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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


  学生不该有自由

  龙应台女士,

  《机器人中学》发表以后,深受同学欢迎、喝彩,但我认为您所说也并非完全合乎“中庸”。

  首先文中提到校规问题。我认为学校并非“学店”能让我们任意胡来,现在规定短头发,学生就干方百计想使头发长。有朝一日规定可留长头发,同学更会有一些歪主意,想变换一下发型。到时候,披头、嬉皮整个学校都是,这如何教学呢?至于衣服卷袖的事情,我的学校也有人卷,教官训导也没有禁止,但卷的人五十人仅可找到一二人,难道夏天只热到他们一二人,其他四十八人全无感觉?这我可以大胆告诉你,这些人只想标新立异。学校又不是服装展示会,想要漂亮回家再耍,何必来学校花枝招展。而且有些乡下学校贫富相差并不太小,你一些较富有穿些较高级的,难不会造成穷学生的自卑?

  中学生没有自我思考的能力,如果不加以限制,难免会流于放纵。如果不以校规稍加框起来,您想会流于什么情况。如果没有教官训导加以管教,则会变成什么样子?我想我们要怪只能怪那些执行错误的人员。

  学生、军人、公务员是没有自由可言的,难不成规定短头发、穿制服,就会限制一个有“思考”能力的同学发明新东西。笑话!天大的笑话!难不成遵从师训就是懦弱。那为什么还要念前人留下的东西?我想这个“框”只能把我们推入正道,并非限制我们的思想。我想创新大胆不是用在和校规对抗的,是用来改进我们的生活。

  至于吻颊这件事,至今我仍然想不通,我们并非西方人,有吻颊这个必要吗?

  最后

  祝万事如意

  一个高中二年级学生

  其思也“利”,其行也“险”!

  龙女士:

  后辈乃一私立大学法律系的准毕业生,此时正忙于准备毕业考试。惟今日拜读大作:《“对立”又如何?》之后,顿感若有百万瓦电力之冲击,震撼之大,莫可言喻。故暂搁书本于案边,不忌文笔之拙劣,疾疾振笔,以表“支持”与“拥护”。

  “对立”又如何?只要立于法律基础,即使是赤足的养猪农民,何惧于“霸道”的政府。惟中国台湾政府的权威由来已久,令老百姓惧怕,何敢轻言“对立”,今见贵君仗义直言,且又登载大报副刊之“义文”,直教后辈肃然起敬,老百姓们必然也竖起大拇指,敬称贵君为文学界之女侠。

  地痞流氓似的政府事业单位,挟其“老大”地位,为所欲为。水、电、电信单位的附从契约,本就不合法律公平、平等之性质,其种种又为民生必需,老百姓能拒绝吗?老百姓埋怨又能如何?要“对立”,谁又戴得住“反支持”,“反拥护”,甚至“反政府”之帽子呢?近日中油公司又要抬高天然气之单位价格,其负面影响,岂不鼓励老百姓多用“定时炸弹”——瓦斯筒吗?唉!其思也“利”,其行也“险”啊!

  “中医师考试泄题案”近日总困扰着后辈之心思,后辈虽不敢断言有无“贿赂”之事实,但“泄题”事实是存在的。题目如何在层层严密的关卡事先流出?补习班负责人的钱给了谁?这是社会大众想知道的,也是司法单位该给社会大众交代的,绝非一个“违反补习教育法”的判决,就能朦庇事实的真象,转移案件的焦点。社会大众不是好见高级“公仆”丢官受处罚,而是希望政府及司法单位共同维持考试的公正性,及保障大多数善良应考入合法(宪法赋予的)的,平等的应考权。社会大众只不过希望法律给予那些侵害考试公正性、公平性的违法人员适当的处罚。老百姓不是愚民,政府怎能“愚”民呢?!

  权利是争来的。惟贫弱(知识或力量)的老百姓何德何能去和政府争呢?有力量的人士又有多少想到人民权益去和政府“对立”呢?后辈乃一位本该“乖乖念书”之学生,惟素日于社会众人之事甚为关注,或有不平处,或有失望处(以上所指皆为政府之行为),终因欲诉无门而郁积心室,今读贵君之大作着实感动,故冒然书信,聊表敬佩之意。莽撞、不当之处尚祈见谅!伏乞,敬请

  文安

  五月十九日

  从祖师爷开始吧!

  龙老师:收信平安!

  常常拜读您的文章.每每心神大振。今日“人间副刊”又见———《不会“闹事”的一代》,于我心有戚戚焉,沉思良久。我对我这一代的青年,所接受的教育模式、思想体系,心智人格的发展,有许多不满。今日,终于见到有人代我说出内心的话,(应该是代所有年轻人说出内心的话),谢谢您。

  其实,不是我们“不会”闹事,而是我们“不敢”闹事。小时候,父母禁止我们“闹事”——小孩子懂什么,大人在说话,小孩子少噜嗦!入学后,接受“斯巴达”教育,大家行动一致,思想一致,朝着导师为我们设定好的“模式”去发展。老师惟恐学生“闹事”,若有“见解独特”、“思想突出”者,视为“大逆不道”,将“闹事”学生称为“问题学生”。

  您说学生缺少独立思考的精神,试问,又有几个老师有独立思考的精神?老师们也是接受“师祖”设定好的“模式”发展,将师祖们那一套一成不变地灌注在这一代年轻人身上。可惜,师祖们本身也缺乏独立思考的精神。

  我师大数学系毕业后,实习一年,现入伍军中。实习期间担任国中管理组长一职,深深体会到所谓“师道尊严”的威力。校长的话就是圣旨,导师的话就是校规。学生从不考虑这种规定是否合理,若有学生敢“反应”便视为问题学生,若有以身试“法”者,立刻记过处分。学生个个惟命是从,不敢妄加“蠢动”。

  某师解题时,明明是计算错误,答案与“标准答案”不符,某师一声令下,全班立刻“修正”标准答案。学生提出一难题请教,老师明朋不会做,却总是不慌不忙地说:这题是高中范围,以后高中老师自然会教你们!或是修改题目:这题缺少××条件……。老师们从不“认错”从不“服输”。学生们也从不“思考”。

  我个人觉得不应责怪一般年轻人,他们从小到大,根本就不知道他们“能”有独立思考的能力(权利)。要怪就怪师大的教授们吧!台湾的教育“失败”,他们要负百分之九十的责任,因为他们没把我们这群“教育尖兵”教好!您不妨调查师大学生有几人能独立思考!师大学生的唯一休闲活动是家教。

  大四时,导师要求我们的教学方法解题型式必须与他一模一样,不从者冠以“拒绝学习”的罪名,“驱逐出境”,“明年再来”,学生敢“造反”吗?

  原谅我“毁诋”母校,吾爱吾师,但吾更爱真理。诚心盼望我们能教育出“会闹事”的下一代。

  诚心盼望师大的教授们能教育出有独立思考的老师,至于如何改进台湾当前教育缺失,那是李部长的事,我只知道以后(退伍后)做好老师的“本分”。

  祝您

  常常闹事

  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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