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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


  §重新审视猴子审判案

  一

  一个世纪以前,戴屯(Dayton)是田纳西州一个默默无声的小镇。

  自从1859年达尔文建立学说,到上世纪初,在美国公立学校的生物学教科书里,达尔文进化论已经是一部重头戏,宗教气氛浓厚的保守南方州也不例外。美国人,包括科学家们,他们的宗教信仰和科学知识似乎可以和平共处。恰如布什总统最近所说,95%的美国人是有宗教信仰的。美国是世界上宗教气氛最浓的国家,也是科学技术最发达的国家。进化论教学在美国南方的展开,就是一个证明。

  1921年,著名政治家布莱恩(William Jennings Bryan),却发起了一个“反对在公立学校讲授进化论”运动。经过几年努力,他们在本州推动了禁止在公立学校教授“任何否定圣经创世说而代之以人类由低等动物进化而成”的法律。它宣布教师在学校教进化论是违法行为。史称《布特勒法》(the Butler law)。

  布莱恩曾建议不要将惩罚内容写入该法,但州议员们还是写进了罚款。尽管如此,1925年3月21日田纳西州州长Austin Peay在签署此法案时宣布这只是“象征性法案”。所以此后,该州的学校没有变化,教师还是照讲原来的课本,并不担心受罚。而保守教派民众因推动立法成功,表达了自己反对进化论的立场,而感到满意。

  有一个组织却把这个法案“认真”了,这就是成立于1920年的“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在民间组织多如牛毛的美国,ACLU近百年来独树一帜,名声响亮。它的宗旨是保护公民的思想言论自由。《布特勒法》是对进化论教学权利的限制和侵犯,他们就要去帮忙打官司。可要向司法挑战,必须有一个案子告上法庭。现在情况很特别:不是教师不敢教进化论,没有勇敢的人站出来挑战;而是《布特勒法》在田纳西州是个象征性法案,警察并不去抓教进化论的教师。ACLU没有办法,就在田纳西州的各大报纸上刊登启事,承诺支付诉讼费用,“征”一名教师出来自愿“做被告”。

  那是1925年的春天。阿巴拉契山区的戴屯,小镇人并不关心这些。他们正在渡过一个艰难时刻。阿巴拉契山区居民点多半依矿产生存。戴屯的矿业公司刚刚破产,前景莫测。戴屯人十分沮丧。这时镇上来了一个纽约人拉帕耶,来处理矿业公司的破产。这位都市年轻人曾给几个报社写信,表示反对《布特勒法》。5月4日早晨,他偶然在报上看到ACLU的启事,突然念头一闪:这个面对厄运的无名小镇,干吗不借这个事件振兴自己呢?

  他兴冲冲地来到镇上的罗宾逊药铺。美国的学校是校董制。校董会都是当地人选出来的,药铺的主人罗宾逊就是校董会主席。他听了这个主意很是兴奋,当即找来了校董会的其他负责人。大家拍手叫好。是啊,这么刺激性话题的官司开审,一定会吸引人来。有人来,小镇就可以有钱挣。经济困境也许能就此摆脱,“为什么不呢?”

  他们算算,就数单身的年轻教师斯寇普(John Scops)无牵无挂,最合适当“被告”。他们派人去网球场找来了斯寇普,他当即就答应了。

  此事有关宗教和科学,有关思想言论自由,小镇的绅士们完全明白这个案子“挑大”后的新闻性。他们特地拿来照相机,留下“历史性决定”的合影。然后叫来警察。虽然这个“象征性法律”并不要求警察主动执法,可有人坚称自己就是违法,要求被捕,警察只好去开逮捕证。斯寇普则又回到球场。第二天,斯寇普如约被捕,罗宾逊打电话给报社联系ACLU,事情就这么“启动”了。

  二

  达尔文的进化论学说是一种复杂的科学假说,对于普通人来说,却总是落实到“人是猴子变的”这个并不准确、却很形象的比喻上。对斯寇普违反《布特勒法》一案的审判被称为“猴子审判”,轰动全国。小镇名流们没有料到的是,他们不仅招来了全国的新闻记者、大学教授和科学家,带来了旅馆饭店客满的好生意,还招来了当时美国出了名最善辩的两个人:来自芝加哥代表被告的名律师戴洛(Clarence Darrow)和作为检方律师的著名政治家布莱恩。

