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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卷


  七政部彙考一

  《書經·虞書舜典》

  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

  〈傳〉七政,謂日月五星各異政。舜察天文,齊七政,以審己當天心與否。〈疏〉七政,其政有七,於璣衡察之,必在天者,知七政,謂日月與五星也。木曰歲星,火曰熒惑星,土曰鎮星,金曰太白星,水曰辰星。《易繫辭》云:「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此日月五星有吉凶之象,因其變動為占,得失由政,故稱政也。〈全解〉「堯之曆象日月星辰,命羲和之四子方,且考四方之中星而已。至舜考察日月之行,加之以五緯之躔度,然後其法加密。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歲星日行千七百二十八分度之百四十五,熒惑星日行一萬三千八百二十四分度之七千二百五十五,太白辰星日各行一度,鎮星日行四千三百二」十分度之百四十五。惟其七政之躔度,其多寡長短之不同如此,故必以璿璣玉衡,然後立法無差忒矣。而王氏云:「《堯典》言曆象,《舜典》言璣衡者,器也;《堯典》言日月星辰,此言七政。七政者,事也。《堯典》所言皆道也,於此所言皆器也、事也。」此說殊不然。夫《堯典》所謂「曆象」,即《舜典》所謂「璣衡」也;《舜典》所謂「七政」,即《堯典》所謂「日月星辰」,皆在其中矣。豈有道與器與事之異哉。〈集傳〉或問:「《七政》諸說如何?」〈三山陳氏曰日月五星在天之政也唐孔氏曰言吉凶各有異政得失由於君之政也王氏曰以人之所取正也葉氏曰七者所以正四時作萬事也〉曰:「陳說葉說主天而言。但葉謂『正四時作萬事則不然。日月五星所以成歲功,豈止正四時而已?不若陳說為當。然猶未明,故推其意而足之』。」曰:「人有政耳,天豈有政乎?」曰:「此但譬喻之辭,猶曰五星謂之五緯,星豈有緯乎?以其變動異於經星,故謂之緯。北斗謂之天樞,天豈有樞乎?以其持造化之綱,故謂之樞。日月」五星,司天之政,亦猶人之有政也。故以政言之耳。唐孔氏說亦有微意,故附見之。〈蔡傳〉在,察也。美珠謂之璿。璣,機也。以璿飾璣,所以象天體之轉運也。衡,橫也,謂衡簫也。以玉為管,橫而設之,所以窺璣而齊七政之運行,猶今之渾天儀也。七政,日月五星也。七者運行於天,有遲有速,有順有逆,猶人君之有政事也。〈大全〉林氏曰:「璣衡以步七政之軌度,時數兩不差焉,故曰以齊。」日月五星在天有常度,其災祥與政事相應,故曰七政。《陳氏經》曰:「七者,在天之政也,君為天與日月星辰之主,君有缺政,則日月薄食,星辰變動,安得而齊?」

  《詩經·鄭風女曰雞鳴篇》

  子興視夜,明星有爛。

  〈朱註〉「明星」,啟明之星,先日而出者也。

  《陳風東門之池篇》

  昏以為期,明星煌煌。

  昏以為期,明星《晢晢》,

  〈朱註〉明星,啟明也。「煌煌」,大明貌。「晢晢」,猶煌煌也。

  《小雅大東篇》

  東有啟明,西有長庚。有捄天畢,載施之行。

  〈朱註〉《啟明》、長庚,皆金星也。以其先日而出,故謂之《啟明》;以其後日而入,故謂之「長庚。」葢金、水二星常附日行,而或先或後,但金大水小,故獨以金星為言也。行,行列也。言《啟明》《長庚》亦無實用,但施之行列而已。

  《爾雅·釋天》

  明星謂之「啟明」。

  〈註〉太白,星也。晨見東方為啟明,昏見西方為太白。〈疏〉孫炎曰:「明星,太白也。出東方,高三舍,今曰明星。昏出西方,高三舍,今曰太白。」郭云:「太白星也。晨見東方為啟明,昏見西方為太白。」然則啟明是太白矣。《詩·小雅》云:「『東有啟明,西有長庚』。不知是何星也?或以在東西而異名,或二者別星,未能審也。」

