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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


  §我也有一个梦

  卢兄:你好!

  收到你的来信真是高兴。你说上封信看故事看得津津有味,我得赶快再继续把故事讲下去。

  你一定还记得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曾下令所有南方的公立学校,必须以一个“审慎的速度”,结束种族隔离状态。你从北方志愿者在南方的长途汽车挑战中,就可以看到,最高法院的这个要求还是相当有道理的。因为对于遍布南方每个角落的公立学校,如果都限时限刻,“全面开花”地要求作出一个重大改变,在一些地区可能会触发普遍的严重骚乱。所以,“审慎的速度”确实是一个必须的附加条件。

  可是,什么是“审慎的速度”呢?这对于不同地区,甚至对于各个社区的情况都是不一样的。绝大多数的南方学校,虽然不是立即执行,但是都逐步逐步地执行了最高法院的命令。这里,一方面是南方对于体制的认同,导致对最高法院权威的服从;另一方面,则是时代进步改变了他们,他们不管是否喜欢和接受这样一种结构,但是,他们至少知道这是大势所趋,抵挡这样一个历史潮流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他们也就从善如流了。如南卡罗莱纳的州长,就明智地出来宣布,让民众明白,种族隔离已经是南方历史,“到现在为止,一切结束了”。于是,原来聚集的民众也就渐渐地散去。一个州的新时代也就这样悄悄开始了。

  可是在南方深腹地的几个州就不同。首先是他们的类似州长这样的头面人物,没有这样的历史眼光。这些州的选民,都是一些低教育的乡村居民。这些地区在当时都相当封闭和保守。那里的行政官员,都是这样的选民的产物。他们本身也许是聪明的,可是,就得看把聪明放在哪一个方面了。如果他的着眼点完全是获取选票,那么,在这样的地区,他很可能选择“顺着当地民意”,而不顺历史潮流。结果,在这样的选民和当选者的恶性循环下,在这样的历史时刻,就可能发生一些逆历史潮流而动的故事。

  在当时的公立学校的种族合并的过程中,大多数平静过度的南方学校们都无声无息地越过了这个历史门槛,没有人会对它们有太大的关注。还有一些合并得相当勉强的学校,可是它们引起的冲突并不大。往往是第一批进入南方白人大学的黑人学生,在上学第一天在跨入校门的时候受到围观谩骂,可是在进去之后,一般来说,试图阻挡的人也就认了。而少数几个引起严重冲突的学校,却有着极大的新闻价值,成为轰动全国甚至惊动世界的热点。这些学校常常是僵持到最后的时刻,才被历史逼着实行种族合校,所以合得特别晚,而且合得惊天动地。其中最典型的是密西西比州立大学和阿拉巴马州立大学。

  上封信里我向你提到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在1955年作出有关公共教育必须取消种族隔离的判定的。而密西西比和阿拉巴马的州立大学,就以“审慎的速度”为借口,一直到进入六十年代,还没有实行种族合校。可是,显然它们经受的压力越来越大。除了最高法院判决形成的压力,还有就是来自南方各地的纷纷实行种族合校的消息。坚持不收黑人学生的学校越来越少,最后的几个“碉堡”显然感到很孤立。再者,就是1955年的判决,事实成为南方黑人民权运动原始推动力之一。民权运动转为主动出击后,也开始向这些“碉堡”发起“进攻”。

  向密西西比大学的“进攻”,是在1961年的5月。一个名叫杰姆斯·麦瑞迪斯的黑人学生向该校提出入学申请,遭到拒绝。在美国,各个领域的操作都强调公开性,尤其是与政府机构相关的操作,更是如此。所以,象公立大学这样的地方,一名学生不可能被无辜拒绝。学校一定要有充分的理由才能拒绝一名学生入学。所以,如果他的成绩各方面达到了要求,学校不能暗箱操作,不提供任何理由,只是说,我们研究过了,你就是不行。这在美国是行不通的,这是最基本的操作规范,即使在南方,也是如此。如果学生被拒绝,又没有得到具有说服力的理由,马上就可能告上法庭。

