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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很爱沁婷,很爱很爱。

  三年前,我在麦当劳打工,她是我的同事。

  本来,我跟她不会有什么交集,因为我是打烊班的工读生,我只负责收尾,店内的清洁及进货搬运的工作,而她是晚班的工读生,我上班的时候,是她下班的时间。

  那个夏天,台北很像夏威夷,一个让人向往的地方及一种让人感觉舒畅的天气。

  因为夏威夷只在午夜下雨。

  她很善良的想帮打烊班的忙,但其实原因是因为她在等她的男朋友来载她。

  于是她牺牲了自己下班的时间,在货运车上帮忙卸货。

  在此之前,我只见过她几面,连擦身而过都难的情况下,更别说有机会跟她说话。

  但如果跟她说话的机会是必须要用脖子扭伤以及摔破眼镜来换的话,那我宁愿不要。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鸡块这么重,你的脖子还好吧……”她第一句对我说的话。

  “没关系,没关系,麻烦你帮我捡一下眼镜。”我第一句对她说的话。

  “你的眼镜在哪?”她跳下货运车。

  “呃……在你的脚下。”我指着她的右脚。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你的眼镜在这……”她第二次向我说对不起。

  “没关系,没关系,麻烦你离我远一点。”

  过没几天,我在打烊班的工作结束后,亲眼看见她的男朋友在停车的巷子里甩了她一巴掌,注定了我跟她之间的缘份。

  三年后的今天,我毕业了,她将升大四。

  跟她在一起将近三年的时间,其实,我是非常非常快乐的。因为她很少对我说“NO”。

  或许是一种大男人主义的观念作祟,也或许是习惯了她不拒绝。

  所以在我下定决心要考研究所的那一天,我跟她立了一个大男人主义的约定。

  “从今天开始到我放榜那一天,我没有多余的心力照顾你,如果你感觉到冷落或是忽略,请你务必体谅。”

  她一贯的回答“好”字。

  我有绝对的信心考上研究所,天知道我有多努力。

  每天回到住处,我跟沁婷聊不到两句话,我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直到天快亮,直到她睡到不醒人事,我才会在她脸上轻轻的一吻,说句“亲爱的,对不起”,然后才带着疲累入睡。

  这样的生活过了十个多月。

  雨声是我的好朋友,跟我同窗四年,几乎天天都要看到他那张欺骗女孩子的脸,天天都要替他打电话,写mail推掉他不喜欢的女孩子的邀约,也时常要帮他整理上课的重点,有时候还得帮他送便当到宿舍,只因为他时常睡到下午一两点。

  我们一起报考了三所大学的物理研究所,但我几乎没见过他在念书,身为好朋友的我时常劝进提醒,但他总是回我一句:

  “为了不让你一个人孤单,我是去陪你考试的。”

  或许“天塌下来,干卿何事?”的个性是让他一直保持心情愉悦的主要原因吧,因为他连期中,期末考都可以放教授鸽子,因为他不小心睡到自然醒,后来还怪罪学校宿舍为什么不盖在教学大楼旁边?

  直到他遇见了商学院的她,他的生活终于比较像人一点。

  “阿哲,阿哲,快开门。”一天,清晨六点,他猛按我的门铃,还带来早点。

  “她叫做富贵。”

  “什么富贵?”我还在刚入睡的精神状态中徘徊。

  “她啊,她叫做王富贵。”

  “她……?”

  “对啊,可爱漂亮清纯迷人的商学院之花,她叫王富贵。”

  “喔……那……怎样?”

  “今天我要跟她约会,她叫王富贵。”

  “喔……恭喜。”

  “本少爷心情好,特地替你送早点来,慰劳你考研究所认真念书的辛劳。”

  “喔……谢谢……”

  “今天我要跟她约会,她叫王富贵。”

  “好,我知道,我知道她叫王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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