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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四八


  ◆ 李疇

  疇,後唐長光元年官宗正丞。

  § 請禁陵封內開掘奏

  京畿內列聖園陵,自兵亂後,來人戶多於陵封內開掘燒磚窯灶。掘斷岡阜,驚動神靈。此後請嚴切禁止,奉陵州縣,凡有封內窯灶,並宜修塞。

  ◆ 李崇遇

  崇遇,後唐長興元年官尚舍奉卿。

  § 請四品以下官準賻贈奏

  竊見文武百官,一品己上薨謝者,皆有賻贈。自四品已下,無例施行。請特定事例,以表無偏。

  ◆ 王澄

  澄,後唐長興二年官大理少卿。

  § 梓材賦(以「理材為器、如政之術」為韻)

  猗嗟掄材者梓,必將有以。掄者動不妄施,材者用之為美。塗其丹雘之色,契乃斫雕之理。成乎器用,孰不勤止。則知能者軌物,其利博哉。達於道必獲乎象,酌於事實在乎材。材罔不奇,戒乎不知。應時可重,匪飾胡為。須度長而絜大,諒方矩而圓規。役是司者,勉矣厥宜。亦猶德必輔人,材不假器。人失德而奚取,器非材而奚利。材濫則過於梓人,德乖則失乎爾位。其有取非輪桷,性實散樗。以不材而見棄,思入用其焉如。豈比山有之亦修短惟準,工度也而削理有餘。既罕節而抱直,成大廈之厥居者哉。夫如是,則工以理材為難,國以教人為聖。聖體材而存道,材象道而成政。宏之在人,慎乃出令。藏器俟時,人罔越思。達乎至極,欽哉有司。惟試可矣,以材校之。守而弗失,其德秩秩。以人觀材,以材觀實。非獨陳伊周之宏義,將以翊我唐之政術。儻小材之不遺,願雕煥於茲日。

  § 請禁不務農桑奏

  陛下御極以來,大稔於此。時無水旱,歲有豐登。所以民去農桑,士思遊情。或機巧以趨利,或宴樂以棄時。且一夫不耕,或受其饑。一婦不織,或受其寒者。而況鄉閭之內,城郭之中,競削錐刀,罔知本末。或鼓舞於村落,或謳歌於市廛,實繁有徒,觸類而長。若非禁止,漸恐滋彰。

  ◆ 孔莊

  莊,後唐明宗朝官刑部員外郎。

  § 請擇郡守疏

  臣聞漢宣帝云:「與朕共治天下者,其唯良二千石乎?」今國家每擇郡牧,唯賞軍功。慮於治民,未盡其旨。為人求瘼,責在參佐,則庶幾近理。願留天眷,俾慎揀焉。

  ◆ 趙和

  和,後唐明宗朝為西川雲州使。

  § 對縣令不修橋判

  〈長安萬年縣,坐去歲霖雨不修,城內橋被推。按訴云:「各有司存」,不伏科罪。〉

  天開紫極,地列鎬京,渭水即飲龍之津,橫橋得牽牛之象。而二縣稱劇,兩城攸壯,望雙闕而如雲,對九途而若礪。頻年淫雨,中逵泥濘,石梁隳構,鐵鎖不修。馬惜連乾,遲回於欲渡;人嗟揭厲,歎息於無良。既愆十月之期,須明三典之坐。然則據地雖從縣管,修橋乃合監營。職司自可為憂,有詞無宜濫罰。飭五材而入用,選百工以就程,俾令蜿蟺如虹,佇見闌干若斗。請準此狀,各牒所由。

