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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


  我在他面前比了一个三,他回答四,我摇头,坚持要扶他回去,他说再给他一次机会,我又比了一个三,他一样回答四,还夸奖我的手指头很长。

  我怀疑他到底是怎么回来的?因为他醉得挺彻底的,我把他扛回他的房间,然后喘吁吁地走回我的房间。

  那天晚上,这两个喝醉的人把我累惨了,其中一个带来了卤味,我却一口都没吃到,还害我得在半夜洗厕所。

  我把厕所的小窗打开,试图让空气流通,来吹散一点呕吐的气味,但我发现那气味已经蔓延到我的房间里,于是我跑到楼下的7-11,阿居是那晚的大夜班,我买了芳香剂,顺便请阿居喝了一瓶可乐。

  “圣诞节他们喝啤酒,我们干可乐,干杯!”

  几口可乐下肚之后,我立刻就后悔了,因为我买的是曲线瓶,它比罐装的可乐要辣得多,顿时间感觉到喉咙一阵强烈的刺激,像吃了哇沙米一样。

  “阿居,这真是个美妙的圣诞节,我看了一整天的书,到半夜还要洗厕所,而你不但去了孤儿院,还得上班,我想,应该没多少人的圣诞节过得这么特别的了。”

  “想得那么痛苦干嘛?快乐的事情还有很多。”是吗?快乐的事情还有很多吗?怎么我一下子全想不起来我曾在何时快乐过?

  “阿居,你如何体会快乐?”

  这个突然间冲口而出的问题,我自己也有些讶异。

  我从来没有想过“快乐如何体会”这个问题,更没有想过会去问别人,因为我一直觉得快乐本身不需要定义,体会了也不需言喻。

  但现在想一想,或许我正值思想的成长期吧,很多以前没有想过的事,都会在这个时期变成一种看似杞人忧天,又深觉重要的问题。

  “皓廷的篮球,是他的快乐,所以他在球场上所流下的每一滴汗,都是他的快乐;孤儿院里小朋友的笑容,是我的快乐,所以我在孤儿院里看见的每一个笑容,都是我的快乐。”

  这是阿居当时给我的回答,我一直记得很清楚。

  大概是我没有料想到阿居会给我具体的答案,所以我对他的回答感到无比的震撼。

  回到我的房间之后,我把阿居的话写在一张纸上,然后贴在床头。“皓廷的篮球,是他的快乐;孤儿院里小朋友的笑容,是阿居的快乐。那……我的呢?”

  我的呢?我的快乐是什么?

  我没有特别热衷的兴趣,没有特别喜爱的东西,没有特别拿手的专长,甚至连偶像或影歌星都没有特别欣赏的。

  我身在比皓廷富裕,比阿居幸福的家庭里,我不需要像亚勋一样先当兵,先工作赚钱,才有能力来念大学,我骑的机车是近七万块的重型一二五,我的手机是比同学们贵上三倍的V3688,我穿的一件牛仔裤可以买同学的两条。

  我所有的一切都让人称羡,但我却没有得到让自己也羡慕的快乐。

  这问题杞人忧天吗?或许吧!当自己欲求不满也好,当自己自寻烦恼也罢,突然我发现自己是个可悲的人,因为我不懂得,快乐竟然是那么简单。

  时间是晚上的三点四十分,我在5F号房。

  隔壁传来一阵钢琴声,轻轻的,带着一丝的哀伤,那不是音乐CD,因为声音时明时断,那是一首没听过的歌,我只听懂了几句歌词。

  §第二章

  (1)

  圣诞节,是白色的,
  你吻我,我不快乐。
  就今天,你说再见,
  怀里残留你的温柔,而你走远。

  如果这真是一首歌,我想写这首歌的人,也不快乐吧。

  ※快乐,一直在悲伤旁边。

  大二下学期,系上传来一个消息:系篮球队里有两个三年级的学长惨遭三二(三分之二的学分不及格),被退学了,他们需要几位新血加入。

  不需要怀疑,皓廷当然,也绝对是他们的第一人选,所以刚开学的那一阵子,系队的学长时常来找他,威胁是没有,利诱的方法却层出不穷,吃的从披萨、鸡排、章鱼小丸子,玩的到六福村的折价券、钱柜唱歌不用钱,实用的课堂笔记更让皓廷的桌上活像是个小型法学的图书馆。

  “真不知道学长们给我这么多笔记要干嘛,系上有在卖共笔(备注)啊。”

  “这样你就不需要花钱买啦,学长们对你真好。”

  阿居很羡慕地说着。但我很清楚地看见皓廷有多么不想到系队去。

  我跟阿居也觉得奇怪,皓廷不想去,学长们为什么要这么死巴着他不放?

  后来我们才知道,系队队长,也就是我们大三的学长,对系队有很深的归属感,对赢球有更深的企图。所以皓廷之于他们,就像是诸葛亮之于刘备,三顾茅庐不成,四顾五顾六顾也一定要顾着。

  “我打篮球,是想为自己赢球,是为了自己快乐,我不想为某个特定的队伍打球。但是学长们又那么……”皓廷很懊恼地说着,他在自己的坚持与学长们的盛情之间,始终难以下一个决定。

  直到开学后的第三个礼拜,我跟皓廷、还有阿居,在篮球场上遇上了系队队长,而我们也是那天才知道他叫庄仁杰。

  他跟其它两个系队的学长,狠狠地修理了我们三个。皓廷在场上不断进攻,虽然偶有突破,但大都被学长们防了下来。

  我们一共交手三场,如果以网球的术语来说,他们直落三把我们给做了。

  那天打得很辛苦,也很难过,我跟阿居了解系队与皓廷之间的纠缠,但也是因为我们的球技不够好,才拖累了皓廷。

  我想,那必定是皓廷开始打球以来最大的耻辱吧!虽然皓廷没有说过,但我相信以他的球技,要连输三场实在是一件难事。

  可是,输球那一天晚上,本来约好一起吃饭的皓廷失约了。直到接近十一点,皓廷才满身汗地回到宿舍里。

  “十九场,每场打六分,我只赢了一次。”他抱着篮球,微笑地说着:“刚刚我跟学长一对一,他真的很厉害,我不得不佩服他,不但把我狠狠地惨电,还说了一句让我最折服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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