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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与癖


  “瘾”与“癖”似乎是同义字,瘾有酒瘾、赌瘾、烟瘾、毒瘾;癖则有酒癖、赌癖、钱癖、烟癖,大凡嗜好过深,都容易上瘾、成癖。但是细细考察起来,瘾与癖又好像不尽相同,譬如我们总是说“过瘾”,但绝不会讲“过癖”;我们称人有“洁癖’,却绝不能说有“洁癖”,瘾接近于嗜好、享受;癖则近乎一种难改的习惯和固执;痛比癖来得浅些,瘾能戒而癖难改。

  古人造字,也确实高妙,瘾和癖同样属于“病”(病)边,也都多多少少算是一种毛病,但是瘾里是“隐”,是“外元明征而潜伏于内的隐疾”,所以“瘾”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属于自己消受的成份多;至于癖,则里面从“辟”。“辟”是刑罚、偏邪,也是退避,加在一起的意思,则有“中邪、被束而令人退避”之感。也就因此,当我们谈到瘾的时候,多少还有些“过瘾”.谈到癖,就难免给人“怪癖”的联想了。

  瘾和癖如果都不严重,应该算不得坏事,我们甚至可以说人类异于其它动物当中的一项,就是人类会不因为生理的需要,而爱上某些东西。甚至上瘾、成癖。譬如杜预对左传著迷,而有“左传癖”;米芾对石头着迷而有“石癖”;白居易对章句着迷而有“章句癖”,他们这些癖好并不干犯他人,所以倒是件雅事。

  至于瘾癖太重,就不好了。瘾重的人,一发作便难以忍受,虽然是自己“犯瘾”,总难免影响工作或失态;至于痼癖成疾的就更麻烦了,洁癖深的人,变得对什么都疑心,别人碰过的东西他嫌脏;别人洗过的器皿,他还要重洗一遍,结果他的癖,变成孤“僻”,甚至令人“避”。

  谈瘾癖之害的人不可数计,我觉得其中最一针见血的要算是美国篮球名教练——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的狄恩史密斯所说的:

  “在这个社会上,能够自律的人,才是自由人。我抽烟抽得太凶,所以算不上是个自由人。”

  人如果因为瘾癖而失去最宝贵的自由,就真是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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