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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二十五 职官部二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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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大夫 《六典》曰:御史大夫之职,掌邦国刑宪、典章,以肃正朝列;中丞为之贰。凡天下之人有称冤而无告者,与三司诘之。(三司即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也。)凡中外百寮之事应弹劾者,御史言於大夫,大事则方幅奏弹之,小事但署名而已。 《汉书·公卿表》曰:御史大夫,秦官也。应劭曰:"侍御之率,故称大夫。" 《史记》曰:赵尧者,少为符玺御史。赵人方兴公谓御史大夫周昌曰:"君之史赵尧,年虽少,奇士也,君必异之,且代君位。"昌笑曰:"尧,刀笔吏,何能至是乎?"居顷之,尧侍,高祖独不乐,悲歌,群臣不知所以然。尧进问:"陛下所悲者,非为赵王年少而戚夫人与吕后有隙,万岁之后而赵王不能自全乎?"高祖曰:"然。吾私忧之,不知所出。"尧曰:"陛下独宜为赵王置强相,及吕后、太子、群臣所素敬惮者乃可。"高祖曰:"然。谁可?"尧曰:"御史大夫周昌,其人坚忍质直,且吕后,太子及大臣皆敬惮之。独昌可。"高祖乃召问昌,谓之曰:"吾欲固烦公,公强为我相赵。"昌泣曰:"臣初起从陛下,独奈何中道而弃之於诸侯?"高祖曰:"吾极知其左迁,然吾私忧赵,念非公毋可者。"於是徙昌为赵王相。既行,高祖持御史大夫印弄之,曰:"谁可为御史大夫者?"熟视赵尧,曰:"毋以易尧。"遂拜尧为御史大夫。 《汉书》曰:元帝时,琅琊贡禹为御史大夫,而华阴守承嘉上封事言:"治道在於得贤。御史之官,宰相之副,九卿之右,不可不选。平陵朱云兼资文武,中正有智略,可使以六百石秩,试守御史大夫,尽其能。" 又曰:朱博为御史大夫,府吏舍百馀区,井泉俱竭;又其府中列柏树常有野乌数千栖其上,晨去暮来,号曰朝夕乌。后去不来者数月,长老异之,果废焉。 又曰:汲黯谓上曰:"公孙弘位在三公,奉禄甚多,然为布被,此诈也。"上问弘,弘谢曰:"有之。夫三公为布被,诚饰诈以钓名,今臣弘位为御史大夫,九卿以下无差,诚如黯言。" 又曰:公孙弘为御史大夫时,又东置沧海,北置朔方之郡。弘谏以为罢弊中国以奉无用之地,愿罢沧海,专奉朔方,上许之。 又曰:张汤为御史大夫,舞文巧诋以辅法。 又曰:张欧为御史大夫,上具狱事可却之,不可者不得已而为之,涕泣对之。其爱人若此。年老请免,天子亦宠以上大夫禄归老於家。 又曰:杜周为御史大夫,后周子延年又为御史大夫,以居父官府,不敢当旧位,坐卧皆易其处。 又曰:倪宽为御史大夫,以称意任职,故久无所匡谏,官属易之。 又曰:张汤为御史大夫,每朝奏事,语国用,日旰、天子忘食。丞相充位而已。 又曰:晁错迁御史大夫,请诸侯之罪过则削其地,奏上,上令公卿列侯宗室集议,莫敢难错,独窦婴争之,由此与婴有隙。 又曰:哀帝建平二年,朱博奏请罢大司空,以御史大夫为百僚师,帝从之。 又曰:梁相褚大通五经,为博士,倪宽为弟子。及御史大夫缺,征褚大,大自以为得御史大夫。至洛阳,闻宽为大夫,褚大笑。及至与宽议封禅於上前,大不能及,退而服曰:"诚知人。" 《汉书·百官志》曰: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事。 《汉杂记事》曰:故事,上书为二封,其一曰副,领尚书者先发之,有不善,屏去不奏。魏相为御史大夫,奏去副封以防拥蔽。 