  § 對私雇船渡人判

  〈洛水中橋破,絕往來渡。縣令楊忠以為時屬嚴寒,未可修造,遂私雇船舫於津所渡人。百姓社威等連狀舉忠將為幹濟。廉使以忠懦弱,不舉職事,以邀名欲。科不伏。〉

  圭廛勝壤,鼎邑名都。八達開衢,傍連鶴嶠;九重危堞,近枕龜津。鐵鎖長橋,衣冠不絕;金錢廣埒,車馬相望。楊忠擢以茂材,宰斯京縣。屬虹梁落構,翠瀲驚波,滯商賈於平川,阻騑驂於上路。將以日躔南陸,氣葉冬郊,當此沍寒,難於修葺。役徒未集,且葉愛人;船舫有私,何乖蒿事?杜威蘊德,載述風猷;廉使繩違,遽投霜翰。究其所以,蓋取義於隨時;觀其所由,亦何煩於褒貶。

  ◆ 王鬱

  鬱,後唐明宗朝官大理少卿。

  § 請定覆奏決囚奏

  準貞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敕:「極刑雖令即決,仍三覆奏。在京五覆奏:決前三奏,次日兩奏。惟犯惡逆者一覆奏。著於格令。」又準建中三年十一月十四日敕:「應決大辟罪在京者,宜令行決之司三覆奏:決前兩次,決日一奏。」又謹案《斷獄律》:「諸死罪囚,不得覆奏報下而決者,流二千裏。即奏報應決者,聽三日乃行刑。若限未滿而行刑者,徒一年。」伏以人命至重,死不再生。近年以來,全不覆奏。或蒙赦宥,己被誅夷。伏乞敕下所司,應在京有犯極刑者,令決前、決日各一覆奏,聽進止。有凶逆犯軍令者,亦許臨時一覆奏。應諸州府,乞別降敕指揮。

  § 請令諸司各詳令式奏

  伏自廣明辛丑之後,天祐甲子已來,官壞政荒,因循未補。此蓋諸司滅喪人吏,曹局亡失簿書。至令官僚中,有不知所掌之事者。伏準文明元年四月十四日敕:「律令格式,為政之本。內外官員,退食之暇,各宜披覽。仍以當司令式,書於廳事之壁,俯仰觀瞻,使免遺忘。」虔尋茲制,實係化源。請下內外文武百司。如本司闕令式者,許就三館抄六典內本司所掌名目,各粉壁書寫。

  ◆ 呂朋龜

  朋龜,後唐天成中官太常博士。

  § 少帝諡號議

  謹案《禮》經:「臣不誄君,稱天以諡之。」是以本朝故事,命太尉率百僚奉諡冊,告天於圓丘,回讀於靈座前,並在七月之內,諡冊入陵。若追尊定諡,命太尉讀諡冊於太廟,藏冊於本廟。伏以景帝皇帝頃負沈冤,歲月深遠。園陵己修,不祔於廟,則景宗皇帝親在七廟之外。今聖朝申冤,追尊定諡重新帝號,須撰禮儀。又《禮》云:「君不逾年,不入宗廟。」且漢之殤衝質,君臣己成。晉之惠懷湣,俱負艱難。皆不列廟食,止祀於園寢。臣等切詳故實,欲請立景宗皇帝廟於園所,命使奉冊書寶綬,上諡於廟,便奉太牢祀之。其四時委守令奉薦,請下尚書省,集三省官,詳議施行。

  ◆ 段禺

  禺,後唐明宗朝官太常博士。

  § 請定五廟奏

  伏以宗廟之制,曆代為難。須按《禮》經,旁求故實。又緣禮貴隨時,損益不定。今參詳曆代故事,立高曾祖禰四廟,更上追遠祖光武皇帝為始祖百代不遷之廟,居東向之廟,供為五廟。庶符往例,又合《禮》經。

  § 冊秦王儀注議

  據《開元禮》:臨軒冊禮,命諸王大臣其日受冊者,朝服從第鹵簿,與百官俱集朝堂,就次受冊訖,通事舍人引。不載謁朝還第之儀。自開元以後,冊拜諸王,皆正衙命使詣延英進冊。皇帝禦內殿,高品引王入,立於位。高品宣制讀冊,王受冊訖歸院。亦無乘輅謁朝之禮。臣按《五禮精義》云:「古者皆因禘嚐而頒爵祿,所以示無自專,稟之於祖宗也。」今雖冊命不在烝嚐,然拜大官、封大邑,必至殿廷,敬慎之道也。今當司欲準開元禮,其日秦王服朝服,自理所乘輅車,備鹵簿,與群臣俱集朝堂,次受冊訖,至應天門外,奉冊置於載冊之車,秦王升輅,出謁太廟訖,歸理所,儀仗鹵簿如來時之儀。

