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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


  §从欲有所为到为所欲为

  卢兄:你好!

  从上封信中你也看到了,“水门案件”本身是非常简单的。说真的,当我看了全过程之后,一开始,我都想象不出这么一件荒唐之极的“事件”,会和白宫的高层领导有什么关系。其原因正是在于整个事件的荒唐愚蠢和明显的非专业化。

  我们还是先看看在“水门案件”中,让人给连赃一起缴获的是些什么人吧。他们之中的四名是古巴在美国的难民,就是古巴革命以后逃到美国的古巴人,他们大多住在邻近古巴的佛洛里达州,另外一人叫麦克考尔德,他是早已离开中央情报局的一个顾问。也属于闲散人员一类。从这几个作案人员来看,他们确实与白宫没有什么关系。

  问题出在“水门事件”发生时,蹲在对面旅馆里指挥的那两个头儿,他们是什么人呢?他们居然真的是尼克松时代白宫里的雇员。这两个人,一个叫亨特,另一个叫李迪。

  在这里我想谈谈,在美国所谓“白宫里的人”是什么意思。从一般意义上来说,白宫就是总统在任职期间的家,美国总统一家在这几年期间就住在这里面。但是,在白宫里有一个非常著名的椭圆型办公室,它是总统日常办公的地方。这一来,白宫就不再是一个单纯的住宅了。既然总统在里面办公,也就有一套最密切围绕总统工作的班子,在白宫内设有办公室。比如说,总统的秘书,安全,旅行安排,等等。

  因此,所以除了白宫主楼,白宫的院子里还有这些人办公的行政大楼,尽管如此,在白宫里面工作的人也并不多。你一定记得,我曾经讲到过克林顿总统任命一个司法部长也要国会通过,搞得屡屡碰壁,十分吃力。相对来说,对于任命白宫雇员,总统的权力就大得多了。这一套人马相当于总统的私人班子,一般他自己说定了就可以了。但是,话说回来,尽管这些人是在一个象征着权力中心的白宫工作,也在给总统出谋划策,但是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他们并不掌握什么权力。

  因此,历届美国总统往往就在白宫里面安排他的一些亲信,这是众所周知的。当然他们也从国库领一份薪水。但是,一是他们实际上没有什么权力,二是人数也不会多,国会也不能对总统这种特权多作干预。结果,在白宫里,就会出现一些职务模糊的雇员。他们通常被任命为“白宫助理”,“白宫顾问”。毕竟,总统也是凡人,遇到头疼的事儿,也总要找几个信得过的人商量一下,这也无可非议。说他们是“顾问”,也没有什么不恰当。

  问题在于,总统是在找什么样的人充当“高参”。人们从晃在总统周围的“顾问”们身上,往往可以看出一个总统的行事风格和他的作风倾向。

  亨特就是尼克松总统的一个“白宫顾问”。他的工作背景是曾经做过长期的中央情报局雇员。李迪也有过情报工作的背景,但是,他之所以被尼克松看中,除了他的工作背景之外,就是他极端的保守派观点,以及带有幻想型的想要“为国尽忠”的劲头。讲起这个李迪,我实在是想再多说几句。

  李迪这个人,有一阵真可以算是我的“老朋友”了。你可别误会,我并不是说我认识他。那是有一段日子我一直在一个仓库打工,我一边干活,就一直听收音机里的“谈论节目”,以加强英语听力。李迪如今是保守派“谈论节目”的第二“名嘴”,我几乎天天都可以在收音机里听到他。

  今天收音机里的李迪,可以说还是一个最极端的保守派。想当年,别人把李迪推荐给尼克松总统的时候,尼克松先看了他的文章。看了之后,就连自以为已经够保守了的尼克松,都笑着摇头说,这家伙可真是保守。多年之后,李迪一点不改初衷。他始终在“谈论节目”里,以最激烈的语气攻击任何他认为是“自由派”的观点。

  比如说,有人提议要政府增加对艾滋病的研究经费,他就猛烈抨击。他说,艾滋病是由于某些人的“丑恶行径”(指同性恋)造成的,凭什么要用纳税人的钱为他们研究该怎么治。又如,他说,所有有关地球环境被破坏的说法,都是“自由派吸血鬼”给编造出来的。他们是借此企图剥夺土地所有者的权利。(因为在美国,有一系列保护环境的法律与土地所有者的利益有冲突)。当然,他也激烈地反对堕胎,他愤怒地说,谋杀与堕胎之间只有(婴儿产前与产后)十公分的距离,等等。

  我一开始并不知道这个“谈论节目”的“名嘴”,就是大名鼎鼎的“水门案件”的关键人物之一。可笑的是,他的节目里还一直有大量的法律宣传,可以说我还从他的节目里学到不少美国的法律知识,而且他始终口口声声在那里保卫宪法。终于有一天,我突然明白他就是“水门事件”里那个没心没肺叫人哭笑不得的李迪,这才明白他为什么一提起民主党的克林顿总统夫妇,就象是提到了什么不共戴天的仇人似的,一股子杀气。也明白了为什么他每次节目前,总要大叫一声自己“回来了”!闹了半天,敢情是因为“水门事件”坐了牢,现在是从牢里“杀”回来了。

  那么,尼克松总统为什么要在白宫里面雇用这么两个具有情报工作背景的人呢?他们在白宫的作用究竟是什么呢?他们又怎么会离开白宫,在共和党的竞选活动中插了这么要命的一手呢?这一切,和尼克松的行事作风是分不开的。也正是尼克松的对待手中权力的态度,最终导致了“水门事件”的必然结果。

  应该说,尼克松在历任美国总统中,是一个非常突出的讲究实效,但是不择手段的政客。这并不仅在于他做了些什么,更在于,他在内心深处没有作为一个美国总统必须具备的基本起点,那就是对于宪法,对于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契约的敬畏。

  我先从这两个最终闯下大祸的家伙,亨特和李迪,如何会进入白宫讲起。

  那还是尼克松刚刚上台不久的1969年。他很清楚,摆脱越战是安定国内民心的重要步骤。但是,一开始他撤军的计划受挫,他只能改变策略,打算先攻后撤,于是他下令轰炸柬普寨。同时他又非常害怕此举会引起美国国内的民众抗议,因此,这个轰炸令成了白宫的最高机密。当时十分奇怪的是,越,柬,中,苏均保持沉默。就在眼看着即将安然过去的时候,“纽约时报”对这次白宫的轰炸命令做了详尽报导。

  这就是我去年信中说起过的,美国政府如果有什么东西想要保密的话,唯一的办法就是自己看牢点,别让新闻界给弄了去。一旦已经到了新闻界手里,几乎没有任何办法可以阻止它发表。

  尼克松的观点是相反的。他一向认为,一个文件或者一个消息,应该是政府,而不是新闻界来决定它是否可以发表。可惜,在美国说了算的是宪法而不是总统。

  在尼克松任职期间,始终处于和新闻界不断交战的状态之中。尽管他私下对新闻界恨之入骨,表示决不能手软。但是,事实上,尼克松心里十分清楚,在美国的宪法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的绝对权威之下,他是一点奈何不了新闻界的。所以,最终,他所能够做的,还是尽量设法先管住自己住着的这个白宫。

  因为,新闻界是守在白宫系统外面的。任何总统认为是高层秘密的消息,都是先在白宫各条不同的管道里走。如果白宫的工作过程中消息管道都是封闭的,“管子”是不漏的,那么,新闻界也就无机可乘。他们也只能眼巴巴地空守在白宫的篱笆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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