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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隐


  隐字处叔,铨子。太兴初为著作郎。太宁初赐爵平陵乡侯,以谤免。有《晋书》九十三卷,集二十卷。

  △议向雄事

  《礼》虽云“君不君,臣不可以不臣”,当为小恶也。三谏不从则去,不见齿于其君,则不敢立其朝。至如仲子称“人以国士遇我,我以国士报之,人以凡人遇我,我以凡人报之,”此犹轻于戎首,则可逢而避之,至死不往,可也。雄无诏敕,逢避未可非也。(《通典》九十九)

  △白征西大将军论复肉刑

  夫政未可立,则思制度,全育民命,富国强兵。叛盗之属,断肢而已,是好生恶杀;叛盗皆死,是好杀恶生也。断肢若谓之酷,截头更不谓之虐,何其乖哉?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也。蛮夷猾夏,则皋陶作士:此欲善其末,则先制其本也。自古多人,犹惜民命,得以御寇,况今千不遗一!益宜存在,以伐大贼。今若得改之,则岁所活数万,杀亦如之。若此千载,生各数万,断肢之后,随刑使役,不失民,民不乏用。富国强兵,此之谓也。(《御览》六百四十八引王隐《晋书》)

  △笔铭(《初学记》作《笔赋》)

  岂作其笔,必兔之毫。调利难秃,亦有鹿毛。(《艺文类聚》五十八,《初学记》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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