  ◆ 劉虔膺

  虔膺,後唐長興二年官遼州和順縣令。

  § 上時務奏

  裏俗有父母在而析財別居;又宗族之間,或有不義淩其孤弱者;請行止絕。

  ◆ 周知微

  知微,後唐長興二年官邢部郎中。

  § 請復議典奏

  開元刑法格,有後格破前格之載,無後敕破前律之文。今雖以律定罪,以格禁違。複有八議之條,廢來斯久。請準舊制,令居八議之條。有犯死罪者,令所司準法先奏請行議典。

  § 請除落正罪外科決輕贓奏

  臣每詳覆案文,靜究贓罪條件,或有因緣勘鞫,滋漫告陳。雖廣訟訟,漸異根本。其間有物關獻遺,事同情異。或果實紙筆之徒,或絲履茶藥之類。逐色目計錢不及三二百,聚都數不過四五千。為案牘之微贓,傷朝廷之大體。引律二罪俱發,以重者論,不累輕以加重。請非正論事條外,定贓之時,並許除落。

  § 請令州郡抄法書奏

  請藩方州郡,皆令抄寫法書。每遇詳刑,須憑條格。既無失入,自絕銜冤。

  § 請明商賈開驗奏

  近年關防商賈,不憑司門公驗。關禁之設,國有舊章。請諸司舉行之。

  § 請禁官曹被刑疏

  竊以唐有天下,垂三百年。聖帝明君,覽宏綱而禦極。忠臣賢佐,法古道以讚時。兩漢已還,曆代罕比。雖國有中否之數,人無厭德之言。果致陛下紹開中興,纘承大業。將欲永光帝載,而猶動守典刑。伏見州縣官僚,被人論訟,始行追取,未辨是非,稱呼不去其官曹,枷鎖已拘於道路。所以上無恥格,下絕恭敬。有玷盛明,實駭觀聽。此後凡有官緒可稱,所訟罪名未正,伏請祇令監守,皆在法司。俟曲直稍分,即荷校無憚。所貴坐法者知國章有節,司刑者表守律無逾。

  § 請禁告訐疏

  竊睹近敕,慮有官吏割剝下人,許百姓陳告。民之愚下,罔認宸衷。或捃摭纖微,或受人驅駕。事多憑虛,適足為亂。有過者固合當辜,誣罔者請議刑憲。庶或知止,免瀆風化。

  ◆ 曹允升

  允升,後唐長興三年官太常丞。

  § 請禁府郡以仆使代書判奏

  使府郡牧,例以隨身仆使為中門代判通呈等,名目極多,皆恃勢誅求,不勝其弊,伏請特行止絕。如藩侯郡守不能書劄,請委本判官代押。其職務監臨,請差本處衙院官吏,庶得漸除逾濫。兼使州奏薦判官,多非才行。或以賄賂求進。今後奏薦,請令本人隨表至京,令所司比驗。

  ◆ 蔡同文

  同文,後唐長興三年官國子博士。

  § 請增七十二賢酒脯奏

  伏見每年春秋二仲月上丁,釋奠於文宣王,以兗國公顏子配坐,以閔子騫等為十哲排祭奠。其七十二賢圖形於四壁,麵前皆無酒脯。自今後,乞準本朝舊規,文宣王四壁諸英賢畫像麵前,請各設一豆一爵祠饗。

