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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四


  谁都知道,在那个时候,密西西比州的州长和阿拉巴马州的州长本人就是种族主义者。地方上的治安警官都是当地白人民众选出来的,很多人也是白人种族主义的激进分子。我想特别向你指出的是,这些治安警官基本上都不是胡作非为的歹徒,他们大多恪守维护“法律和秩序”的职责,问题在于,他们中的很多人和选出他们的当地底层白人民众一样,是抱着强烈种族偏见的激进分子。在他们眼中,“他们的南方”是历来“法律严谨,秩序井然”的。那些从北方跑来的民权工作者,才是“破坏南方的法律和秩序”的“罪犯”。因此,指望这些地方治安警官来有效地保护这些北方来的大学生,很可能是指望不上的。

  所以,联邦调查局的官员实际上更希望的是,这些被招募来的打消立即深入南方深腹地的念头,在劝阻不成的时候,只能讲明这里包含的危险,劝他们“调整自己的行为”,尽量不要刺激当地潜在的危险分子。

  在这个问题上,也很典型地反映了美国民间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在这里,有着大量的类似于“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这样的民间组织,少则三五个人,多则成千上万个成员。其实连教堂这样的宗教团体,也是这样的民间组织。在黑人的民权运动中,教堂就担当了一个最重要的角色。问题是,这些民间组织的行动,只要不犯法,政府是无权干涉的。他们的各项行动计划也没有通告政府的义务。例如这个“夏季自由计划”,假如不是计划的领导人自己对它的危险性感到不安,主动向联邦调查局提出保护要求的话,美国的政府行政机构根本就不会知道。

  美国的移民背景,使得它的民间组织格外复杂。有些移民的民间团体,他们所关注的重心甚至是他们自己的母国。其中的一些比较激进的成员,还会对这些美国之外的他们所关心的地区频频“出击”。一般凡是不理解美国社会体制运作方式的国家,往往会因此而迁怒于美国政府,怀疑这是美国政府的指使和派遣。事实上,美国政府根本无权干涉这些多如牛毛的民间组织。美国的结社自由很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只有当你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美国法律的时候,才会被警察或是政府行政分支的检察官找上门来。

  因此,黑人民权运动的组织者,主动要求联邦调查局保护一个民间组织行为的举动,是极不寻常的。可是,对于联邦调查局来说,依然有这样的问题,就是这个制度限定了他们的职权范围,不在他们范围内的事情,他们只能作出劝告,说明情况,却不能插手。

  因此,当马丁·路德·金告诉“夏季自由计划”的参加者,你们要作好准备,要准备好遭到威胁,辱骂,殴打,逮捕。还有一句话,他没有明确说,那就是要有牺牲生命的可能。

  那么,他们所接受的训练是什么内容呢?说来真叫人难以相信,训练的主要内容就是“非暴力”主义的理念和细节。

  虽然,以马丁·路德·金为首的黑人民权运动组织此时已经达成相当的共识,黑人的“非暴力反抗”也在整个民权运动中得到美国民众的普遍同情,已经成为他们手中最强有力的武器。然而,在今天回顾这个“夏季自由计划”的时候,我始终不能完全以赞赏的态度看待这样一个帮助南方黑人“最后解放”的大规模行动。

  “非暴力”在今天已经成为一个被成熟运用的政治手段。它始于印度的“圣雄”甘地。之后,被不断地研究发展,以致于今天都有专门研究“非暴力”的杂志,以不同的角度探讨“非暴力”的哲学和技术问题。“非暴力”抗争,相对于鼓吹暴力解决问题,有了本质性的进步。它的进步正是体现在对于人性的认识上的飞跃。但是,当“非暴力”被一个政治人物或者一个群众运动领袖用于一场民众运动的时候,这里仍然有一个是否“适度”运用的问题。对于这个“度”的判断标准只有一个,就是它是否真正建立在人道的基础上。

  甘地领导的“非暴力”抗争,非常成功地达到了印度独立的目的,这里有一个常常被忽视的原因,就是当时在印度的英国殖民政府也在演变。它从以铁腕政策统治殖民地开始,由于其自身的历史进步和国内的压力,逐渐走向一个讲究基本游戏规则的体制。甘地提出的非暴力,就是率先主动站到一个对自己不利的地位,要求对方共同进入游戏规则。反过来说,这个体制的完善,也从一个侧面成就了这个甘地领导的“非暴力”抗争。在有了游戏规则之后,至少甘地知道,他作为一个如此大规模的反对殖民政府的领袖,他可能因为在抵抗运动中因为违法而坐牢,但是,他会有机会经历公开的审判,量刑是必须有法律依据的,他决不会一进牢门就被悄悄干掉。所以,挑战司法,上法庭,进行法庭辩论,坐牢,都成为“非暴力”抗争的一种“技术”。在这样的体制下,结果倒是英国殖民政府越来越不希望看到甘地坐牢,因为这反而会加速甘地的明星效应。“非暴力”抗争的理论和实践,由这样一个在英国读出法律博士,对英国政治制度了如指掌的甘地提出,在由英国殖民政府统治的印度得到成功,决不是偶然的。

