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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勰


  勰,(《宋书》作“恩”,《通典》作“协”,今从《南史》。)为三公郎。

  ◇唐赐妻子事议

  赐妻痛往遵言,儿识不及理,考事原心,非存忍害,谓宜哀矜。(《宋书·顾觊之传》,《通典》一百六十七。沛郡唐赐得病,吐出虫十馀枚,临死,语妻张,死后刳腹出病,死后,张手自破视,五脏悉靡碎。郡县以张忍行刳剖,赐子副又不禁驻,事起赦前,法不能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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