  “猴子审判”在1925年炎热夏天开审。首先要判定的,是《布特勒法》本身是否违宪。7月13日,被告律师戴洛作了精彩发言,要求判定《布特勒法》违宪。7月15日,这个要求被洛斯敦法官否决。既然法官判定《布特勒法》不违宪,那么,在第二阶段,就只是要证明被告是否违反《布特勒法》。因此,虽然被告律师戴洛从北方请来了一批科学家和大学教授,准备为进化论辩护,法官却否决了他们的出庭作证。不过在法庭第一阶段,辩方还是充分引用了科学家对进化论的说明。

  从7月13日到7月21日,这个审判一共持续了8天。最后,陪审团只花了9分钟就得出了确认被告违法的结论。然而,对于检辩双方的律师来说,法庭审判的结果是不重要的。站在戴屯的法庭上,通过新闻传媒,他们面对的是整个美国,他们在留下历史记录。

  被告律师戴洛的演说尽管没有布鲁诺、伽利略面对死亡威胁的悲壮,却同样铿锵有力:“假如今天,我们容许‘在公立学校教授进化论’成为罪名,那么明天,在私立学校这样做也会成为罪名,而明年,在教堂的讲台上宣讲也会成为罪名。下一次的法庭上,我们禁止的就将是书本和报纸。无知和狂热总是在骚动、总是需要吞噬的,总是贪婪和要吞噬更多的东西。今天吞噬的是公立学校的教师,明天是私立学校的教师,再下面就是牧师和演讲者、杂志、书本和报纸。尊敬的法官,这是在鼓动人与人之间对抗,信念与信念对抗,如此下去,直到有一天,伴随着飘扬的旗帜和敲击着的鼓点,我们会倒退到16世纪的光荣时代,在那里,盲从者点燃薪柴,烧死任何一个敢于将知识、启迪和文化带给人类头脑的人。”

  法庭呈证的最后一天,经验老到的刑事辩护律师戴洛,居然要求检方律师布莱恩作为对被告有利的证人出庭。布莱恩是一个老资格的政治家,出名的善辩,但是已经有30年没有从事律师工作。这次他落入了戴洛设定的圈套。法庭对于证人有一套严格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你只能对提出的问题作“是”或者“不是”的直接回答,你不能随意地详尽阐述自己。那是南方最炎热的7月中旬,当时还没有空调设备,热到如此地步,法官不得不宣布在室外一棵大橡树树荫下的草坪上开庭,上千民众把四周“旁听席”围得水泄不通。戴洛知道布莱恩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就利用人们对《圣经》中一些传说的疑惑,通过法庭提问,用一个个《圣经》传说里的问题来“煎烤”布莱恩。他用这个办法让布莱恩表现得“愚昧”,一直到法官判定被告律师是在“骚扰证人”而宣布停止作证。

  布莱恩有严重的糖尿病。在夏天的闷热里,他一杯杯地喝着凉水。他没有律师现场操作的经验,他知道,在作证阶段,他还不能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但是在最后,有一个双方律师分别结辩陈述的程序,那是可以全面阐述自己观点的机会。所以,从此案一开始,他就在认真准备这个陈述。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在最后一刻,戴洛耍了一个“程序性策略”,他宣布放弃他的结辩演说。这样,鉴于双方权利对等的原则,布莱恩也失去了最后陈述的机会。

  最后,被告斯寇普被判罚100美元。该案上诉到田纳西州最高法院,1927年1月,州最高法院以不符合程序为理由推翻了对斯寇普的判决,却并没有否决《布特勒法》。同时,州最高法院指示,为了维持田纳西州的宁静与尊严,任何检察官不得以该法再起诉任何人。使得《布特勒法》真正如布莱恩当初所建议的,成了一个非惩治的彻底的“象征性法案”。

  戴洛一方,是典型的输了官司却赢得全国称道,成为“反现代宗教裁判”的著名案例,并以此流传,成为后世熟悉的故事。审判结束5天以后,1925年7月26日,在参加一场教堂弥撒后,睡眠中的布莱恩再也没有醒来。他被描述成一个悲剧性的负面人物,巴尔蒂摩太阳报的名记者曼肯(Henry Louis Mencken)对布莱恩“生命发端于一个英雄,结束于一个小丑”的评介,也广泛流传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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