《汉旧仪》曰:御史大夫寺,在司马门内,门无塾,门署用梓板,不起雘色,题曰:"御史大夫寺。" 北齐杨楞伽《邺都故事》云:御史台在宫阙西南,其门北开,取冬杀之义也。 《唐书》曰:韦挺。太宗尝谓挺曰:"卿之任御史大夫,独朕意耳!左右大臣无为卿地者,卿勉之哉!" 又曰:薛谦光拜御史大夫时,僧惠范恃太平公主权势,逼夺百姓店肆,州县不能理。谦光将加弹奏,或请寝之。谦光曰:"宪台理冤滞何所回避?朝弹暮黜亦可矣。"遂与殿中慕容珣奏弹之。 又曰:韦思谦除右肃政大夫,遂坐受拜,或以为言。谦曰:"国家班列自有等差,奈何以姑息为事。" 又曰:崔隐甫为大夫,一切督责之事,无大小,悉令咨决,稍有忤意,列上其罪。前后贬黜者过半,群僚侧目。上常谓曰:"卿为大夫,深副朕所委。" 又曰:肃宗幸灵武,李岘应召至行在,拜扶风郡太守兼御史大夫。既收京师,拜礼部尚书、守京兆尹,复兼御史大夫。时岘兄峘为户部尚书,兼成都尹。乾元初,玄宗还京,峘自蜀至,又兼御史大夫,兄弟俱判台事。自国初以来,兄弟并拜大夫,未有其比。时长安士庶,皆赋美之。 又曰:崔纵劝李怀光西至奉天,加右庶子充使,无几,拜京兆尹兼御史大夫。数奏怀光刚愎反覆,宜阴备之。及幸梁州,左右或短之,曰:"纵素善怀光,必不来矣。"上曰:"他人不知,纵吾可保。"不数日,纵至,拜御史大夫。 又曰:李元素征拜御史大夫。大夫自贞元中位缺,久难其人。至是,元素以名望召拜,中外耸听。及居位,--无修举,但规求作相。久之,寝不得志。见客必曰:"无以某官散相疏也。"见属官必先拜,脂韦在列,大失人情。 又曰:李景让转御史大夫。景让慷慨有大志,事母以孝闻,正色立朝,言无避忌。时宣宗皇舅郑光卒,诏赠司徒。罢朝三日,景让曰:"国舅虽亲,朝典有素,无容过越。"乃上言曰:"郑光是陛下亲舅,外族之爱,诚轸圣心;况皇太后哀切之时,理合加等,而赐之粟帛,降之吊问。自家刑国,允谓合宜,今以辍朝之数,比於亲王公主,即前例所无,纵有亦不可施用。何者?先王制礼,所贵防微。大凡人情,於外族则深,於宗属则薄。所以先王制礼,割爱厚亲,士庶犹然,况当万乘。亲王公主,宗属也;舅氏,外族也。今朝廷公卿以至庶人,据《开元礼》,外祖父母及亲舅丧,止服小功五月;若亲伯叔、亲兄弟,即服齐縗周年,所以疏其外而密於内也。有天下者,尤不可使外戚强盛。故西汉有吕氏之侈,几灭刘氏;国朝有则天之篡,殆革唐命。盖非一朝一夕,其所由来渐也。今郑光辍朝日数,与亲王公主同,设使陛下速改诏命,辍朝一日或两日,示其升降有差,恩礼无僣,使四方见陛下钦明之德,青史传陛下制度之文,垂之百王,永播芳烈。臣愚不肖,谬窃恩私,实愿陛下处於尧、舜之上,羲、轩之列,所以甘心鼎镬,伏进危言。"优诏报之,乃罢朝两日。 又曰:田令孜军败,沙陀逼京师,帝移幸凤翔,邠帅朱玫引兵来迎驾。令孜挟帝幸山南。时中夜出幸,百官不及扈从,而随驾者黄门卫士数百人而已。帝驻宝鸡候馆,诏授孔纬御史大夫,遣中使传诏,令纬率百僚赴行在。时京师急变,从驾官属至盩厔,并为乱兵所剽,资装殆尽。纬承令见宰相论事,萧遘以田令孜在帝左右,意不欲行,辞疾不见。纬遣台吏促百官上路,皆以袍笏不具为词。纬无如之何,乃召三院御史,谓之曰:"吾辈世荷国恩,身居宪秩,虽六騑奔道,而咫尺天颜,累诏追征,皆无承禀,非臣子之义也。凡布衣交旧,缓急犹相救恤,况在君亲?策名委质,安可背耶!"言竟泣下。三院曰:"夫岂不怀,但盩厔剽剥之馀,乞食不给,今若首途聊营一日之费,俟信宿继行可也。"纬拂衣而起曰:"吾妻危疾,旦不得夕,丈夫岂以妻子之故,怠君父之急耶?公辈善自为谋,吾行决矣。"即日见李昌符告曰:"主上再有诏命,令促百寮前进。观群臣之意,未有发期,仆忝宪闱,不宜居后。道途多梗,明公幸假五十骑,送至陈仓。"昌符嘉之,谓纬曰:"路无顿递,裹粮办耶?"乃送钱五十缗,令骑士援纬达散关。纬知朱玫必蓄异志,奏曰:"关城小邑,不足以驻六师,请速幸梁州。"翌日,车驾离陈仓,才入关,而邠、岐之兵围宝鸡,攻散关。