  《史記·天官書·北斗七星》,所謂「璇璣玉衡,以齊七政。」

  〈注〉索隱曰:馬融注《尚書》云:「七政者,北斗七星,各有所主。第一曰主日法天;第二曰主月法地;第三曰命火」,謂熒惑也;第四曰煞土,謂填星也;第五曰伐水,謂辰星也;第六曰危木,謂歲星也;第七曰罰金,謂太白也。日月五星各異,故名曰七政也。

  察日月之行,以揆歲星順逆。

  正義曰:晉灼云:「太歲在四仲,則歲行三宿;太歲在四孟四季,則歲行二宿,二八十六,三四十二,而行二十八宿。十二歲而周天。」 索隱曰:姚氏案《天官古》云「歲星一曰應星,一曰經星,一曰紀星。」 《物理論》云「歲行一次謂之歲星。」 則十二歲而星一周天也。

  曰「東方木,主春日甲乙。」

  正義曰:《天官》云:「歲星者,東方木之精,蒼帝之象也。」 歲星農官,主五穀。《天文志》云:春日甲乙,四時春也。五常仁,五事貌也。

  其趨舍而前曰「贏」,退舍曰「縮。」

  《索隱》曰:「趨」 音聚,謂促也。

  以攝提格歲,歲陰左行在寅,歲星右轉居丑。正月,與斗、牽牛晨出東方,名曰「監德」,色蒼蒼有光。

  索隱曰:太歲在寅,歲星正月晨出東方。按《爾雅》,「歲在寅為攝提格。」 李巡云:「言萬物承陽起,故曰攝提格。格,起也。」 監德歲星在寅,正月晨見東方之名。

  「歲星出東行十二度,百日而止。反逆行,逆行八度,百日復東行。歲行三十度十六分度之七,率日行十二分度之一,十二歲而周天。」出常東方,以晨,入於西方,用昏單閼歲。

  索隱曰:在卯也。歲星二月晨出東方,《爾雅》云:「卯為單閼。」 李巡云:「陽氣推萬物而起,故曰單閼。」 單,盡也。閼,止也。

  歲陰在卯,星居子。以二月與婺女、虛、危晨出,曰「降入大,有光。」

  《索隱》曰:「降入歲星,三月晨見東方之名」 ,其餘准此。

  《執徐歲》:歲陰在晨,星居亥,以三月居與營室、東壁晨出,曰「青章。青章,甚章。」

  索隱曰:《爾雅》「辰為執徐。」 李巡云:「伏蟄之物,皆振舒而出,故曰執徐。」 執,蟄也。徐,舒也。

  《大荒駱歲》:

  索隱曰:《爾雅》云:「在巳為大荒駱。」 姚氏云:「言萬物皆熾盛而大出,霍然落落,故曰荒駱也。」

  歲陰在巳,星居戌。以四月與奎、婁、胃、昴晨出,曰《跰踵熊》。熊赤色,有光。

  徐廣曰:「跰踵。一曰路嶂。」《索隱》曰:「《天文志》作路。」字詁云。今作踵也。《正義》曰:跰,白邊反。踵,之勇反。

  《敦牂歲》。

  索隱曰:《爾雅》云:「在干為敦牂。」 孫炎云:「敦,盛也。牂,壯也。言萬物盛壯。」 韋昭云:「敦音頓。」

  歲陰在午,星居酉。以五月與胃、昴、畢晨出,曰《開明》,炎炎有光。

  徐廣曰:「開明,一曰天津。」 《索隱》曰:「《天文志》作啟明。」 《正義》曰:炎,鹽驗反。

  葉《洽歲》。

  索隱曰:《爾雅》云:「在未為葉洽。」 李巡云:「陽氣欲化萬物,故曰協洽。」 協,和也。洽,合也。

  歲陰在未,星居申。以六月與《觜、觿》參晨出,曰「長列,昭昭有光。」

  《正義》曰:觜,子斯反。觿,胡規反。

  《涒灘》歲:歲陰在申,星居未。以七月與東井、與鬼晨出,曰「大音。昭昭白。」

  素隱曰:《爾雅》云:「在申為涒灘。」 李巡云:「涒灘,物吐秀傾垂之貌。」 涒,他昆反。灘,他丹反。

  作《鄂歲》。

  索隱曰:《爾雅》云:「在酉為作鄂。」 李巡云:「作鄂,皆物芒枝起之貌。」 鄂音愕。案:下文云「作,作有芒」 ,則李巡解亦近。《天文志》作詻,音五恪反,與《史記》及《爾雅》並異。

