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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吃完饭,他们离开餐厅,走上伦敦大街时,刑露在一家店的蓝色橱窗前面停下脚步,脸贴到橱窗上,目不转睛地望着里面一盒木颜色笔。她一直想要这么漂亮的颜色笔,装在一个金色的长方形铁盒里,每一支笔都削得尖尖的,总共有二十四种颜色。

  父亲找遍身上每一个口袋,终于找到一张揉成一团的钞票,妻子给他的旅费就只剩下这么多了。这个乐天的男人潇洒地对女儿笑了笑,说:“你将来也想当画家吗?好吧!我们就买下来。”

  也许这个世上有比英国更美的国家,比伦敦更美的城市,然而,童年往事就像从高高的天花板垂挂下来的那盏水晶吊灯上无数的小切面,在记忆里闪烁生辉,永远也不会熄灭似的。

  许多年之后,人脸模糊了,泰晤士河的河水愈来愈模糊了,那盒颜色笔也显得憔悴了,然而,每当刑露感到挫败和死心时,她总以为,美好的生活与无限幸福就在那儿等待着她。为什么不能奔向那儿呢?

  为了回去她向往的那片土地,她甚至会不惜一切。

  刑露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奢华的天性的呢?

  十一岁那年,母亲把她送进一所俨如修道院的贵族女中。开始的时候,刑露并不讨厌学校,在那里过得很快乐。她爱在教室的大吊扇下用手帕抹着颈子上细细的汗水,在外面铺上拼花地板的回廊散步,爱看学校里最美丽的那几位修女。

  刑露不信宗教,却常常到学校的小圣堂去,双手合十,跪在阴暗中。她爱的是墙上的彩绘玻璃、祭坛上的玫瑰花、念珠的慈悲、十字架上的受难耶稣和圣母怜子像。她倾听诗歌里忧愁的咏唱和尘世的空虚,那里回响着永恒的悲叹。

  但是,不久之后刑露就发现,在学校早会上为唱诗班钢琴伴奏的那位高年级学生是富商的孙女儿;圣诞晚会时,在台上跳芭蕾舞的是建筑师的掌上明珠。她那些趾高气扬的同学,全是非富则贵,开车送她们上学的司机,其中有几个是穿一身笔挺的白色制服、头戴帽子的,看上去就像电影里一艘豪华邮轮上的船长。到了中午,那些女佣一个个排着队送午饭来给她们的小主人,生怕娇贵的小姐们吃不惯学校的饭菜。

  于是,刑露变得愈来愈安静了,免得露出自己的底细来。

  填写家庭信息的时候,父亲明明是一名画户外广告牌的工人,她却在职业那一栏巧妙地填上“画家”,母亲明明是厨娘,她只填上“家庭主妇”。

  每一次学校向学生募捐的时候,刑露总是拼命游说母亲多捐一点钱,撒谎说有个最低限额。游艺会的时候,老师发给每个学生一叠抽奖券,说明用不着全都卖光,刑露偏偏哄父亲替她全部买下来。她这些行为并不是出于慷慨或是善良,而是好胜和虚荣。

  然而,刑露发现她永远不会是班上捐款最多的那个学生。她也没机会学钢琴和芭蕾舞。要是她能够,她难道不会做得比她们任何一个都出色吗?她不禁在心中质问上帝,为什么不能成为那样呢?为什么要贫穷呢?

  贫穷并不是圣坛上的玫瑰花或者耶稣头上的荆棘冠冕,而是撒旦的诅咒。刑露不再去圣堂祈祷了。

  她把好胜和虚荣改而投进书本里,她上课留心,读书用功,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她最爱上英国文学的课,在家里跟父亲说英语,心中暗暗瞧不起不会说英语的母亲,觉得这个厨娘的女儿配不起父亲。

  然而,学校那张漂亮的成绩单只能满足她心中好胜的那部分,虚荣的那部分却感到饥渴。

  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刑露如痴如醉地沉浸在另一种书里,内容全是爱情,热恋中的男女,充满波澜的生活,短命的多情女子,在覆满玫瑰花瓣的地板跳的华尔兹,大宅弧形露台上看的月光,生死不渝的誓言,雨中相拥的泪水,醉倒在怀里的吻,头戴珍珠冠冕披着白色面纱、拖着长长裙摆踏上红地毯的纯洁新娘和套在无名指上的盟约。十五岁以前的刑露,这几年间,双手都被这些租书店的旧书上的灰尘弄得脏脏的。

  爱情不该是这样的吗?

  华丽水晶大吊灯下的那支舞一直跳到永远,披着粉红色羽毛的多情小鸟在窗外翻飞,男人会为女人摘星星、摘月亮。

  挂在刑露头顶上方一盏昏黄的罩灯,照亮着那个遥远而波澜起伏的世界,忧愁晚钟和痴情夜莺的歌声在那儿回响着,她苍白的少女时代是感情平庸的人无法到达的境界。

  到了十五岁那一年,刑露爱上了一个男孩。

  他跟她一样念高中四年级,是隔邻一所男校理科的高材生程志杰。程志杰是学校里风头最盛的运动健将,网球打得很棒,拿下了学界冠军的奖杯。他长得挺拔帅气,身上穿着雪白的球衣,在球场上奔跑的那个模样就仿佛顶着一身的阳光。

  一个冬日的黄昏,程志杰在学校外面头一次看到刑露,从那天起,每天上学和放学的时候,他总是找机会在她面前晃过。

  其实,刑露早就风闻过他的名字了,她们学校的女生经常私底下讨论他,去看他比赛,为了他才去学习网球,故意在他练习的球场上出没。

  一天,放学的时候,刑露发现程志杰坐在学校前面的栏栅上等她,身旁还围着几个小跟班。他看到她,连忙走过来自我介绍,匆匆把一张网球公开赛决赛的门票塞到刑露手里,满怀自信地说:“你会来看我比赛的吧?”

  刑露好奇地抬起头看了看他,收下那张门票。

  比赛的那天,程志杰击败了厉害的对手,摘下冠军的奖杯,却赢得很寂寞,因为,他爱慕的那个女孩并没有出现在看台上。

  第二天早上,刑露进去课室的时候,发现里面数十双眼睛全都看向她。她缓缓走过去,把放在她椅子上那只绑着银丝带的沉甸甸的金色奖杯拿开,随后若无其事地坐下来,把要用的课本摊开在桌子上,心里却翻腾着甜蜜的波澜。

  那天放学的时候,程志杰身边的几个小跟班不见了。他走上来拦住刑露,撅着嘴问她:“你昨天为什么不来?”

  刑露看了他一眼,冷着脸说:“有必要这么张扬吗?”

  程志杰红着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刑露故意气他,说:“我宁愿要一个鸟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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