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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在那里,真的可以寻回梦想吗?”

  范玫因用手支着头,里着邱清智。那年的梦想,已经是天涯之遥,就像香港跟斐济的距离,眼前人,却是咫尺之近,难道他才是她的梦想?千回百转,他们又重——了。

  邱清智生日的那天,她预先订了一个蛋糕。吃完了主菜,她问他:“你知道那个蛋糕是怎样的吗?”

  “是一架飞机?你多半会讽刺一下我当年的梦想。”

  “我才没那么差劲。”

  服务生捧着一个生日蛋糕经过,是属於另外一桌的,那里坐着一对男女。

  “有人跟你同一天生日呢!”

  “她不停的看手表呢。”邱清智说。

  “我们的生日蛋糕来了。”范玫因说。

  服务生把生日蛋糕放在桌子上。蛋糕上面,铺了一层湛蓝色的奶油,椰树的倒影是用黑巧克力做的,那一轮银月是白巧克力。

  “那年的梦想?”邱清智说。

  “你不是说想去斐济的吗?”

  “谢谢你。”

  “生日快乐。”烛影中,她俯身在邱清智的脸上深深吻了一下。她在他眸中看到那个年少的自己;有点醉,有点自怜。

  “你知道我为甚么要学长笛吗?”她问。然后,她说:“是为了接近一个男人。”

  “哪个男人这样幸福?”

  “你也认识的。”

  “是邵重侠吗?”

  “你为甚么会想到是他?”她很诧异。

  “上一次,你忽然提起他。”

  “他家楼下有一家乐器行,我就在那里学长笛,故意找机会接近他。”

  “然后呢?”

  “他并没有爱上我。长笛的故事也完了。”她一边吃蛋糕一边说。

  “无论你有多么好,总会有人不爱你。”邱清智无奈地说;是安慰自己,也是安慰她。

  “我也不知道为甚么会喜欢他,就像突然着了魔似的,没法清醒过来。爱情,有时候是一种迷信。”

  “我们都是读洋书的人呀!为甚么会迷信呢?”

  “迷信和学识一点也没关系。在你之后,我有一个男朋友。一天,我看见他买了一条烧肉,我以为是给我吃的,原来他准备去拜神。他是念生物化学的呢!”她说着说着大笑起来,“我是因为那条烧肉而跟他分手的。我不能忍受我爱的男人是个会去拜神的男人!可是,现在我倒觉得没有甚么大不了。我何尝不迷信?我甚至甘愿化成—条烧肉供奉我爱的那个人!只要他喜欢!”

  “爱情并不迷信,而是我们迷信爱情。”邱清智说。

  “破除迷信的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

  “所以,最好不要再迷信。”

  “知道了。”她用力地点头,说:“去喝咖啡好吗?去上次那一家Starbucks,我要喝野莓味的Frapuccino。’

  “又是野莓味?”

  “太好了!”邱清智松了一口气,双手放在头后面,说:“我们都想过搞而决定不搞……”

  “嗯,这个决定不简单。”她接着说。

  “难得的是,我们都认为不搞更好。”

  “是的。”她微笑着说。

  “十年后,如果我们再一次重逢,你猜会是甚么光景?”她问。

  “十年后,我们都快四十岁了。”

  “你会变成怎样呢?而我又会变成怎样呢?”

  “我们还会搞吗?”

  “四十岁,是Last order了。如果我还没有找到好男人,你要照顾我。”

  “谢谢你把Last order留给我。”邱清智说。

  阳光普照的一天,范玫因站在人行道上,仰头望着那个巨型的斐济群岛广告,那年的梦想,到底是遥远的。她在旧相簿里,看到了一帧她和邱清智一起时拍的照片,那天是他的生日,日期是十月十九日。啊,原来她记错了他的生日,她还以为自己是不会忘记的。

  邱清智为甚么不去更正呢?是不想她尴尬,还是认为已经无所谓了?我们曾经那样爱着一个人,后来竟然忘记了他的生日。爱是长存的吗?她转过头去,发现她旁边也站着一个男人,出神地看着那个广告招牌,是她不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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