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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修义


  修义,字寿安,晃第五子天赐之子。孝文时,自元士迁左将军、齐州刺史。徙秦州刺史,孝明时,累迁吏部尚书、兼尚书右仆射、西道行台、行秦州事,授雍州刺史。卒赠司空,谥曰文。

  △张智寿陈庆和坐妹流坐议

  昔哀姜悖礼于鲁,齐侯取而杀之,《春秋》所讥。又夏姬罪滥于陈国,但责徵舒而不非父母。明妇人外成,犯礼之愆,无关本属。况出适之妹,衅及兄弟乎?(《魏书·刑罚志》。神龟中,兰陵公主驸马都尉刘辉,坐与河阴县民张智寿妹容妃、陈庆和妹慧猛奸乱,殴主伤胎。辉惧罪逃亡。门下处奏:“各人死刑,智寿、庆和并以知情不加防限,处以流坐。”尚书元修义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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