  对这个体制的熟悉,是甘地领导“非暴力”运动成功的最大依据。因为,这个体制毕竟是有规律可循的。面对这个制度,甘地胸有成竹。然而,当甘地成功地点燃了他的同胞们高涨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激情,当看上去是如此无能的英国殖民政府完全认输离去之后,甘地却发现,他面对自己亲爱的同胞们,却完全束手无策。因为,这个时候,他发现,自己面前是完全非理性的一个群体,而且他们激情不减。

  在整个赶走英国人的长达几十年的印度独立运动中,双方都有过失控的情况,造成了约8000人的死亡。可是,在印度独立之后立即陷入由于宗教,派别不同的一场场同胞之间的混战,使得印度独立之后仅短短一年,同胞自相残杀造成的民众死亡人数就高达五十万。即使是“非暴力”的创始人甘地,也完全无能为力,无法使这些“暴力”平息。这个时候,他的任何理论都不起作用,他唯一的“杀手锏”,只能是凭借自己“圣雄”的神圣光环,以绝食自杀来平息同胞之间的野蛮厮杀。说穿了就是以非理性对付非理性。尽管这一招一开始还频频奏效,但是,这对于一个完全理智健全的英国法律博士,对于一个“非暴力”理论的创导者来说,真是莫大的悲哀。其悲剧性甚至远远超过甘地最终死于自己同胞的暴力暗杀这样一个事实。

  马丁·路德·金的“非暴力”的成功,也在于他对于美国体制的游戏规则的熟悉。

  然而,假如在一个完全不讲游戏规则的体制下,假如领导“非暴力”运动的领导人,已经明知他领导的“非暴力”运动必然导致对方完全血腥的暴力,在这种情况下,假如他仍然听任事态的发展,甚至推动事态的发展,在可以避免暴力发生的时候不作任何努力,那么,即使“暴力”的使用是对手一方,这样的“非暴力”领袖的作为仍然是可疑的。一个真正的“非暴力”的,以公正和人道为口号的领袖人物,应该以一切手段避免无辜生命的不必要牺牲。

  在1964年的这个“夏季自由计划”里,我总是疑惑有些黑人运动的领袖,已经有了更多的政治效果的考虑。一个原本呼吁公正人道的运动,在这个时候似乎忽视了人道的基础。不仅在于,他们动员上千名热情天真纯洁的大学生投入其中的时候,并没有给予他们年轻的生命以更多的关怀。他们应该知道,这个特定计划面对的并不是一个体制,而是一些在乡下暗处的有暴力倾向的南方极端分子。这比当初挑战长途汽车种族隔离的志愿者的遭遇更危险。因为他们当初有大量记者跟随,双方都是在明处。而在这个计划里,下去的大学生三三两两,他们对极端南方毫无感性认识,就这样一头扎进暗处,根本没有任何保障。

  使我感觉最不舒服的,是在制定这个计划的时候,黑人民权组织甚至考虑到,一旦出现大学生发生危险的时候,如果被害者是一个较上层家庭的孩子的话,就可以在社会上引起更大的影响,更有利于黑人民权运动的推进,更不利于极端南方的固守。于是,他们有意识地到北方的各个著名大学去招募志愿者。因为在那些名校里,有更多的中上层白人家庭的孩子在那里读书。他们这方面的考虑基本上是达到目的的。我下面故事里提到的三个年轻大学生志愿者中,不仅其中两名是白人大学生,而且还有出生于富裕的犹太裔医生家庭的孩子。

  我总是在想,难道在那个年代,在黑人民权运动已经进入胜利的尾声的时刻,就一定有必要让这样一些完全没有南方生活经验的大学生,以这样的方式,立即深入到最危险的地方去吗?在一个急功近利的计划后面,隐藏着策划者本身一些什么样的心理活动呢?

  这是美国书写历史的方法。不论是南北战争也好,不论是一个正面的民权运动也好,任何一个历史行为,总有各种人,从各个角度来对它进行揭示和评判,最终,你可以看到一个历史事件的各个侧面,你了解到的历史是完整的。这个时候,你才可能有各个方面的思考和反思。人们也自此才可能说,真正地吸取了历史教训。人们在回顾历史的时候,肯定一个历史事件的时候,也可以同时指出它的问题。没有一个完美的人物,也没有一个完美的历史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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