  歲陰在酉,星居午。以八月與柳、七星、張晨出,曰「為長王,作作,有芒。」

  《閹茂歲》:歲陰在戌,星居巳。以九月與翼、軫晨出,曰「天睢」,白色,大明。

  索隱曰:《爾雅》云:「在戌曰閹茂。」 孫炎云:「萬物皆蔽冒,故曰閹茂。」 閹,蔽也。茂,冒也。《天文志》作「掩茂。」 睢音吁唯反。

  《大淵獻歲

  索隱曰:《爾雅》云:「在亥為大淵獻。」 孫炎云:「淵,深也。大獻萬物於深。」 謂葢藏之於外也。

  歲陰在亥,星居辰。以十月與角、亢晨出,曰《大章》。

  徐廣曰:「一曰大星。」 《索隱》曰:「《天文志》亦作大星。」

  蒼蒼然,星若躍,而陰出旦,是謂「正平。」

  《困敦》歲:歲陰在子,星居卯。以十一月與氐、房心晨出,曰「天泉」元,色甚明。

  索隱曰:《爾雅》云:「在子為困敦。」 孫炎云:「困敦,混沌也。言萬物初萌,混沌於黃泉之下。」

  赤《奮若》歲。

  索隱曰:《爾雅》云:「在丑為赤奮若。」 李巡云:「言陽氣奮迅。若,順也。」

  歲陰在丑,星居寅。以十二月與尾、箕晨出,曰「天皓。」黫。

  然黑色甚明。

  索隱曰:「皓」 音昊,《漢志》亦作「昊。」 黫音烏閑反。

  「歲星一曰攝提,曰重華,曰應星,曰紀星。」營室為清廟,歲星廟也。

  察剛氣以處熒惑。

  徐廣曰:「剛,一作罰。」 《索隱》曰:姚氏引《廣雅》,「熒惑謂之執法。」 《天官占》云:「熒惑,方伯象,司察妖孽。」 則徐云察罰氣為是。《春秋緯文耀鉤》云:「赤帝赤熛怒之神為熒惑,位南方。」 晉灼云:「常以十月入太微,受制而出行,列宿司無道,出入無常也。」

  曰「南方火,主夏日丙丁。」

  徐廣曰:「熒惑為理,外則理兵,內則理政。」 《正義》曰:《天官志》云:「熒惑為執法之星,其行無常,主死喪,大鴻臚之象,主甲兵,大司馬之義。司驕奢亂孽,執法官也。其精為風伯,或童兒歌謠嬉戲也。」

  法出東行十六舍而止,逆行二舍,六旬復東行,自所止數十舍,十月而入西方,伏行五月出東方。

  《晉灼》曰:「伏不見。」

  「心為明堂」,熒惑廟也。

  《曆斗之會》,以定填星之位。

  《索隱》曰:晉灼曰:「常以甲辰之元,始建斗,歲鎮一宿,二十八歲而周天。」 《廣雅》曰:「填星,一名地侯。」 《文耀鉤》曰:「鎮,黃帝含樞紐之精,其體旋璣,中宿之分也。」

  曰中央土,主季夏,日戊己,黃帝主德,女主象也。其一名曰地侯,主歲。歲行十二度百十二分度之五,日行二十八分度之一,二十八歲周天。其色黃,光芒。音曰:黃鍾宮。斗為文太室,填星廟,天子之星也。填星出百二十日而逆西行,西行百二十日,反東行,見三百三十日而入,入三十日,復出東方。太歲在甲寅,鎮星在東壁,故在《營室》。

