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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部总论(2)


  ▼性理会通

  《日月》

  《程子》曰:“日月之为物,阴阳发见之尤盛者也。”

  日月之在天,犹人之有目,目无背见,日月无背照也。

  天地日月一也,月受日光而日不为之亏,然月之光,乃日之光也。

  “日月薄蚀而旋复”者,不能夺其常也。

  或问:“日月有定形,还自气散,别自聚否?”曰:“此理甚难晓,究其极,则此二说归于一也。”问:“月有定魄,而日远于月。月受日光,以人所见为有盈亏,然否?”曰:“日月一也,岂有日高于月之理?月若无盈亏,何以成岁?盖月一分光,则是魄亏一分也。”

  问:“日食有常数者也,然治世少而乱世多,岂人事乎?”曰:“天人之理甚微,非烛理明,其孰能识之?”曰:“无乃天数人事交相胜负,有多寡之应耶?”曰:“似之,未易言也。”朱子曰:“月体常圆无阙,但常受日光为明。初三四是日在下照,月西边明,人在这边望,只见在弦光。十五、六则日在地下,其光由地四边而射出,月被其光而”明。月中是地影月,古今人皆言有阙,惟沈存中云无阙。

  程子谓“日月只是气到寅上则寅上自光,气到卯上则卯上自光”者,亦未必然。既曰日月,则自是各有一物,方始各有一名。星光亦受于日,但其体微尔。日月薄蚀,只是二者交会处,二者紧合,所以其光掩没,在朔则为日蚀,在望则为月蚀。

  邵康节谓:“日太阳也,月太阴也,星少阳也,辰少阴也,辰非星也。”又曰:“辰弗集于房,房者,舍也。故十二辰亦谓之十二舍。”上辰字谓日月也,所谓三辰北斗,去辰争十二来度。日蚀是日月会合处,月合在日之下,或反在上,故蚀,月蚀是日月正相照,伊川谓月不受日光,意亦相近。盖阴盛亢阳,而不少让阳故也。又曰:“日月会合”,故初一初二月全无光,初三渐开,方微有弦上光,是哉生明也。开后渐亦光,至望则相对,故圆。此后复渐相近,至晦则复合,故暗。月之所以亏盈者此也。

  “历家旧说,月朔则去日渐远,故魄死而明生;既望则去日渐近,故魄生而明死;至晦而朔,则又远日而明复生,所谓死而复育也。”此说误矣。若果如此,则未望之前,西近东远,而始死之明当在月东;既望之后东近西远,而未死之明却在月西矣。安得未望载魄于西,既望终魄于东,而愬日以为明乎?故惟近世沈括之说,乃为得之。盖括之言曰:“月本无光,犹一银丸,日耀之乃光耳。”光之初生,日在其傍,故光侧而所见才如钩。日渐远,则斜照而光稍满。大抵如一弹丸,以粉涂其半,侧视之则粉处如钩,对视之则正圆也。近岁王普又补其说,月生明之夕,但见其一钩,至日月相望,而人处其中,方得见其全明,必有“神人能凌倒景,傍日月而往参其间,则虽弦晦之时,亦复见其全明,而与望夕无异耳。”以此观之,则知月光常满,但自人所立处视之,有偏有正,故见其光有盈有亏,非既死而复生也。若顾兔在腹之间,则世俗《桂树蛙兔》之传,其惑人矣。或者以为日月在天,如两镜相照,而地居其中,四傍皆空,水也。“故月中微黑之处,乃镜中大地之影,略有形似,而非真有是物也。”斯言有理,足破千古之疑矣。

  或问弦望之义。曰:“上弦是月盈及一半,如弓之上弦;下弦是月亏了一半,如弓之下弦。”又问:“是四分取半否?”曰:“如二分二至,也是四分取半。”因说:“历家谓‘纾前缩后,近一远三。以天之围言之,上弦与下弦时日月相看,皆四分天之一’。”

  问:“月中黑影是地影否?”曰:“前辈有此说,看来理或有之。然非地影,乃是地形,倒去遮了他光耳。如镜子中被一物遮住其光,故不甚见也。盖日以其光如月之魄,中间地是一块实底物事,故光照不透,而有此黑晕也。”问:“日光从四边射入,月光何预地事而碍其光?”曰:“终是被这一块实底物事隔住,故微有碍耳。”问:“月受日光,只是得一边光。”曰:“日月相会时,日在月上,不是无光,光都载在上面一边,故地上无光。到得日月渐渐相远,时渐擦挫,月光渐渐见于下。到得望时,月光浑在下面一边,望后又渐渐光向上去。”问:“自古以日月之蚀为灾异,如今历家却自预先算得是,如何?”曰:“只大约可算,亦自有不合处。历家”有以为当蚀而不蚀者。有以为不当蚀而蚀者。

  问:“月蚀如何?”曰:“至明中有暗虚,其暗至微。望之时,月与之正对,无分毫相差。月为暗虚所射,故蚀。虽是阳胜阴,究竟不好。若阴有退避之意,则不相敌而不蚀矣。”

  或问:“日蚀之变,精于数者,皆于数十年之前知之,以为人事之所感召,则天象亦当与”时盈亏潜室陈氏曰:“日月交会,日为月掩则日蚀。日月相望,月与日亢则月蚀。自是行度分道,到此交加去处,应当如是。历家推算,专以此定疏密,本不足为变异。但天文才遇此际,亦为阴阳厄会,于人事上必有灾戾,故圣人畏之,侧身修行,庶几可弭灾戾也。”

  西山真氏曰:“月太阴也,本有质而无光,其盈亏也,以受日光之多少。月之朔也,始与日合,越三日而明生;八日而上弦,其光半;十五日而望,其光满,此所谓三五而盈也。既望而渐亏,二十三日而下弦,其亏半;三十日而晦,其光尽,此所谓三五而阙也。方其晦也,是谓纯阴,故魄存而光泯,至日月合朔,而明复生焉。”鲁斋许氏曰:“天地阴阳精气为日月星辰,日月不是有轮郭生成,只是至精之气,到处便如此光明,阴精无光,故远近随日所照。日月行有度数,人身血气周流亦有度数,天地六气运转亦如是,到东方便是春,到南方便是夏,行到处便主一时,日行十二时亦然。

  万物都随他转过去,便不属他。”

  临川吴氏曰:“古今人率谓月盈亏,盖以人目之所睹者言,而非月之体然也。月之体如弹丸,其愬日者常明,常明则常盈而无亏之时。当其望也,日在月之下而月之明向下,是以下之人见其光之盈;及其弦也,日在月之侧,自下而观者,仅得见其明之半,于是以弦之月为半亏。及在晦也,日在月之上而月之明亦”向上,自下观者,悉不见其明之全,于是以晦之月为全亏。傥能飞步太虚,傍观于侧,则弦之月如望。乘凌倒景,俯视于上,则晦之月亦如望月之体常盈,而人之目有所不见。以目所不见,而遂以为月体之亏,可乎?知在天有常盈之月,则知人之曰“盈”曰“亏”,皆就所见而言耳,曾何损于月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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