  ◆ 盧華

  華,後唐長興四年官刑部員外郎。

  § 請旌賞外官能理冤獄奏

  臣竊以欽恤者,聖人之大德。畏慎者,臣下之小心。倘不怠於交修,庶自葉於理道。伏遇陛下靜符元化,動修至仁。八紘無幽枉之人,四海有升平之望。但以人非誘勸,事罕專精。將欲仰副憂勤,實願再明條制。伏見本朝故事:「凡內外官司,有能辨雪冤獄,活得人命者,特書殊考,非時命官。」多難已來,此道漸廢。既隳賞典,難得公心。伏乞明降敕文,顯示中外,自此不係正攝官吏,能辨雪冤獄,全活人命,斷割繼訖,旋具奏聞。考較不虛,時與超轉。如或滯留不具申奏,及虛妄冀希恩澤,其所任司長本判官,並請重加殿罰。

  ◆ 蕭希甫

  希甫,宋州人。少舉進士,為梁開封尹袁象先掌書記。後唐同光初為駕部郎中,遷諫議大夫兼匭函使。以希旨誣殺豆盧革,拜左散騎常侍。後告密事發,貶嵐州司戶參軍。長興中卒於貶所。

  § 請求言選吏以消災沴表

  臣聞天地助順,神理福謙。既物性之則宜,何虛心之致誤。伏惟陛下自統臨四海,勤恤萬方。每崇恭儉之風,嚐布仁慈之德。即合陰陽無爽,災沴不生。百穀豐盈,五兵偃息。今乃川瀆決溢,水旱愆違。必恐是調燮未乖,祭祀未潔。軫吾君宵旰之慮,負陛下覆育之恩。臣實痛心,誰回愧色。伏乞特頒明詔,下訪有司。詢其消遣之方,采彼妖祥之本。應是前王古帝,往哲先賢,或有遺祠,但存舊址,在祀典者,鹹加嚴敕。稟靈通者,盡略修崇。悉遵虔肅之誠,無惰精祈之懇。然後別宣長吏,側聽庶民。稍關疾苦之由,須罄撫循之策。冀其昭感,仰讚升平。

  § 請條流縣令刺史得專斷獄奏

  四方刑獄,動皆上聞。不獨有紊於公朝,兼且淹延其獄訟。伏乞條流縣令,凡死罪已下得專之。刺史部內,有一吏一民犯罪得專之。觀察使部內,有犯罪五人已下得專之。如此則朝廷事簡,見萬乘之尊矣。

  § 請釋天成以前罪人奏

  臣叨蒙擢任,官忝諫司。所職重難,兼知匭院。但有關於至理,即欲合於無私。冀竭丹誠,仰裨元造。臣伏見自同光元年十月九日先朝收下汴州後,至今年四月一日已前,兵革盛興,亂離斯極。典章幾壞,刑政莫施。每於紛擾之間,甚有殺傷之苦。非惟州縣長吏,或濫誅夷,直至鄉裏居民,互為殘戮。挾私怨者,公行白刃,將快忿心。怙強力者,豈聞丹書,惟欣得誌。掠妻女以轉賣,劫財貨以平分。如此之流,應遍天下。伏惟皇帝陛下薦恢帝載,光啟鴻圖。伏思自陛下臨禦以來,皇綱漸正。有功者盡賞,有罪者鹹誅。閫外將清,朝中無事。今則匭函己再修整,欲具進呈。必恐抬出,外邊施行己後,遠近披訴,受狀至多。但慮京國諸司,囚禁便憂填委。則至上虧皇化,有玷國風。其次更慮勳貴親賢,或關對訟,便煩讞議。或礙刑書,若今事有否臧,即便政移曲直。以臣愚見,欲自元年四月二十八日昧爽己前,罪無輕重,應大辟己下罪,一切釋而不問。庶得刑清俗泰,國富民康。鹹欽不宰之功,永奉維新之化。

  § 請禁州府推委刑獄奏

  府州官吏,不務守官,鹹思避事。每睹微小刑獄,皆是聞天。不惟有紊朝綱,實恐淹延刑獄。

  § 請置明律科奏

  臣聞禁暴亂者,莫稱於刑律。勤禮義者,無切於詩書。刑律明則人不敢為非,禮義行則時自然無事。今詩書之教,則業必有官。刑律之科,則世皆莫曉。近者大理正宋升,請置律學生徒。雖獲上聞,未蒙申舉。伏乞特頒詔旨,下付國庠。令再設此科,許其歲貢。仍委諸州,各薦送一兩人,就京習學。候至業成,便放出身,兼許以卑官,卻還本處。則率土之內,盡會刑書。免禍觸於金科,冀鹹遵於皇化。

