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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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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作明本人并没有说,不过我们倒是可以猜得出来。事实上一个钟头之前,我们到达现场之后,本来以为没人,但听到走廊最里面的办公室有声音,于是就打算进去看看。结果,在进去前就发现走廊上有血迹,因为天色还早而且没有灯光,我们不慎就踏在血迹上了,不过,这也使我们顺着血迹!才发现死者林浩山的尸体……” 郑绍德讲这里,才发现他并没有回答高组长的问题,他有点困窘地清清喉咙。 “林浩山的尸体暂且不提。” 郑绍德解释,“走廊尽头的办公室,门牌上写着‘董事/朱作明’。我们打开门一看,就看到有一个男人双手双脚都被绑住,整个头部被黑色的巾包住,躺在地上不停颤抖。我们很快将黑布拉开,发现原来就是报案者朱作明——我们找过他身上的皮夹,里面有一些证件,没错,他确实就是朱作明本人。” “那个时候,他的意识不清。我们现帮他松绑,将他扶到办公室的沙发长椅上,让他好好休息。同时,我们也开始勘查现场——现场也有一大片血迹,不过,朱作明本人虽然头部有一大块瘀血,手脚也有一些麻绳捆绑所留下的擦伤之外,并没有受到什么其他更严重的外伤,所以,血迹应该是死者林浩山留下的。后来朱作明在稍微清醒时曾说,他亲眼看到林浩山被杀,地点就是在朱的办公室里。不过林浩山的尸体不在那里,而是被放在对面的办公室…… “然后,我很快地检查朱办公室里的电话,”郑绍德不自觉突然想起过去曾有一命案,就是因为检查电话而迅速破案的,“我发现电话上‘免持听筒通话’的指示灯亮着,另外,按键上有一些麻绳的细屑。我们估计了一下朱作明的身高,就想到虽然他的双手被歹徒反绑,但是他仍然可以在站起来的情况下,用手指按下‘免持听筒通话’按键,并且摸索电话数字键,打电话到警察局报案。” “所以说,就是因为他使用‘免持听筒通话’,而且头被黑布包住,他在电话里报案的声音才会含糊不清?” “组长,你知道报案电话声音的事?” “吵醒我的电话告诉我的。” “喔,原来如此。另外,我们还认为,朱作明在打完电话以后,因为体力消耗过多而再度昏迷,直到他听到我们进门的声音为止。后来他躺在沙发上恢复了一点体力,一直喃喃自语,我们才听到林浩山被杀、两千万被抢,还有他被灌安眠药的事。” “朱作明还有提到其他的事吗?譬如,他记得那两个歹徒的长相吗?” “完全不知道。关于那两个歹徒的事情也十分奇怪,听他说都戴着狗头型的全罩式面具。我们后来在林浩山尸体所在的办公室里,找到了两副狗头面具,而且,上面的绒毛的确占有血迹,我想一定就是歹徒戴的面具不会错。” 郑绍德翻动笔记本的动作暂停,轻轻喘了一口气。 “组长,根据现场状况与受害者朱作明的初步证词,我们可以确定在今天凌晨零点到两点之间,在这里发生了两名歹徒持刀杀害其中一人、抢走现场现金两千万,并将另一人捆绑拘禁长达五小时的残忍罪案。而这件命案的死者林浩山……” 郑绍德说着说着!他紧紧盯住高钦福组长的目光,此时此刻突然冷肃了起来。 走道上的警员来来往往,这时候像是无声电影一样,在郑绍德的背后无声无息地移动。高组长在郑绍德还是新进警员时就认识他了,那时他由于某一个原因,从外局被调到本地来,才住了一年多,对于本市的一切尚且不甚熟悉,办案的时候还常常找不到地方;而郑绍德是土生土长的本市人,他很热心地陪同高钦福东奔西跑,于是两人便渐渐成为忘年之交。 经过这段时间的办案合作,高钦福可以说相当了解郑绍德。郑绍德的血液中好象有一种不容罪恶逍遥的正气,而他的聪敏与活力则使他的正义感贯行得更彻底。他常常能慧黠地看穿罪犯的伎俩,在破案时也会欣喜地松一口气,彷佛在这个罪恶如织的世纪末,仍存在使人振奋的正义。 “一个本市的小刑警,用微不足道的力量试图行使微不足道的正义,是一件让人快乐的事!”他自己曾有点腼腆地这样对高组长说。 虽然并非每件案子的犯罪者都是十恶不赦,有些甚至隐蔽了令人同情的理由,但郑绍德却都能持平地对待罪犯。他同情命运坎坷的犯人,最憎恨的则是残酷,毫无人性的凶手。而高钦福几乎不曾见过郑绍德如此严厉的表情。 “你终于要提到死者了。”高组长说。 “林浩山的尸体,头不见了。” 3 “组长!组长!”一个警员拚命大声喊叫:“高组长来了没?” 此刻,在公司走廊尽头似乎发生一场大骚动,好几个警员骇叫出声,惊动了正在进行鉴识工作、正在处理林浩山尸体、正在照顾朱作明的全体警察。 有一些警察暂停了手边的工作,好奇地往公司走廊末端的办公室探看,结果也如同原先就在那里搜查线索的警察一样,恐惧地呼喊。 那间办公室,正是林浩山的办公室,也就是放着林浩山尸体的房间。 高钦福与郑绍德原本沉默地互相对望,因为他们正谈论着命案的核心——一具无头尸体。然而,他们到最后也不得不暂时停止这么一个不可思议却又如此现实的话题。 “无头尸体,是古典解谜推理小说中常用的诡计。发明这个诡计的,据说是英国大文豪查尔斯·狄更斯,虽然他本人真正被重视的部分是十九世纪的英国文学!但在推理小说方面却也有影响如此深远的贡献。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概念:凶手与被害者的身分互换。一具穿着A的服装的无头尸体,与一个逃逸无踪的嫌犯B。所有人都以为是A被B杀了:因为尸体穿着A的衣服。然而,事实上却是A杀了B,替B的尸体换上自己的服装,并将B的头带着逃走。如此一来,A可以让B背负杀人犯的罪名,而且永远逍遥法外。” 郑绍德闲暇之际偶尔喜欢阅读推理小说,因此也有一点这样的常识。不过在现实生活中,顶多会出现一些类似艾德·麦可班恩的八十七分局,或乔治·西默农的马戈探长那样的案子,至于类似岛田庄司的御手洗洁探案,则几乎是绝对不可能的。 “在一百多年以前的时代!这样的诡计确实有可能发生。当时的科学对人体的特征所知有限,血型及指纹等鉴识科学完全没有被建立起来,更别说是现代最先进的DNA比对技术了。然而,在现代每个人都可以透过鉴识科学技术证明自身的独一无二,失去了头、失去了脸,对于鉴定身分并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高组长点点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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