  察日行以處位太白。

  索隱曰:「太白辰出東方曰啟明」 ,故察日行以處太白之位。《韓詩》云:「太白晨出東方為啟明,昏見西方為長庚。」 又孫炎註《爾雅》亦以為「晨出東方,高三丈,命曰啟明;昏見西方高三舍,命曰太白。」 正義曰:晉灼云:「常以正月甲寅,與熒惑晨出東方,二百四十日而入。又出西方,二百四十日而入,入三十五日而復出東方。出」 以寅戌,入以丑未。《天官占》云:「太白者,西方金之精,白帝之子,上公大將軍之象也。一名殷星,一名大正,一名熒星,一名官星,一名梁星,一名滅星,一名大囂,一名大衰,一名大爽,徑一百里。」 《天文志》云:「其日庚辛,四時秋也,五常義也,五事言也,春見東方以晨,秋見西方以夕也。」

  曰「西方,秋,司兵。」月行及天矢,日庚辛,主殺。其出行十八舍,二百四十日而入,入東方,伏行十一舍,百三十日。其入西方,伏行三舍,十六日而出,其紀上元。

  《正義》曰:「其紀上元」 ,是星古曆初起上元之法也。

  以攝提格之歲,與《營室》「晨出東方,至角而入,與《營室》;夕出西方,至角而入,與角;晨出入畢與角;夕出入畢與畢;辰出入箕與畢;夕出入箕與箕;晨出入柳與箕;夕出入柳與柳;晨出入營室與柳;夕出入營室。」凡出入東西各五,為八歲,二百二十日。

  《徐廣》曰:「一云三十二日。」

  「復與營室晨出東方。」其大率歲一周天。

  《索隱》曰:案《上元》是古曆之名,言用《上元紀曆》法,則攝提歲而太白與營室晨出東方,至角而入;與營室夕出西方,至角而入。凡出入東西各五,為八歲。二百二十日復與營室晨出東方,大率歲一周天也。

  其始出東方,行遟率日半度,一百二十日必逆行一二,舍上極而反東行,行日一度半,一百二十日入其庳。近日曰「明星」,柔,高;遠日曰「大囂,剛。」

  《徐廣》曰:「囂,一作變。」

  其始出西行疾,率日一度半,百二十日上極而行遲,日半度,百二十日旦入,必逆行一二舍而入其庳。近日曰「太白」柔,高遠日曰「大相」剛。出以辰戌,入以丑未。

  其出東為東,入東為北方;出西為西,入西為南方。其出不經天。太白,白比狼,赤比心,黃比參左肩,蒼比參右肩,黑比奎大星。

  正義曰:「比,類也。」

  亢為疏廟,太白廟也。太白,大臣也,其號上公,其他名殷星、大正、營星、觀星、宮星、明星、大衰、大澤、終星、大相、天浩、序星、月緯、大司馬位。

  察日辰之會,以治辰星之位。

  正義曰:晉灼云:「常以二月春分見奎、婁,五月夏至見東井,八月秋分見角、亢,十一月冬至見牽牛。出以辰戌,入以丑、未,二旬而入。晨候之東方,夕候之西方也。」 《索隱》曰:「即正四時以治辰星之位」 是也。皇甫謐辰星,一名毚星,或曰鉤星。《元命苞》曰:「北方辰星水,生物布其紀,故辰星理四時。」 宋均曰:「辰星正四時之法,得與『北辰』」 同名也。

  曰:「北方水,太陰之精,主冬,日壬癸。」

  正義曰:《天官占》云:「辰星,北水之精,黑帝之子,宰相之祥也。一名細極,一名鉤星,一名」星一名伺祠,徑一百里。亦偏將廷尉象也。《天文志》云:「其日壬癸。四時冬也。五常智也。五事聽也。」

  是正四時:仲春春分,夕出郊奎、婁、胃東五舍,為齊;仲夏夏至,夕出郊東井、輿鬼、柳東七舍,為楚;仲秋秋分,夕出郊角、亢、氐、房東四舍,為漢;仲冬冬至,晨出郊東方,與尾、箕、斗、牽牛俱西,為中國。其出入常以辰、戌、丑、未免七命,曰小正。辰星、天攙、安周星、細爽、能星、鉤星。

  索隱曰:案《廣雅》云「辰星謂之免星」 ,則辰星之別名。免或作「毚」 也。謂免星凡有七名。命者名也,小正,一也,辰星,二也,天攙,三也,安周星,四也,細爽,五也,能星,六也,鉤星,七也。

