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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四


  “啊!海兰娜——”何绍祥的喉咙被过份的激动堵住了,再也说不出别的甚么。他定定的注视了织云一阵之后,终于鼓起勇气去吻她,她没拒绝。只是他鼻梁上的眼镜有点碍事,心跳得使他以为自己犯了心脏病。活了四十二岁,这是他第一次和女性接吻,而且是和深心挚爱着的女人,他整个的人幸福得像要瘫痪了。“海兰娜,我要更为你用功,为你努力……”他喃喃着。

  【二九】

  织云上了回慕尼黑的火车,凭窗立着,何绍祥在站台上,两个人正在商讨找房子的事。“我们要找老式的住家房子,不能住那种大楼式的公寓,那种公寓里人家太杂,又吵,我会睡不好觉。睡不好工作效率就低,会影响工作。”何绍祥推推眼镜框,严重的说。

  “好吧!你现在就开始找嘛!”织云伏在车窗上,嘱咐何绍祥。现在她懂了,讲究的欧洲人都住古典式房子,就是造新房子也尽量“仿古”,这样才能表示出身份和文化气息。住在四四方方的大楼里,太大众化,也不够优雅。她曾问何绍祥:“为甚么我们不买房子?”何绍祥告诉她:依照瑞士的法律,没有长久居留权的人不准买房子,而且瑞士的房价是世界上最贵的,稍为看得上眼的,就要二十多万美金,他现在还没有这么多存款。“慢慢来吧!我们将来总要有一幢自己的房子的。”他说。

  “我回去就找报纸上的出租广告,见到合适的就写信。”何绍祥说着,见一个卖花的推车过来,就拦住那小贩,买了一把花球形的玫瑰,从窗上递给织云。

  “你是世界上最喜欢买花的人了。”织云接过花,露齿而笑。“你把钱都用来买花了,当然不会存下钱买房子。”

  “买花才用几个钱啊?我平常是很节省的。吃饭从不到大馆子,你看我脚上这双皮鞋,都穿十年了,还看着像新的,就因为我总擦油,让它保持干净。衣服也一样,我买东西一定买顶好的,花钱就一次,以后细心保护,一用就是十来年。”何绍祥摸摸西服上装的领子。

  “你这个人真有计划。”织云笑着说,把花放在鼻子下面闻了又闻。

  “我是做事有计划。我的生活规律极了。”何绍祥颇引以为傲的说。

  “你是个标准的‘科学人’。”织云调皮的看看他。

  “我是的,弄科学的怎么会不是科学人呢?”何绍祥高兴的笑了,他就喜欢看织云那种有点天真的娇憨。

  车要开了,何绍祥一边挥手一边嘱咐。

  “下了车快回去,路上小心。”

  织云连连点头答应,车就去远了。何绍祥穿着淡灰色西装的身影消失,她关上窗户坐下来。头等车的椅子是柔软的丝绒沙发,一颠一颠,使她有点漂漂渺渺的不真实感。但看看手上的花球,摸摸那只又冷又硬的钻戒,这一切又怎么会不是真的?

  她没料到婚姻竟是这么简单,这么实在的一件事。在这以前,她总觉得自己是一只迷失方向的小船,在水上浮荡旋转。而如今,她已经找到了停泊的岸,有了从未有过的安全感。从此以后,她将是何绍祥的妻子,她的丈夫是个杰出的科学家,她的生活将是实实在在,稳稳当当,高尚又多彩多姿的,她的交往圈子将是上流社会的学者名流,她想起大前天晚上克雷门太太的宴会。

  克雷门太太请了四对夫妇,四位先生全是博士,不单是博士,也都是社交界和学术界的名人,其中郝立博士和贺曼博士是很有成就的科学家。赫斯博士是银行总经理、斯坦佛立博士是一家大工厂的主人,大实业家,他们的太太全穿着时髦而又有教养。她们的仪态、谈吐,身上配戴的首饰,都显示出她们出身的富有和高贵。她们对她一点也不摆架子,都说将来要请她去“聚一聚”。

  那天她穿了那件新买的天蓝色拖地长礼服,披着长头发,脸上加意的化过妆。果然如她自己所料——众人都折服了她的美丽。后来何绍祥曾说:“海兰娜,他们都说你漂亮,你真让我骄傲。”

