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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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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为庾亮征西府仓曹参军。 △陈诜后妻之子为前妻服议(咸康中) 李投身于贼,则名义绝矣辱身污行,丧礼违义,虽有救母之功,宜以路人之恩相报。不可以奉承宗庙,严子不宜以母服之,李子宜以出母居之。(《通典》八十九) △通谘征西府主及僚き请详断从父姊服 姑姊妹无主后者,反归服,经虽不及从,设教必自亲始。以经言则宜不降,以记论例在加服。又与此姊同在他邦,无馀亲,情所不忍,准经不降,不亦可乎。(《通典》九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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