  其出東方,行四舍四十八日,其數二十日而反入於東方。其出西方,行四舍四十八日,其數二十日而反入於西方。其一候之,營、室、角、畢、箕、柳。辰星之色,春青黃,夏赤白,秋青白,冬黃而不明。七星為員官。辰星廟,蠻夷星也。

  《漢書·天文志·歲星》曰:「東方春木,於人五常仁也,五事貌也。」

  《熒惑》曰:「南方夏火,禮也,視也。」

  《太白》曰:「西方秋金」,義也言也。

  辰星曰:「北方冬水,知也,聽也。」

  《填星》曰:「中央季夏,土信也,思心也。」

  太歲在寅曰「攝提格。」歲星正月晨出東方,《石氏》曰「名監德」,在斗、牽牛。《甘氏》在建星、婺女。《太初歷》在營室、東壁。

  在卯曰「單閼。」二月出,《石氏》曰「名降入」,在婺女、虛、危。《甘氏》在虛、危。《太初》在奎、婁。

  在辰曰「執徐。」三月出,《石氏》曰「名青章,在營室、東壁。」《甘氏》同。《太初》在胃、昴。

  在巳曰「大荒落」,四月出,《石氏》曰「名路踵」,在奎、婁。《甘氏》同。《太初》在參、罰。

  在午曰「敦牂」,五月出,《石氏》曰「名啟明」,在胃、昴、畢,《甘氏》同。《太初》在東井、輿鬼。

  在未曰「協洽。」六月出,《石氏》曰「名長烈」,在觜、觿、參。《甘氏》在參、罰。《太初》,在注、張,七星。

  在申曰「涒灘」,七月出。《石氏》曰「名《天晉》」,在東井、輿鬼。《甘氏》在弧,《太初》在翼、軫。

  在酉曰「作詻。」〈爾雅作作噩〉八月出,《石氏》曰「名長壬」,在柳、七星、張、《甘氏》在注、張《太初》在角、亢。

  在戌曰「掩茂。」九月出,《石氏》曰「名天睢」,在翼、軫。《甘氏》在七星、翼。《太初》在氐、房、心。

  在亥曰「大淵獻。」十月出,《石氏》曰「名天皇」,在角、亢始。《甘氏》在軫、角、亢。《太初》在尾、箕。

  在子曰「困敦。」十一月出。《石氏》曰「名天宗,在氐、房始。」《甘氏》同。《太初》在建星、牽牛。

  「在丑,曰赤奮若,十二月出」,石氏曰「名天昊」在尾、箕,甘氏在心尾,《太初》在婺女、虛、危。甘氏《太初歷》所以不同者,以星贏縮在前,各錄後所見也。其四星亦略如此。

  日有中道,月有九行。中道者,黃道,一曰光道。光道北至東井,去北極近;南至牽牛,去北極遠;東至角;西至婁,去極中。夏至至於東井北,近極,故晷短。立八尺之「表,而晷景長尺五寸八分。冬至至於牽牛,遠極,故晷長。立八尺之表,而晷景長丈三尺一寸四分。春秋分日至婁角,去極中,而晷中。立八尺之表,而晷景長七尺三寸六分。此日去極遠近之差,晷景長短之制也。」去極遠近難知,要以晷景。晷景者,所以知日之南北也。日,陽也。陽用事則日進而北,晝進而長,陽勝故為溫暑。陰用事,則日退而南,晝退而短,陰勝故為涼寒也。故「日進為暑,退為寒。」月有九行者,黑道二,出黃道北;赤道二,出黃道南;白道二,出黃道西;青道二,出黃道東。立春、春分,月東從青道;立秋、秋分,西從白道;立冬、冬至,北從黑道;立夏、夏至,南從赤道。然用之一決房中道。

  〈注〉宋祁曰:「朱子文云:『房』字當作『於』字,蓋言月之行

  其道雖多。然皆決於日之中道也。故其後云。「至月行。」 則以晦朔決之。又曰「日之所行為中道。月五星皆隨之也。」 如此、則一決於中道為允。

  青赤出陽道,白黑出陰道,日行不可指而知也,故以二至二分之星為候。日東行,星西轉,冬至昏奎八度中,夏至氐十三度中,春分柳一度中,秋分牽牛三度七分中。此其正行也。至月行則以晦朔決之。日冬則南,夏則北,冬至於牽牛,夏至於東井,日之所行為中道,月五星皆隨之也。