  是的,在那样的社交场合里,她的长处才有发挥的机会,她才又恢复了在台北时那种公主皇后般的骄傲。和江啸风在一起,她有种龙游浅水、虎落平阳的委屈,看到听到的就是穷,不得志,再不就是中国音乐,我们的歌,回去、留下。交往的圈子就是中国的穷学生。穿件母亲陪嫁的旧皮大衣,会被认为“小姐气”,看歌剧得站着,吃馆子就是到玛琳方场下面啃大饼,“度假”就是到英国公园去开“辩论会”……谢谢上天,这一大串灾难终于过去了。她再也不愿回到以前,她要做个新人,甚么责任、使命感、我们的歌、江啸风,都去得远远的吧!

  不错,她曾倾着整个的生命去爱过江啸风,也许在今天那种爱还没完全冷却,可是他们的道路太不同了,他是一个幻想主义者,一个天真的冒险家,她不能幼稚到跟他去冒那个险,她不过是个女孩子,要的是个平凡而安定的生活,何况是他先辜负了她?谁叫他回去的?她和何绍祥结婚,是他促成的,不是她的错,而且,何绍祥是个好人,学问不知比江啸风强了多少倍,她选择他,一点也没错……

  识云出神的望着窗外,思想像驰骋的野马,无法控制的胡思乱想着。离慕尼黑越近,她想得越多,心情也越沉重。

  五个钟头的车程一下子就到了。她叫了辆出租车回到宿舍,史密特小姐迎出来。

  “啊!海兰娜,你终于回来了,我们都想你,连一张卡片都不写来,真不应该啊!”史密特小姐笑着责备她,上上下下的打量她。“这疗养院果然没白住,你休养得真好,比生病以前的脸色都好,脸蛋又是粉红色的了。”

  织云和史密特小姐谈了一会,就声明要退房子。

  “要搬走啦?为甚么?”史密特小姐不太高兴的问。

  “史密特小姐,我要结婚了。”织云格外含蓄的说,免得史密特小姐又流眼泪。她们这宿舍常有人因为结婚搬出去,每次史密特小姐都要滴几颗眼泪,据英格说:主要是这里面埋藏了一个“玫瑰花的故事”。故事的内容是:史密特小姐年轻时候,曾经有个爱人,有次两人闹了别扭,那个男士就写了封信给她,说是:“如果你原谅我,就请把我放在窗口上的玫瑰花拿进去一半。要是不拿进去,就表示不肯原谅我,那我就要离乡远行,出去流浪……”史密特小姐看了信大为感动,立刻原谅了他。但到窗口去找花,却一朵也没找到,而那位男士也和那些玫瑰一样,不见了踪影,以后也再没来找过她。据说史密特小姐一看别人结婚就想起有关玫瑰花的往事,认为一定有人陷害她,偷去了玫瑰,否则她早已和那位英俊的男士结婚了。

  果然,史密特小姐又摘下眼镜擦眼泪了。“真是好消息呀!亲爱的海兰娜——”史密特小姐流着泪说。

  “史密特小姐,你别哭啊——”织云笑着把史密特小姐哄了一阵。直到这位老小姐的眼泪停止,她才上楼。

  桌上照例平摆着几封信:母亲的、凌云的、江啸风的——他就是这种死硬的牛脾气,不回他信他也照样写来,而且一写又是两封。

  织云拿起那两封信,犹疑了又犹疑,想知道他写了些甚么?又觉得事情已经走到这一步,看它可有甚么意义?无非是自找烦恼而已。终于,她强迫自己把那两封信撕得碎碎的,丢在字纸篓里。在丢进去的剎那,一块碎纸飘出来,捡起来不经意的看看,那上面写着:“……我等你,等你一同来完成我们的理想……”

  她把那块纸急忙掷进字纸篓里,好像那是一块烫手的火炭。

  “大江,那只是你的理想,并不是我的,你要等,你就去等吧!大江,你会知道,抛下我去就你的‘理想’,付出的是甚么代价!”她心里说着。跟着来的,是报复后的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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