  ◆ 崔琮

  琮,後唐長興中官濮州錄事參軍。

  § 鳳翔李業河東李拭並加招討使制

  門下,邊境未寧,固資於選帥。輪轅適用,必在乎與能。無煩易地之勞,各副長城之委。鳳翔節度使檢校刑部尚書李業,生自將門,久知虜態。悅詩書而不倦,索韜鈐而甚精。河東節度使檢校禮部尚書李拭,早膺儒冠,克擅文場。幼挺瑚璉之姿,尤通冉季之政。並累更重任,必播能名。或居劇塞而練卒討羌,或領北門而克己訓士。皆勤勞備著,功效居多。朕以右輔之新拓土疆,是資綏緝。大鹵之連控戎落,尤藉堤防。或更戶封之崇,或仍舊貫之美。各膺新命,無替前勞。

  § 請置病囚院疏

  諸道獄囚,恐不依法考掠。或不勝致斃,翻以病聞。請置病囚院,兼加醫藥。

  ◆ 路航

  航,後唐長興四年太常博士。

  § 詳斷張延雍等奏

  準格:詐為制敕,偽行符印,罪當絞。其令史吳知己,準格重杖一頓處死。本司官祠部郎中王承弁,初不精詳,致彼罔冒。準詐偽律,合杖九十。如已去官,則減等。今王承弁己別除官,據格放罪。門下令史陳延祐,雖不與吳知己同情,有涉屬托,準律杖一百放堂。後官何康初言屬托不至瑕疵,準律杖罪。呂道昭、李玩、呂圖事雖關連,別無深罪,準格並合釋放。諫議大夫張延雍,補蔭自有格文。催促失於事體。言苛克之語,雖是見人據引驗之詞,蓋亦虛指。伏候敕處分。

  § 申嚴祀典議

  比來小祠已上,公卿皆著祭服行事。近日惟郊廟太微宮具祭服,五郊迎氣日月諸祠,並祇常服行事。兼本司執事人等,皆著隨事衣裝。狼籍鞋履,便隨公卿升降於壇墠。按祠部令:中祠己上,應齋郎等升壇行事者,並給潔服,事畢收納。今後中祠已上,公卿請具祭服,執事升壇人並著具緋衣幘子。今臣檢禮閣新儀,太微宮使卯時行事,近年依諸郊廟例,五更初便行事。今後請依舊以卯時。

  ◆ 李光憲

  光憲,後唐明宗朝官太子賓客,以禮部尚書致仕。應順元年卒。

  § 請置郊壇齋屋奏

  禮有五經,祭在其首。國之大事,祀亦居先。則知祭祀者,有國是遵,百王所重。是以肅雍清廟,禋祀元天。立四時則大駕親臨,將置齋則仲尼所慎。莫不嚴崇宮室,潔滌樽罍。陳其肅肅之儀,報以穰穰之福。臣竊見四郊祠祭,並無齋室。行事官吏,旅寓鄉村。有瀆至誠,恐非清潔。伏乞特下有司,俾於四郊量起屋宇。

  § 請復常參官上任舉人自代例疏

  將垂帝範,在守於舊章。欲敘彝倫,合循於典故。實大朝之理本,蓋有國之常規。臣嚐覽列聖實錄,伏見建中元年正月五日敕旨:應內外常參官,後三日舉一人自代者,編諸簡冊,冀拔賢良。是資教化之方,以盛簪裾之列。爰於近歲,稍易舊規。臣請明下敕文,許行建中故事。所冀振纓在位,鹹懷舉善之心。棫樸興歌,漸致得賢之美。