  《淮南子·天文訓》

  積陽之熱氣生火,火氣之精者為日。積陰之寒氣為水,水氣之精者為月。

  日者,陽之主也,是故春夏則群獸除,日至而麋鹿解。

  月者,陰之宗也,是以月虛而魚腦減,月死而蠃蛖膲。

  何謂五星?東方木也,其帝太皞,其佐句芒,執規而治春,其神為歲星,其獸蒼龍,其音角,其日甲乙,南方火也,其帝炎帝,其佐朱明,執衡而治夏,其神為熒惑,其獸朱鳥,其音徵,其日丙丁,中央土也,其帝黃帝,其佐后土,執繩而制四方,其神為鎮星,其獸黃龍,其音宮,其日戊己,西方金也,其帝少昊,其佐蓐收,執矩而治秋,其神為太白,其獸白虎,其音商,其日庚辛,北方水也,其帝顓頊,其佐元冥,執權而治冬,其神為辰星,其獸元武,其音羽,其日壬癸。太陰在四仲,則歲星行三宿。

  〈註〉仲,中也。四中,謂太陰在卯酉子午四面之中。

  太陰在四鉤,則歲星行二宿。

  「丑鉤辰,申鉤已,寅鉤亥,未鉤戌。」 謂太陰在四角。

  「二,八十六,三四十二」,故十二歲而行二十八宿,日行十二分度之一,歲行三十度十六分度之七,十二歲而周。熒惑常以十月入太微,受制而出行,列宿司無道之國,出入無常。鎮星以甲寅元始建斗歲,鎮行一宿,日行二十八分度之一,歲行十三度百一十二分度之五,一十八歲而周。太白《元始》以正月甲寅,與熒「惑晨出東方,二百四十日而入,入百二十日而夕出西方,二百四十日而入,入三十五日而復出東方。出以辰戌,入以丑未。辰星正四時,常以二月春分效奎、婁;以五月夏至效東井、輿鬼;以八月秋分效角、亢;以十一月冬至效斗、牽牛。出以辰戌,入以丑末,出二旬而入。晨候之東方,夕候之西方。」

  《張河間集·靈憲》

  「文曜麗乎天」,其動者七,日月五星是也。「周旋右回天道」者,貴順也。「近天則遲,遠天則速。」行則屈,屈則留回,留回則逆,逆則遲,迫於天也。行遲者,覿於東,覿於東,屬陽。行速者,覿於西,覿於西,屬陰。日與月,此配合也。

  攝提、熒惑,地侯見晨附於日也;太白、辰星,見昏附於月也。二陰三陽,參天兩地,故「男女取焉。」

  《魏張揖廣雅·七曜行道》

  「日月五星行黃道,始營室、東壁、奎、婁、胃之陽,入昴、畢間行,觜、觿、參之陰,度東井、輿鬼行柳、七星、張、翼、軫之陰,入角間,貫氏、房,出心、尾、箕之陰」,入斗、牽牛間行,須、女、虛、危之陽,復至營室。

  《星》

  歲星謂之重星,或謂之應星。熒惑謂之罰星,或謂之執法。鎮星謂之《地侯》。太白謂之長庚,或謂之太囂。辰星謂之鉤星。免星或謂之鉤星。

  《晉書·天文志》

  日為太陽之精,主生養恩德,人君之象也。

  月為太陰之精。以之配日,女主之象;以之比德,刑罰之義。列之朝廷,諸侯大臣之類。

  《歲星》曰「東方春木,於人五常仁也,五事貌也。又曰人主之象也。又主福,主大司農,主齊吳,主司天下諸侯人君之過,主歲五穀。」

  《熒惑》曰「南方,夏火,禮也,視也。」又曰,熒惑主大鴻臚,主死喪,主司空。又為司馬,主楚吳、越以南。又司天下群臣之過,司驕奢亡亂妖孽,主歲成敗。又為理。外則理兵,內則理政,為天子之理也。

