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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


  §90年前的今天

  90年前的今天,1911年3月25日,纽约市发生了一场惨绝人寰的工厂火灾。

  在上世纪初,纽约市到处都是制衣厂,“三角女式衬衣公司”(The Triangle Shirtwaist Company)就是其中一家。这些制衣厂,是纽约的新移民和底层贫困妇女的最寻常出路。“三角女式衬衣公司”位于纽约市的华盛顿广场附近的埃斯克大楼(Asche Building),那是一栋10层的、很经典的商业办公大楼,建筑质量也相当好。1911年3月25日,一个星期六的下午4点40分,悲剧就在这里发生。

  “三角女式衬衣公司”在埃斯克大楼租用了最顶上的3层。有将近500名员工在里面工作,绝大多数是车衣女工。3月25日那一天,第8层的车间突然窜出火苗。直到今天,也没有查出起火的原因。

  将近一个世纪前的美国,政府在经济领域的职权范围很小,也从来没有想到过,要对工作场所的安全进行一系列的规范。车衣厂雇主为了节省租用场地的费用,自然尽量使得缝纫机安排紧凑,在有限的空间里,挤进尽可能多的设备和工人。再加上车间四处散放着易燃的布料和纸箱,尽管建筑物本身并不易燃,可是室内一旦起火,火势还是迅速蔓延,一发不可收拾。而过度拥挤的车间,又使得工人无法轻易逃生。

  火起于8楼,火势向上。顶层10楼的办公人员由于及时接到一个警告电话,撤向屋顶而得救。烧得最惨的是第9层,上来就是火势凶猛。事后人们发现,很多女工就烧死在缝纫机上。其余的工人惊惶失措地扑向窄小的电梯和楼梯。8楼在几分钟内就成了一片火海,电梯迅速失效,始终没有到达过9楼。更为悲惨的是,步行的楼梯被锁住,这是那个年代的普遍做法——防止女工偷窃工厂产品。所有的人,就这样被活活封死在火海里。后来,人们把那里称作“死亡陷阱”。

  死亡不仅发生在室内。室外的铁制消防楼梯迅速被烧得变形、熔化、坍塌。一些无法忍受被烧死的青年女工,纵身从80英尺的高空跳下,人行道上到处是惨死的坠楼者。2个女工身体悬挂在外墙,街上的人们眼睁睁看着她们坚持了3分钟,直到烈焰烧着了她们的手指,她们也掉下来,摔死在人行道上。

  大火有一个加速过程,而人在火焰面前的承受能力却是最差的。这次火灾持续了半小时就被扑灭。146条年轻的生命,就在这半小时里被毁灭了。

  在美国的传统观念中,生意是生意人自己的事情,政府不要指手划脚横加干涉,所谓“合同自由”就是这个意思。这样的传统,自然蕴含着有利于自由经济发展的一面,可是,在经济规模扩大以后,就暴露出无力调节劳资冲突的危机。

  随着工业的现代化,工业本身已经脱胎换骨、迅速膨胀,完全不是原来的面貌了。可是,劳资立法和相应的观念却没有跟上,以解决随之而来的、日益加剧的劳资冲突。工人们自己逐步组织,以罢工等抗议手段向老板要求权利;而老板也竭力和工人对抗和周旋,维护自己的利益。这只是局部的猫捉老鼠的游戏,胜负不定。而整个美国社会,并没有定出相应的法律规则,来规范逐步现代化的劳资关系。火灾事件,就是发生在这一阶段的末期。

  当时工人已经有了自己的工会组织。恰在火灾的16个月前,1909年11月24日,制衣工会的1,800名工人,其中也包括三角公司的车衣女工们,举行过一次罢工。他们的罢工诉求里,就包括工作场所不得锁门。假如那次罢工是工会胜利的话,后来火灾造成的后果就将大大减轻。可惜,那次罢工,工人们没能实现自己的要求。

  事件发生以后,《纽约时报》和其他新闻媒体对火灾进行了详尽的报道,也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了检讨。整个社会由于这一事件,处于震惊之后的强烈反省之中。工人的弱者地位,他们可能达到的悲惨程度,从来没有这样直逼人们的良知,呼唤社会的良心。处于中心的,是纽约州的相关政府机构和民间团体,他们首先出来共同承担责任。

