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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


  §第十四章

  (24)

  小芊在高雄待了两天,我也就吵了她两天。吵她的原因不为别的,就是为了田雅容。我拼命的问她为什么突然提起田雅容?田雅容在哪里?是不是见过田雅容?但是她总是这样回答我:“我回台北之前会告诉你的。”

  在那一秒钟,我恨不得她马上回去。

  这两天,她轻松惬意的在高雄市逛街闲晃买东西吃小吃看电影泡书店和网咖,还到澄清湖和西子湾找了两棵树签名,天知道她为什么随身带着立可白?又到藤井树开的咖啡馆里去吃下午茶,说是想找他签名。

  不过藤井树开的咖啡馆确实不错,有特别的义大利麵和好喝的纯手工虹吸式煮法的咖啡。地址是高雄市中正二路56巷4号,在大统和平店后面的公园里。〈咦?我说这个做什么?〉终于,她无所事事的两天过去了,而我一颗心悬在田雅容三个字上面的两天也过去了。我送她到小港机场搭飞机的时候,她交给我一封信。而她在把信拿给我之前告诉我:“尼尔,这封信是雅容十年前写的,也就是她要离开台湾到德国去的前一天晚上写的。她本来想在上飞机之前交给你,但她没有勇气。”

  为什么呢?我皱眉问着。

  “她说,这封信代表着十年后的现在,也就是她在十年前写了一封信给十年后的你,因为不知道这十年有多大的变化,所以她不敢亲手交给你。”

  你的意思是说,她早就有在德国时会跟我分手的心理准备吗?

  “我想,应该是说她早就知道自己无法负荷那重重的思念,所以写了一封信埋葬自己的爱情,但却期待十年后爱情会再一次苏醒。”

  爱情再一次苏醒?为什么她会这么想?

  小芊看着我,浅浅的笑了一笑,“因为她告诉自己,如果十年后她依然爱你,不管你在哪里,她都要找到你。”

  那,她现在在哪里?我急着,抓紧了小芊的手臂问。

  小芊没有回答我,她只是伸手抚摸着我的脸,然后深深的吐了一口气,“你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嗯?什么日子?

  小芊的眼神由深转淡,像是对我忘记今天是什么日子而失望,“你果然是一个谁都不会想念的人。”小芊说。

  那瞬间,我的思绪跑到了很久很久以前,然后很快的往现在转动。那感觉像是一部电影被不断的快转、快转,那画面跳动的很快很快,我在那很快的画面当中想要寻找一个有关于“想念”的定格,但画面始终没有停止。

  画面闪过了刚遇见我的田雅容,闪过了那支史奴比的雨伞,闪过了我们第一次约会的烧烤店,闪过了她要去德国的那一天,闪过了那个我哭了一个小时的机场洗手间,闪过了雅容写的最后一封分手Email。闪过了我跟柳嘉恩的相遇,闪过了她同时交往的三个男朋友,闪过了我跟柳嘉恩分手的地下室,闪过了我大学时的魔女系馆,闪过了我跟彭以芳一起喝酒买醉的那间酒吧,闪过了我跟她在第二天上床的画面,闪过了精品店,闪过了必胜客,闪过了敦化南路的斑马线,闪过了远东企业大厦,闪过了动物园,闪过了连接台北市与永和之间的福和桥,闪过了分手电话,闪过了十个月的那些“暂时需要”,闪过了那些跟我上床做爱但我却不爱的女人,闪过了天真单纯的马芸卉,闪过了我跟她第一次看的电影“A?I”,闪过了她的马自达6,闪过了她美丽的笑容,闪过了跟我大学同窗了四年的郭小芊,闪过了我跟她在她家上床的那种冲动,闪过了她不要我当他男朋友的表情,闪过了她失恋时写给我的那封信,闪过了……

  太多画面闪过了,却没有任何一个画面关于想念。我像是WORD里找不到档案的精灵,要求使用者再重新输入一次关键字。

  但关键字就是想念啊,为什么我从未想念过什么人呢?

  看着小芊的表情,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只是轻轻的说:或许吧。想念对我来说是瞬间的事情,一瞬间就佔满了脑袋,又一瞬间离开。

  “那么,你想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嗯,想,而且我会永远记得了。

  “今天是你跟雅容分手满十年的日子,你可要记住了。”

  嗯。小芊,我能否问你,为什么你会有这封信呢?

  “这是她九个月前交给我的,我跟她已经同事五年了。”小芊说。

  “你想去看她吗?”

  嗯,很想。

  “那……你想念她吗?”

  嗯……我很想念她。

  “找个时间到我公司吧,我带你去见她。”

  嗯,好。

  我目送小芊走进候机室,手里握着她刚刚交给我的信。这封信已经黄了一块一块,信封上面写着:“给十年后的倪翗尔”。

  倪翗尔是我的名字,但因为很多人都不会念“翗”字〈念音同奇〉,所以大家都乾脆叫我倪尔。叫着叫着,也就习惯了。到后来还乾脆用“尼”来代替“倪”。

  我走出机场,叫了一辆计程车,跟司机说了我家的方向。然后定神看着这封信上面的笔迹。

  是的,没错,这确实是雅容的笔迹,日期是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一日,她到德国去的前一天。

  (25)

  两个礼拜之后,台北总公司很快的把芸卉调到高雄分公司来,原因无他,因为我决定要离职了。我在接到雅容的信之后的隔天就向公司请假到台北去看她,并且在同一天决定要离职。

  芸卉对于我的离职非常的震惊,她一直认为我是一个不会轻易离开工作的人。她被临时任命到高雄来接替我的工作。很久没见到她,我以为她会给我一个美丽的笑容,结果不是。

  她看到我的第一个反应是哭,而且哭的淅沥哗啦。我跟她用了两个礼拜的时间交接工作,我总看得出她想跟我说些什么,但每次话到喉头就又吞了回去。我故意恶作剧的问她:嘿!芸卉,你喜欢过我吗?

  结果她看了看我,然后认真的点了点头。我惊讶,但随即继续问下去。

  那么,是哪一种喜欢呢?

  “是喜欢男生的那种喜欢。”她说。

  喜欢男生的那种喜欢有欣赏方面的,也有爱情方面的,你是说哪一种呢?

  “是想跟你在一起的那方面的。”

  哦。我拉长了声调,她的答案让我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收场。

  你觉得,我是个容易被喜欢的人吗?我问。

  “我觉得,你是个容易被人喜欢,但喜欢你的人却不知道那是喜欢的人。”

  你在绕口令吗?

  “我是说真的。因为我也不知道我喜欢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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