  填星曰中央,季夏土信也,思,心也。一曰,填為黃帝之德,女主之象,主德厚安危存亡之機,司天下女主之過。又曰,天子之星也。

  《太白》曰「西方秋金。」義也,言也。又曰:太白主大臣,其號上公也,大司馬位謹候此。

  辰星曰北方冬水,智也,聽也,主刑。主廷尉,主燕趙。又為燕、趙、代以北宰相之象,亦為殺伐之氣,戰𩰚之象。

  亦曰:「辰星出入躁疾,常主夷狄。」又曰,蠻夷之星也,亦主刑法之得失。

  凡五星有色,大小不同,各依其行而順時應節。色變有類。凡青皆比參左肩,赤比心大星,黃比參右肩,白比狼星,黑比奎大星。

  營室為清廟,歲星廟也。心為明堂,熒惑廟也。南斗為文太室,填星廟也。亢為疏廟,太白廟也。七星為員官,辰星廟也。五星行至其廟,謹候其命。

  《隋書·天文志》

  「日循黃道東行,一日一夜,行一度三百六十五日有奇而周天。」行東陸謂之春,行南陸謂之夏,行西陸謂之秋,行北陸謂之「冬行」,以成陰陽寒暑之節。

  月者,陰之精也,其形圓,其質清,日光照之則見其明,日光所不照,則謂之魄。故月朢之日,日月相朢,人居其間,盡睹其明,故形圓也。二弦之日,日照其側,人觀其傍,故半明半魄也。晦朔之日,日照其表,人在其裏,故不見也。其行有遲疾,其極遲則日行十二度強,極疾則日行十四度半。強遲則漸疾,疾極漸遲,二十七日半強,而遲疾一終矣。又月行之道,斜帶黃道,十三日有奇,在黃道表;又十三日有奇,在黃道裏。表裏極遠者,去黃道六度。二十七日有奇,陰陽一終。《張衡》云:「對日之衝,其大如日。日光不照,謂之闇虛。闇虛逢月則月食,值星則星亡。」今曆家月朢行黃道,則值闇虛矣。值闇虛有表裏深淺,故食有南北多少。

  五星為五德之主。其行或入黃道裏,或出黃道表,猶月行之有陰陽也。然出入無常,不可以算數求也。其東行曰順,西行曰逆,順則疾,逆則遲,通而率之,終為東行矣。不東不西曰「『留」,與日相近而不見曰「伏』,伏與日同度曰合。」木、火、土三星行遲,夜半經天,其初皆與日合度,而後順行漸遲,追日不及,晨見東方。行去日稍遠,朝時近中則留。留經旦過中則逆行,逆行至夕時近中則又留。留而又順,先遲漸速,以至於夕伏西方,乃更與日合。金、水二星,行速而不經天,自始與日合之後,行速而先日,夕見西方。去日前稍遠,夕時欲近南方則漸遲。遲極則留,留而近日,則逆行而合日,在於日後,晨見東方。逆極則留,留而「後遲。」遲極去日稍遠,旦時欲近南方則速行以追日,晨伏於東方,復與日合,此五星合見,遲速、逆順、留行之大經也。昏旦者,陰陽之大分也。南方者,太陽之位而天地之經也。

  七曜行至陽位,當天之經,則虧昃留逆而不居焉,此天之常道也。「三星經天,二星不經天」,參天兩地之道也。

  「古曆五星並順行,秦曆始有金、火之逆,又甘、石並時,自有差異。」漢初測候,乃知五星皆有逆行,其後相承,罕能察。至後魏末,清河張子信,學藝博通,尤精曆數,因避葛榮亂,隱於海島中,積三十許年,專以渾儀測候日月五星差變之數,以算步之,始悟日月交道有表裏遲速,五星見伏有感召向背。言日行在春分後「則遲,秋分後則速。」合朔,月在日道裏則日食,若在日道外,雖交不虧;月朢值交則虧,不問表裏。又月行遇木、火、土、金四星,向之則速,背之則遲。五星行四方列宿,各有所好惡。所居遇其好者,則留多行遲,見早;遇其惡者,則留少行速,見遲。與常數並差,少者差至五度,多者差至三十許度。其辰星之行,「見伏尤異,晨應見在雨水後、立夏前,夕應見在處暑後,霜降前者,並不見。《啟蟄》、立夏、立秋、霜降四氣之內,晨夕去日前後三十六度內,十八度外有木、火、土、金一星者見,無者不見。」後張冑元、劉孝孫、劉焯等依此差度為定入交食分,及五星定見定行,與天密會,皆古人所未得也。

