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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八


  至于“民族不足以有为”,则未免妄自菲薄了。哲学家卡尔·波普(1902~1994)在50年代观察欧洲在战后所建立的摇摇摆摆的民主时,曾经提出过警告:任何民主形式,如果缺少了固有传统文化的支持,都是空的。民主只是原则,如何实践则必须看一个文化本来的传统是什么性质。

  台湾的选举热热闹闹开展时,我常在乡下看见同乡会和宗亲会的拉票活动,不能不想起波普的话。民主的形式我们是赢得了,但是它与我们什么样的文化传统结合而实践呢?布袋乡的人选布袋乡的,姓李的选姓李的,歪嘴的选歪嘴的。哇,传统文化果然决定民主的实质内容!在这种结合下,十年中所选举出来的民意代表有杀人不眨眼的黑道,有偷鸡摸狗的窃贼,有偷窥女人内裤、口说脏话的下流痞子和财大气粗、目中无人的土霸王;自由选举出来的总统费尽心思打击异己,扩充自己的权力。你和我,觉得惊讶吗?

  在十年实验中,我对“民意”这个东西也有了新的认识。在威权统治下,民意受到压迫和扭曲。依照“凡受压迫的都是崇高的”这个定律,民意也戴着道德的光环,成为民主时代最受欢迎的英雄。政治人物以民意为武器打击对手,社运人士以民意为后盾推销理念,报纸老板以民意为理由废掉副刊。在民意的统治下,不同意见的声音自动消音;这是个民主时代,民意至上的时代。

  太奇妙了。在强人政权下,反对蒋家王朝、推动闽南语、鼓吹女权运动、赞成同性恋等等都是被压抑的声音。民主之后,这些被长期压抑的声音一一跃为主调,很好,可是在同时,不合乎主调的声音却变成了新的被压抑者。民意张开一张“政治正确”的大伞,没有多少人敢大声地赞美蒋家父子,敢大声地支持两岸统一,敢大声地批判闽南文化的新沙文主义之可能,敢大声地批评女权运动或大声地宣布自己不喜欢同性恋。让我暂用“自由”和“保守”这两个并不精确的字眼。如果说十年前是保守派当道的日子,自由派受到打压,那么十年后便是自由派掌权,而保守的言论受到抑制。我们从“什么都不可以”的时代走进“什么都可以”的时代,而反对“什么都可以”的却不可以。

  换了一批人,换了一套思想作为主流,可是压抑异议的机制依旧。只是这一回,压力不来自一个强权政府,而来自一个强权的“民意”。不,这不是我在80年代所想象的公平开放、理性辩论的民主环境。

  而民意的强权并不比政府的强权不危险。首先是民意本身的可疑及不可信赖。很大一部分的所谓民意由媒体形成。威权政府曾经是媒体的共同敌人,这个敌人没有了,媒体在自由中很吊诡地成为自己的敌人:报纸老板以一己的政治立场控制言论,政治人物利用媒体操纵舆论,电视唯利是图不设下限地自我庸俗化,媒体记者因素质不够而提供半真半假的信息,因判断力不足而做出夸大或偏颇的评论。民意的形成过程中有太多太多操纵做假的空间,此其一。

  而民意即使是真实的,却绝对未必是对的,此其二。历史上的例子不胜枚举。希特勒是靠着民意上台的,美国南方当年歧视黑人的法令是基于民意而写成的,义和团残杀外国教士时,旁观的常有喝彩的乡民。民意如果不接受批判又没有自我反省的节制,可以形成可怕的暴力,带来全体的灾难。

  对民意的批判从哪里来?如果民意指的是大多数人的意见,那么批判当然得来自少数人。民主的基本原则固然是“服从多数”,可是有一个不可或缺的下半句:“尊重少数”。在迷信民意、民粹主义越来越盛行的十年中,“服从多数”成为信条,“尊重少数”却被轻易遗忘。威权政府和暴力是明显而易见的,“多数”的暴力却往往隐于无形,因为可能批判它的人,本身或许就属于那多数而不察觉自己的霸道和粗暴;但是多数如果践踏“尊重少数”的原则,它就是另一个形式的暴力集团,彻底违背了民主的基本精神。此其三。

  我可从来没有想到,在80年代鼓吹民意至上的人到了90年代竟会谈起民意的危险来;时代真的变了,问题也换了一套。如果反对者从前的责任是挑战强权,热辣辣地批判,他现在的责任可能是做那客观而理性的“少数”,不哗众取宠,不被主流收编,对盲从性极高的“大多数”提供一个冷冷的声音。我的同代人不知以为然否?

  和许许多多改革者、革命家一样,我曾经天真地以为专制政权被摧毁之后,自由就有了保障。十年回首,才知道那不过是个谦卑的开始。当人民自己掌握了权力而他对权力的相对责任了解不够时,他对自由的威胁和专制政权一样大。但是如果十年民主后的台湾显得混乱,我们的结论不该是民主制度不好,而是我们的民主体质不够成熟,不够健全。太着急,大概也不必吧?想想,法国大革命发生在两百年前,而我们,毕竟也才只是十年罢了。但是一步一个脚印,不愧对历史。

  199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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