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张小娴 > 是谁拿走了那一双雪靴 | 上页 下页
三十六


  “那他为什么要提拔你?”他反问我。

  我很气愤,阿政这样说,就是不认同我的才干,他认为我的发展那么好,是因为我的美色。

  “你一直也看不起我。”我骂他。

  “不是。”他为自己辩护。

  “当初是你作决定的。”我说。

  “我知道。”他说,“我却不能阻止你爱上别人。”

  “我没有。”我抱着他说,“我只喜欢你一个人。”

  “我也是。”他紧紧地抱着我。

  那以后,他没有再怀疑我跟洪乐平。

  一年之后,我又碰上另一个发展机会。洪乐平准备大展拳脚,他决定脱离报界,成立一间公关顾问公司,那是一门潜力很大的生意,他找我当合伙人。

  我跟阿政商量,他反对。

  “好端端当一个港闻编辑,为什么要转行?”他问我。

  那时候,我已经厌倦了当一个天天去报导人间惨剧的记者。

  “当记者可以有什么前途?”我反问他,“开公关公司是一盘可以赚大钱的生意。”

  “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市侩?”他冷笑。

  “你什么时候才肯变得现实一点?”我反过来问他。

  “我没有你那么喜欢钱。”他说。

  “所以你一份工作就做了十年。”我冲口而出。

  “是的,我是个不会赚钱的男人,你去找一个会赚钱的吧。”

  “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喜欢怎样便怎样。”他不再跟我讨论。

  我答应了洪乐平跟他合组公关公司,我以为阿政会慢慢接受我的选择。

  我们公司的生意比我们意料中要好,第四个月后已经赚到钱。我和阿政见面的时间也越来越少。

  那一天,他要立即到北京,报馆的一名记者在北京采访时被拘留。每一次阿政出门,都是我替他收拾行李的,那一夜,我连替他收拾行李的时间都没有。

  “我出去了。”他拿着旅行袋说了一声就出门。

  那时是严冬,北京应该正在下雪,我想起了我在英国买给他的那一双雪靴,我赶忙在鞋柜里找出那双雪靴,拿去给他。我追到街上,他已经登上一辆出租车了。

  阿政从北京回来的那天晚上,脚上长满冻疮,我觉得很内疚。

  “你为什么不带那双雪靴出门?”我埋怨他。

  他没有理我,摊在床上闭上眼睛。

  我在浴室倒了一盆热水出来替他洗脚,我还是头一次替男人洗脚。

  “你干什么?”他坐起来问我。

  “替你洗脚。”我低头用毛巾替他洗脚,跟他说,“把脚洗干净,然后涂药膏。”

  我一边替他洗脚,一边忍不住流泪,我想起我在英国买那双雪靴给他的情景,我记得他在酒店里脱下那双球鞋时,脚上长满了冻疮。这么多年了,为什么我们会走到这个地步?我舍不得。

  阿政捉着我的双手说:“傻女,别哭。”

  “我们会一起到老吗?”我问他。

  他点头。

  但他的诺言没有兑现。他的事业停滞不前,我的事业则可说是如日中天,我在公关公司拿的薪水,加上分红,每个月有接近十万,是他的一倍。

  从前认为我配不起阿政的人,也开始对我刮目相看。

  我想到要换一个更大的单位,但阿政反对。

  “为什么要换?我喜欢这里。”他说。

  “你不觉得地方太小吗?”我跟他争辩。

  “我没有钱。”他说。

  “可以用我的。”我说。

  想不到我这句话正好刺中他。

  “那你自己搬走吧。”他说。

  “你是不是要我走?”我问他。

  他没有回答我。

  我们躺在床上,整晚背对背不说话。

  换屋的事搁置了,但我们争吵的次数越来越频密。每当我兴高采烈跟他提起我的工作时,他总是冷冷淡淡的说:

  “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远了。”

  没有支持,也没有鼓励;或许他从来没有想过,我努力是因为想配得起他,我不想输给他以前的女朋友。

  就在三年前的那一天晚上,我们又讨论换屋的问题。

  “我们要换过一间屋,我的东西已经没地方放了。”我跟他说。

  他坐在床上看书,对我的说话好像充耳不闻。

  “你听到没有?”我问他。

  “要搬的话,你自己搬好了。”他望也不望我一眼。

  “你的意思是不是要分手?”我给他气得七孔生烟。

  “反正我配不起你。”他说。

  我很愤怒,把他从床上揪起来,他用手推开我,我们打起架来,在这天之前,我们已经两个月没有做爱。

  我没有哭,我被他扔得很痛,但我不肯流下一滴眼泪。

  “我们分手吧。”我说。

  他没有反对。

  我把我们联名买的单位卖了,还了银行的贷款之后,把余下的一半钱存入他的户口,从此我们各不相干。

  分手后的第一年,我们连朋友也做不成。

  分手后的第二年,他介绍了一宗生意给我,我们偶然会通电话,我知道他正在跟一个女孩子来往。那个女孩子比他年轻十年,是他一位朋友的秘书,我见过她一次。她很仰慕阿政,就像我当年仰慕阿政一样;跟我不同的是,她没有觉得自己配不起阿政,她不认为阿政需要一个和他一样出色的女人。

  “他很大男人。”这个女孩子对我说。

  从前我也知道阿政是个大男人,我以为自己是个小女人,我努力工作,是为了他,爱情是我生存的动力。可惜阿政要的,不是我这种大女人中的小女人,而是一个没有野心,甚至没有进取心的女人。

  分手第三年,阿政告诉我,他要结婚了。

  “她想要个名份,我的年纪也不少了。”阿政一边搔头一边说。

  我都忘了,他已经三十八岁。

  “恭喜你,会请我喝喜酒吗?”我问他。

  “你有空吗?”他问我。

  “我还是头一次喝旧情人请的喜酒,我一定会来的。”

  “有一件事,我一直耿耿于怀。”阿政说。

  “什么事?”

  “那天打了你,对不起。”他说。

  “是我先出手打你的。”

  “我不应该还手。”

  “当时不可能不还手的。”我笑说。

  他也笑。

  阿政的婚宴在尖沙咀一间酒店举行,今天阿政的打扮很帅。以前我们一起的时候,我也憧憬过我们的婚礼,我只是想着自己的新娘子造型,倒没想过新郎是怎样的。

  我送给阿政的新婚礼物是一幅油画,可以挂在客厅里。我想了很久该送什么礼物给他,最后,很自私地想到送一幅油画,让他家里永远有属于我的东西。

  在宴会厅外面的走廊,我遇到阿政。

  “谢谢你来参加我的婚宴。”他跟我说。

  “有一件事,我都忘了——”我说。

  “什么事?”

  “那一双雪靴,是你拿走了,还是我拿走了,搬屋时很乱,我都忘了。”我说。

  “是我拿走了。”他说。

  或许是我一厢情愿,我觉得阿政还是爱我的,他没有忘记那一双雪靴。

  我还有一件事没有告诉阿政,我后来又买回北角那个我们一起住过的单位,时常站在阳台上,想起他抱着我的情景,我仍然相信,没有人会像他那样爱我。

  站在阳台上,我会希望香港下雪,那么阿政就可以穿上我买给他的那一双雪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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