  《唐書·天文志》

  降婁、元枵以負東海,其神主於岱宗,歲星位焉。星紀、鶉尾以負南海,其神主於衡山,熒惑位焉。鶉首、實沈以負西海,其神主於華山,太白位焉。大梁、析木以負北海,其神主於恆山,辰星位焉。鶉火、大火、壽星、豕韋為中州,其神主於嵩丘,鎮星位焉。

  《宋史·天文志》

  日為太陽之精,君之象。「日行一度。一年一周天。」月為太陰之精,女主之象。一月一周天。

  凡月之行歷二十有九日五十三分而與日相會,是謂「合朔。」 當朔日之交,月行黃道,而日為月所揜,則日食。若日月同度于朔,月行不入黃道,則雖會而不食。月之行在朢,與日對衝,月入於闇虛之內,則月為之食。所謂「闇虛。」 葢日火外明,其對必有闇氣,大小與日體同。此日月交會薄食之大略也。

  歲星為東方,為春,為木,於人五常,仁也,五事貌也,主福,主大司農,主五穀,主泰山徐青兗,及角、亢、氐、房、心、尾、箕。

  熒惑為南方,為夏,為火,於人五常,禮也,五事貌也。《晉灼》曰:「常以十月入太微,受制而出行,列宿司無道,出入無常,二歲一周天。」《星經》曰:「主霍山揚荊、交州。又輿鬼、柳七星,又主大鴻臚。」又曰:「主司空,為司馬,主楚吳越以南,司天下群臣之過失填星為中央,為季夏,為土。於人五常,信也,五事思也。

  常以甲辰元始之歲,填行一宿,二十八歲而一周天。

  《星經》曰:「主嵩山豫州,又主東井。」

  太白為西方,為秋,為金,於人五常義也,五事言也。常以正月甲寅與火晨出東方,二百四十日而入,入四十日又出西方,二百四十日而入,入三十五日而後出東方。出以寅戌,入以丑未也,一年一周天。《星經》曰:「主華陰山梁雍益州」,又主奎、婁、胃、昴、畢、觜、參。又曰:「主大臣。」

  辰星為北方,為冬,為水。於人五常,智也,五事,聽也。常以二月春分見奎婁,五月夏至見東井,八月秋分見角亢,十一月冬至見牽牛。出以辰戌,入以丑未,二旬而入。晨候之東方,夕候之西方也。一年一周天。《星經》曰:「主常山、冀并、幽州,又主斗牛、女、虛、危、室、壁。」又曰:「主燕趙,代主廷尉」,以比宰相之象。

  凡五星:歲星色青,比參左肩;熒惑色赤,比心大星;鎮星色黃,比參右肩;太白色白,比狼星;辰星色黑,比奎大星。

  凡五星與列宿相去方寸為犯,居之不去為守。兩體俱動而直曰「觸」,離復合,合復離曰「𩰚」,當東反西曰「退」,芒角相及同舍曰合。

  凡五星之行,古法周天之數。如歲星,謂十二年一周天,乃約數耳。晉灼謂「太歲在四仲,則行三宿,在四孟四季,則行二宿。故十二年而行周二十八宿。」其說亦非。夫二十八宿,度有廣狹,而歲星之行,自有盈縮,豈得以十二年一周無差忒乎?唐一行始言歲星自商、周迄春秋季年,率百二十餘年而超一次,因以為常。

  「以《春秋》亂世則其行速,時平則其行遲」,其說尤迂。既乃為後率、前率之術以求之,則其說自悖矣。今《紹興曆》法,歲星五年行一百四十五分,是每年行一次之外有餘一分,積一百四十四年剩一次矣。然則先儒之說,安可信乎?餘四星之行,固無逆順,中間亦豈無差忒?一行不復詳言,蓋亦知之矣。

  《鄭樵通志·七曜》

  太白者,白帝之子,一名火政,一名官星,一名明堂,一名太皞,一名終星,一名天相,一名天浩,一名序星,一名梁星,一名威星,一名大囂,一名大爽。〈餘俱與晉隋志同不復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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