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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兄,我醒着(1)


  一九七一年的冬天,当时我住在美国伊利诺大学的一幢木造楼房里。

  那是一幢坐落在街角的房子,房子对面是一片停车场,右手边隔着大街有一家生意清淡的电影院,屋后距离很远也有人家,可是从来没见人影,也就是说,无论白天或晚上,这幢建筑的周遭是相当安静的。

  这幢老房子并不是大型的学生宿舍,一共三层楼加地下室。楼下,在中午时属于大学教授们做俱乐部用,供应午餐,夜间就不开放了。二楼有一间电视室、一间图书室以及一个小型办公室,到了下午五点,办公的小姐就走了。

  多余的房间一共可以容纳十四个女学生,每人一间,住得相当宽敞也寂莫,因为彼此忙碌,很少来往。我们也没有舍监。

  记得感恩节那日是个“长周末”,节日假期加上周六周日一共可以休息四整天,宿舍里的美国同学全部回家去了,中国同学除了我之外还有三个,她们也各有去处。我虽也被人邀请一同回家过节,却因不喜做客拘束,婉谢了朋友的好心好意。

  就这样,长长的四整天,我住在一幢全空了的大房子里——完全孤独的。

  也是那一天,初雪纷飞,游子的心空空洞洞。窗外天地茫茫,室内暖气太足,在安静得令人窒息的巨大压迫下,落一根针的声音都可以听见。

  我守住黄昏,守过夜晚,到了深夜两点,把房门的喇叭锁咔一下按下。我躺在床上,把窗帘拉开,那时,已经打烊的小电影院的霓虹灯微微透进室内,即使不开灯,还是看得见房间内的摆设。

  躺下去没有多久,我听见楼下通往街上的那扇大门被人“呀”的一声推开了——照习惯,那扇门总是不关的,二十四小时不锁。

  我以为,是哪一个同住的女学生突然回来了,并不在意。可是我在听。

  进来的人,站在楼下好一会儿,不动。

  然后,轻轻的脚步声上了二楼,我再听,上了三楼,我再听,脚步向我的房门走来,我再听——有人站在我的门口。

  大概一分钟那么久,房外没有动静,我没有动静——我躺着——等。

  我听见有钥匙插进我那简单的门锁里,我盯住把手看,幽暗的光线中,那个门柄慢慢的正在被人由外面转开。

  不肯相信自己的眼睛,可是那把柄千真万确的在转动。有人正在进来。

  一个影子,黑人,高大、粗壮,戴一顶鸭舌帽,穿桔红夹克、黑裤子、球鞋,双手空着,在朦胧中站了几秒,等他找到了我的床,便向我走来。

  他的手半举着,我猜他要捂我的嘴,如果我醒着,如果我开始尖叫。

  当他把脸凑到我仰卧的脸上来时,透过窗外的光,我们眼睛对眼睛,僵住了。

  “老兄,我醒着”我说。

  我叫他BROTHER。

  他没有说话,那时,我慢慢半坐了起来。我可以扭亮我的床头灯,不知为什么,我的意念不许我亮灯。我听见那个人粗重的喘息声——他紧张,很紧张。

  在这种时刻,任何一个小动作都可以使一个神经绷紧的人疯狂,我不能刺激他。

  “你不想说话吗?”我又说。

  他的双手不放下来,可是我感觉到他放松了。他不说话,眼光开始犹豫。这一切,都在极暗的光线里进行着。“你坐下来,那边有椅子。”我说。

  他没有坐,眼睛扫过我伸手可及的电话。

  “我不会打电话、不会叫、不会反抗你,又请你不要碰我。要钱、请你自己拿,在皮包里——有两百块现金。”我慢慢的说,尽可能的安静、温和、友善。

  他退了一步,我说:“你要走吗?”

  他又退了一步,再退了一步,他一共退了三步。“那你走了。”我说。

  那个人点了点头,又点了一下头,又点了一下头,他还在退,他快退到门口去了。

  “等一下。”我喊停了他。

  “你这个傻瓜,告诉我,你怎么进来的?”我开始大声了。“你的大门开着。钥匙放在第十四号邮件格子里,我拿了,找十四号房门——就进来啦!”这是那人第一次开口,听他的声音,我已了然,一切有关暴行的意念都不会再付诸行动。这个人正常了。

  “那你走呀!”我叫起来。

  他走了,还是退着走的,我再喊:“把我的备用钥匙留下来,放在地板上。你走,我数到三你就得跑到街上去,不然——不然——我——”

  我没有开始数,他就走了。

  我静听,那脚步声踏过木板楼梯,嗒嗒嗒嗒直到楼下。我再听,那扇门开了又合起来,我凝神听,雪地上一片寂静。我跳起来,光脚冲到楼下,冲到大门,把身体扑上去,用尽了全身的气力去压那个锁,我再往楼上跑,跑过二楼,跑到三楼自己的房间,再锁上门。

  我往电话跑去,拿起听筒,一个女人的声音立即回答我:“接线台,接线台,我可以帮助你吗?”

  我发觉自己的牙齿格格在响,我全身剧烈的发抖好似一片狂风里被摧残的落叶,我说不出一句话,说不出一个字。我把电话挂回去,跑到衣柜里面,把背脊紧紧抵住墙。用双手抱住自己的两肩,可是我止不住那骨头与骨头的冲击。我一直抖一直抖,抖到后来,才开始如同一个鬼也似的笑起来——听见那不属于人的一种笑声,我又抖、又抖、又抖……

  

  

  

  

  

  ***

  爱马落水之夜

  在我还是一个十多岁的女孩子时,已经会开车了。当时的交通工具仍然是以三轮车为主的那最后两年的台北,私家车并不多见。我的家中自然也没有汽车。

  回忆起开车的学习过程实在很简单。在当时,如果一年中碰到一个朋友恰好手上有辆车,那我必定抓住机会,低声下气的请求车主让我摸摸驾驶盘,那怕是假的坐在车里不发动车子,也是好的。

  偶尔有几个大胆的好心人肯让我发动了车子开,我必不会辜负人家,把车当当心心的开在台北市空空荡荡的马路上,又会开回来。

  开了两三次,就会了。那时候用的大半是天母一位美国朋友的车——当然也不属于他的,车属于他做将军的爸爸。爸爸睡觉去,儿子就偷出来慷慨的做好国民外交。

  我是开了好久的车子,才去进驾驶学校的。那个往事被写成一个智斗警察的短篇,叫做《天梯》,已经收到书本里去了。

  好的,从此做了一个养马的人。

  我叫我的车子马儿,对待每一匹生命中的马都很疼爱,常常跟车讲话。跑长途时拍拍车子,说:“好马,我们又要跑罗!”

  那车子就听得懂,忠心的水里去,火里来,不闹脾气。

  说到“水里去”并不只是形容词,开车时发生最大的事件并不在于一次国外的车祸,而在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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