  美国人从来认为,哪怕是一个微小的社会进步,也要靠大家共同的努力推动甚至抗争,而不能坐等政府施舍。因此,美国的民间社团一向发达。一个世纪前,纽约已经有了机械工人协会、妇女俱乐部联盟公共安全委员会、平等投票联盟、建筑联盟、纽约制衣联合会、改进穷人生存条件协会,和全国人权联合会雇员福利部等等组织。

  平等投票联盟的安娜·萧博士说,“我低下自己的头,对自己说,我是有责任的。是的,这个城市的每一个男人和女人都是有责任的。”人们的负罪感和责任感,最终落到一步步的具体措施。他们呼吁州政府建立防火局,并且大量增加防火和工厂视察员。

  在防火局建立之前,建立了有25个成员的“改进工作场所安全委员会”。委员会头一年就在纽约视察了1,836个工作场所,听取了222个人的相关证言。有些听证会在立法机构面前举行。他们提出了大量新立法和修正案建议。这个委员会的第一个4年任期,是大家公认的“工厂立法修法的黄金时期”。《劳动法》就是在这一时期通过的。这个委员会和立法机构紧密配合,前者调查和发现问题,后者立法改进。

  这些立法相当具体,例如,立法规定,工厂每层楼都必须有2个出口,其中至少有1个是室内或室外的消防通道。每层楼的建筑面积每超过5,000英尺,就必须再增加1个出口;又如,只要建筑物长度超过100英尺,就必须建立至少一个室外消防梯。对消防通道和消防梯作出防火墙等建筑规范性的法律规定;限定工作场所每平方面积的工作人数,这个限定,以安全撤离的可能性为标准,等等。

  三角公司火灾惨案的所有不利因素,都成为立法的依据。《劳动法》规定,工作场所每3个月就必须进行一次防火训练。1912年,立法规定,在7层以上超过200名工作人员的楼层,必须安装自动防火喷淋系统。而在任何一个超过2层、雇员超过25名的工作场所,都必须安装自动报警系统。鉴于三角公司散乱一地的废纸箱和布料,是火势迅速扩大的重要原因,又有立法规定工作场所的废物集中方式,规定废物箱的防火规范。在这场火灾里,有30名死者是被烧死在敞开式的电梯中,纽约州于是在1911年7月立法,以后该州所有城市的电梯井,必须是封闭式的。

  这些建筑和防火规范,在今天可能都已经是常识了,在近100年前的上世纪初,对于这个世界的绝大多数地方,却还是闻所未闻的新事物。

  在立法完成之后,假如没有政府行政部门对工厂的常规检查和强制执法,前面的一切努力都将付之东流。而纽约州的行政部门一直自感软弱。于是,立法机构进一步通过了一些加强行政部门权限和能力的立法,例如,大大增加劳动部监督员的编制,立法规定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力,等等。站在今天回顾,大家都承认,将近一个世纪前的这个转变,是行之有效的,是成功的。

  146个生命悲惨地消失了。面对这样的悲剧,一个社会是否吸取教训,亡羊补牢,是检验这个社会是否健康的试金石。在这一事件中,新闻界承担了他们监督报道、呼唤社会良心的职责,工会和民间团体是促成改革的中坚力量。州议会作为立法分支,成功地表现了他们是民众利益的代表。这些法规的实行,显然会大大增加雇主的生产成本。

  这一事件远没有简单过去。它开始了美国的一系列社会变革。这些变革表现在对于劳工权利的立法上。这些立法很快超越了防火的范围。有关劳工权利和利益的立法,在罗斯福新政时期得到突飞猛进的进展。罗斯福要在火灾事件十几年之后才当选总统,可是,罗斯福的劳工部长说,1911年3月25日,“新政从这一天就已经开始了”。你甚至可以说,60年代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一系列立法,从这一天,也已经开始。这不是人们简单想象的,自由经济的国家,必定是资本家可以利用契约任意制造奴隶,相反,一个健康的社会,可以做到整个社会制定契约,规范强者,保护和扶助弱者。劳工是否神圣,不在于是否拥有这个口号,而在于他们的生命是否受到尊重,他们的权益是否有所保障。

  这146个生命,他们在美国将永远活下去。他们活在书籍中,活在每年的纪念活动中。50周年的时候,美国有纪念他们的游行集会。今年是90周年,我们在电视里看到专题纪录片。在纪录片里,我们看到对火灾幸存者的采访,这名当时19岁的女工,活了100多岁,今年刚刚去世。当时的新闻照片,如今保留在“罗斯福总统图书馆”。这些照片也上了网——今天的美国人,为这些90年前的受难者,建立了纪念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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