微纬之言,几危矣。 《五代史·后唐史》曰:天成元年夏六月,以李琪为御史大夫,自后不复除。 《通典》曰:汉御史大夫,副丞相事,若今之同平章及参知机务之类。所以《汉书》云:"薛、贡、直匡迭为宰相。"薛宣、韦贤、匡衡则是丞相,而贡禹但为御史大夫。 又曰:武后时,改御史台为肃政台,凡置左、右肃政二台,别置大夫、中丞各一人,侍御史、殿中、监察各二十人。 《汉武帝集》曰:武帝作柏梁台,诏群臣二千石,有能为七言诗者乃得上坐,御史大夫曰:"刀笔之吏臣执之。" 《唐中宗授杨再思检校左台大夫制》曰:避车要秩,非德靡升;专席雄班,惟贤是属。侍中杨再思,衣冠旧齿,廊庙宏材,寒暑不易其心,始终弗亏其度。在明时而有立,居暗室以无欺。投水陈谟,迈汉朝之三杰;霑沙作相,掩虞日之五臣。森乎抱松柏之心,凛若负冰霜之气。伫因献替,兼肃权豪。宜分务於鸾扃,俾效能於乌署。 又《苏〈王冏〉授右台大夫制》曰:乌台峻秩,望总铁冠,苍珮崇班,威高石室。诚副相之荣级,实次卿之通任。前岐州苏〈王冏〉,词吞楚泽,量湛黄陂。既光大厦之材,堪入巨川之用。西京展骥,道掩题舆;右辅凭熊,风超露冕。朱幡雾撤,初停州县之劳;白简霜凝,宜屏权豪之气。 ○御史中丞上 韦昭《辨释名》曰:御史中丞,居中丞相者也。辨云:此中丞自御史大夫下丞有二,其一别居殿中,举不法,故曰中丞。 《周礼》曰:天官,小宰之职,掌建邦之宫刑,以理王宫政令,凡宫之纠禁。(注曰:若汉之御史中丞。) 《史记》曰:臧宣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三十年,以微文深诋、杀者甚众,称为敢决。 《汉书》曰:陈咸字子康,沛郡人。为中丞总领州郡奏事,课第诸刺史,执法殿中。公卿已下,皆敬惮之。 又曰:鲍宣字贡君,为中丞,执法殿中,外总部刺史、郡国二千石所贬退称进,白黑分明,由是知名。 又曰:中丞有石室,以藏秘书图谶之属,以其居殿中,故曰中丞。 又曰:张汤为御史大夫,丞上旨,请造白金与五铢钱,笼天下盐铁,排富商大贾。 《东观汉记》曰:樊准字幼陵,为御史中丞,举正非法,百僚震悚。 又曰:宣秉,建武元年拜御史中丞,上特诏御史中丞与司隶校尉尚书令会同并专席而坐,故京师号曰三独坐。 《后魏书》曰:高恭之字道穆,为御史中丞。帝姊寿阳公主行犯清路,执赤棒卒呵之不止,道穆令卒棒破其车,公主深以为恨,泣以诉帝。帝谓公主曰:"高中尉清直之人,彼所行者公事,岂可以私恨责之耶!"道穆后见帝,帝曰:"一日家姊行路相犯,极以为愧!"道穆免冠谢曰:"臣蒙陛下恩,奉陛下法,不敢独於公主亏朝廷典章。" 谢承《后汉书》曰:陈谦字伯让,拜御史中丞,执宪奉法,多所纠正,为百僚所敬。尚书选举,序位旌贤,常咨问谦。自陈蕃虽尊为宰相,论议褒贬,每往质疑,皆服其清识高亮。 《续汉书》曰:马严字威卿,拜御史中丞,赐冠、帻、衣服、车马。严举劾案章,申明旧典,奉法按举,无所回避,百寮惮之。 《汉官仪》曰:御史中丞二人,本御史大夫之丞。其一别在殿中兼典兰台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受公卿章奏,纠察百僚。 《汉旧仪》曰:御史中丞,督司隶,司隶督司直,司直督刺史,刺史督二千石以下。 《汉官解诂注》曰:建武以来,省御史大夫官属入侍兰台。兰台有十五人,特置中丞一人以总之。此官得举非法,其权次尚书。 《魏志》曰:鲍勋字叔业。黄初四年,尚书令陈群、仆射司马宣王并举勋为官正,官正即御史中丞也。帝不得已而用之,百寮严惮,罔不肃然。 《魏氏春秋》曰:故事,御史中丞与洛阳令相遇,则分路而行,以土主多逐捕,不欲稽留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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