  ◆ 李愚

  愚,字子晦,自稱趙郡平棘西祖之後。初名晏平,舉進士,又登宏詞科,授河南府參軍。梁末帝嗣位,累擢司勳員外郎。入後唐為翰林學士。同光三年,魏王繼岌征蜀,請為都統判官。蜀平,就拜中書舍人,改兵部侍郎。長興初拜中書侍郎平章事兼吏部尚書。閔帝嗣位,進位左僕射。清泰初加特進太微宮使宏文館大學士。後罷相,守本官。二年卒。

  § 唐末帝即位冊書

  維應順元年,歲次甲午,四月庚午朔六日乙亥,文武百寮特進守司空兼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充太微宮使宏文文館大學士上柱國始平郡公食邑二千五百戶臣馮道等九千五百九十三人上言:帝皇興運,天地同符。河出圖而洛出書,雲從龍而風從虎。莫不恢張八表,覆育兆民。立大定之基,保無疆之祚。人謠再洽,天命顯歸。須登宸極之尊,以奉祖宗之祀。伏惟皇帝陛下天資神智,神助機權。奉莊宗於多難之時,從先帝於四征之際。凡當決勝,無不成功。洎正皇綱,每嚴師律。為國家之誌大,守臣子之道全。自泣遺弓,常悲易月。欲期同軌,親赴因山。而自鄂王承祧,奸臣擅命,致神祇之乏饗,激朝野以歸心。使屈者伸,令否者泰。人情大順,天象至明。聚或井以呈祥,拱北辰而應運。由是文武百辟,嶽牧群賢。至於比屋之倫,盡祝當陽之位。今則承太後慈旨,守先朝遠圖,撫四海九州,享千齡萬祀。臣等不勝大願,謹上寶冊,稟太後令,奉皇帝踐祚。臣等誠慶誠忭。謹言。

  § 請以降誕日為千春節奏

  臣覽國史,開元十七年,宰臣張說源乾曜奏:改朔體元,固聖主之能事,良辰嘉會,亦俗化之大端。蓋周人有合宴之儀,漢代有賜酺之律。所以歌詠皇德,啟迪人情。至若泛菊高堂,遂號重陽之節。流杯曲水,永為上已之遊。在昔偶行,於今不改。豈足比君臨四海,運應千年。畫璿圖而敬授民時,秉玉燭而節宣和氣。身為律度,德合乾坤。仰為樞電之祥,最是寰區之樂。願從人欲,特創節名。封函尋示於允俞,自此永編於令式。舊章斯在,列聖嚐行。將有擬倫,預慚膚淺。伏惟皇帝陛下動遵典法,克葉祖宗。方今玉鏡高懸,璿樞廣運。告成功於朝社,正大禮於宮闈。是以舞幹率服於三苗,班瑞雍熙於萬國。臣等以獻歲元正之月,是猗蘭降聖之辰。梅花映雪於上林,椒酒迎春於秘殿。江邊野老,願鑾輅之時巡。陌上遊童,醉堯樽而獻祝。請於是月,特舉節名。副與人共樂之言,致率土交歡之義。臣等謹按元宗皇帝以八月五日載誕,張說等請以其日為千秋節。臣等不揆庸暗,輒體憲章。請以來年正月降聖日為千春節。

  § 勸韓建討賊書

  仆關東一布衣耳,幸讀書為文。每見父子君臣之際,有傷教害義,恨不得肆之市朝。明公居近關重鎮,君父幽辱月餘,坐視凶逆,而忘勤王之舉,仆所未諭也。仆竊計中朝輔弼,雖有誌而無權。外鎮諸侯,雖有權而無誌。惟明公忠義,社稷是依。往年車輅播遷,號泣奉迎。累歲供饋,再複廟朝。義感人心,至今歌詠。此時事勢,尤異前日。明公地處要衝,位兼將相。自宮闈變故,已涉旬時。若不號令率先,以圖反正,遲疑未決,一朝山東侯伯,唱義連衡,鼓行而西,明公求欲自安,其可得乎?此必然之勢也。不如馳檄四方,諭以逆順。軍聲一振,則元凶破膽。旬浹之間,二豎之首,傳於天下。計無便於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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