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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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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昨天在地下铁的车厢里,被大打青了脸,甚至有眼睛视网膜剥离的危险。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当时他看到车厢另一端,有个靠窗的座位,于是移身过去,才坐下,就被跟过去的一个黑人壮汉狠狠地揍了两拳。 原因是在他换位子前一刻,正好那个黑人上车,并坐在他的身边。他甚至没有注意到这件事,却引起黑人的误会,以为他有种族歧视,不愿跟黑人同坐而换位子。 那黑人是因为自卑而敏感,又因为敏感而愤怒。我的那个朋友,则毫不知情地遭到殴打。 你的小姨夫,不也是如此吗?他来纽约第一次乘地下铁,居然还没上车,在票亭的前面,就被一拳打裂嘴角,送急诊缝了四针。 只为了他的手提箱撞到对方,忘了说对不起,且以斜斜的目光,看了对方一眼,其实他偷看对方,是想察看对方被撞到的反应,生怕对方不高兴,岂知对方反而认为他有歧视和瞧不起的意味,好像说“怎么样?撞你一下又如何?”于是一拳挥了过来。 你说我的朋友和你的姨大是不是很冤枉呢?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但是在这个人际关系复杂、环境压力沉重的社会,因为看一眼而挨刀子,一句话而结深仇的事真是大多了! 所以身为现代人,就好比开车,你除了自己守规矩,还得注意别人是否不守规;除了照自己认为正确的方向去做,还得留意是否会计别人多心。你必须保持高度的敏感,且常常设想别人的感觉,才可能过得输快。 是的!这样已经不够愉快,但比那更不愉快的遭遇,显然是要愉快多了! 人愈多,愈挤,手脚愈不灵活,谁能说不是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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