,死於泽者葬於泽。桐棺三寸,制丧三日。舜西教乎七戎,道死,葬南巴之中。衣衾三领,款木之棺,葛以缄之。 《吕氏春秋》曰:孝子之重其亲也,慈亲之爱其子也,痛於肌骨,性也。所重所爱,死而弃之沟壑,人之情不忍为,故有葬死之义。葬者,藏也。藏浅则狐狸迫之,深则及於泉。故凡葬必於高陵之上,以避狐貍之患、水泉之湿。此则善矣。 又曰:审知生,圣之要;审知死,圣之极也。知生者不以害生,养生之谓也。知死者不以害死,此葬死之谓也。二者圣人之所独决也。凡生於天地之间,其必有死,所不免也。 《淮南子》曰:禹之时,天下水。禹身执畚插。当此之时,死陵者葬陵,死泽者葬泽。节财薄葬焉。 又曰:马免人於难者,死也葬之,以帷幪为衾;牛有德於人,其葬之大车之箱。牛马有功,犹不可忘,又况人乎? 又曰:禹有洪水之患、陂塘之事,(陂,蓄水塘池也。)故朝死而暮葬。此皆圣人之所以应时设教、见而施宜者也。 《典略》曰:秦始皇十年,华阳君卒,与孝文王合葬寿陵,襄王母夏太后别葬杜东。临死时曰:"东望我子,西望我夫,后百年,旁当有万家邑。"及汉有天下,宣帝果起陵邑焉。 《西京杂记》曰:曹敞在吴章门下,往往好斥人过,以为轻薄,世人皆以为然。章后见杀,全无有敢收葬者。敞乃称吴章弟子,收葬其尸。方知其亮直者,不见容於凡辈矣。平陵人文生为碑於吴章墓侧,在龙首山南幕岭上。 又曰:何武葬北邙薄龙阪,王嘉冢东北一里许。 又曰:杨贵字王孙,京兆人也。生时厚自奉养,死卒祼葬终南山下。其孙掘土凿石,深七尺,而反奢。 又曰:安定嵩真、玄莬、曹元礼并明算术,皆成帝时人。真常以算自克其寿七十三,真曰:"绥和元年正月二十五日晡时死矣。"书其壁以志之。至二十四日晡时死。妻曰:"真算时见长。下一算,欲以告之,虑脱其旨,故不告,今校一日也。" 又曰:"北芒青龙陇上,孤槚之西四尺所,凿之七尺,吾欲选此地也。"真死,依言往掘,得古时空椁,即以葬之。 又曰:汉帝及诸侯王葬,皆珠瓀玉匣,形如铠甲,连以金缕,匣上皆镂为蛟龙、鸾凤、龟麟之象,时谓蛟龙玉匣。 又曰:杜子夏葬长安北四里。临终作文曰:"魏郡杜邺,立身忠款,犬马未陈,奄先草木。骨肉归於土块,气则无所不知。何必故丘,然后即化。封长安北郭,此焉安息。"及死,命刊石埋墓前。 《陈留风俗传》曰:小黄县者,宋地,故阳武东黄乡也,因黄水以名县。沛公起兵野战,丧皇妃於黄乡。天下平定,使使者以梓宫招魂幽野。於是有丹蛇在水,自洒濯,入于梓宫。其浴处有遗发,谥曰昭灵夫人。 《卢植别传》曰:植,初平三年卒。临困,敕其子俭葬於山足,不用棺,附体单帛而已。 《郑玄别传》曰:玄卒,遗令薄葬。自郡守以下尝受业者,衰绖赴者千馀人。 《郭翻别传》曰:翻字道翔,武昌人。遗令俭葬,惟以两卷《老子》,示存道德。 《杜祭酒别传》曰:君年五十二,当其终亡,安措先茔,帛布轜车,丧仪俭约。执引者皆三吴令望及北人贤流。 《虞氏家记》曰:潭母大夫人薨。宜都府君即世五十九载,改殡。修构窀穸,灵柩住而莫前。群从咸以丧事有往无反,不应迁移。潭以昔文王之葬王季既定,而洪水出截冢棺椁,文王乃设张屋,出柩三日,群臣临之,然后葬。此则上圣之遗令,载在篇籍。遂奉迁神柩,权停幕屋,使子孙展哀,晨夕宗族相临,允合张屋之仪也。天子给太夫人徘徊车,谒者送丧,礼仪光备,合葬於旧圹。 《卫玠别传》曰:君卒,丞相王公教曰:"卫洗马明当改葬。此君风流名士,海内民望,可修三牲之祭,以敦旧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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