  于是,在杰姆斯·麦瑞迪斯遭到密西西比大学拒绝之后,全国有色人种协会立即派了一名律师,开始为这名黑人学生上法庭打官司。经过不懈的努力,在第二年,即1962年的六月,他们终于在上诉巡回法庭胜诉。法庭签署了发给密西西比大学的禁制令,强制学校必须让这名黑人学生登记入学。三个月后,联邦最高法院支持了这个判决。

  在一般的南方学校,这样的终审判决已经基本上足以解决问题。因为在较为温和的南方,反对的力量本来就不是太强。在极端南方,民众本身非常顽固,可是他们又都是低教育的分散的平民,他们自己从来也没有进过大学。他们兴许会在黑人学生上学的第一天在校门口吼叫,可是,一进去,他们也就散了。此后,木已成舟,他们也只能默认了。当然,在一些地方会出现个别的KKK极端分子,因此走向暴力。例如扔个土炸弹,甚至谋杀黑人。但是,这已经是极个别的情况。在一个法制传统较强的地方,大多数人毕竟知道触犯刑律对自己是危险的。

  但是,如果在这个时候,有一个强硬的南方领袖人物站出来,情况就会大不相同。在当时情况最严重的密西西比州和阿拉巴马州,都是因为他们的州长站在抗拒的前沿。结果,大大强化了民众的情绪。州长在校门口一站,说是要阻挡黑人学生入学。这么一来,即使本来没有想来闹事的人,也会很有兴趣要来看个究竟。只要人一多,情绪互相渲染,“广场效应”一起来,局面顿时就很难说了。

  密西西比州位于美国南方深腹地,它的州长罗斯·本内特,被称为南方最有“战斗力”的一名州长。在最高法院的禁制令下来以后,他立即上电视讲话,宣称他下面的州政府官员,是宁可坐牢也不能执行这样的命令。他的这番讲话一发表,形势马上就变得严峻起来。联邦政府也因此而派来了执法队员。

  1962年9月20日,麦瑞迪斯的律师宣布,当天这名黑人学生要去学校注册。警察立即封锁了学校。由于这是一个属于州政府的公立学校,所以校管会干脆指定州长为这名学生的登记负责人。麦瑞迪斯是一个个子不高的黑人,他的律师是一名白人。除了他的律师,同时陪同他前往注册的还有四名联邦执法队的队员,以及联邦司法部的律师。那一天本内特州长本人并没有来,是副州长鲍尔·约翰挡在在校门口,终于在大学的校门口与前来登记上学的这一批人相遇。副州长对麦瑞迪斯说,你的申请被学校否决了。联邦执法队的官员在交涉不通的情况下,根据当时的形势,没有强行执行禁制令。联邦一方还是进最大可能防止冲突的发生。他们退了回去,第一次入校并没有成功。

  按照法律再推下去,就应该对拒绝执行最高法院禁制令的大学官员,起诉他们藐视法庭罪。黑人学生这一方就寻着这个路径走。虽然在一开始被一名地方法官拒绝,可是,这条路无疑是可以走通的。所以,密西西比州的本内特州长立即签署了一项州的行政命令,命令是发给州警察的,要求他们如果有任何人在黑人入学的案子中,企图逮捕州一级官员,或者企图对州官员罚款的,就逮捕来人。这显然指的是可能出现的前来执法的联邦执法队。

  所以,在这里你可以清楚地看到,真正在冲突的双方,根本不是黑人和美国政府在那里冲突,而是一百年前老局面,就是代表着美国精神主流的北方阵营和极端南方的对峙。而与一百年前本质不同的,就是时代不同了。极端南方在这个年代已是强弩之末。它的阵营已经大大缩小了。不论南方如何自我封闭,可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多多少少在逐步跟上一个历史潮流。

  对于此案牵出来的“藐视法庭罪”,在联邦上诉巡回法庭得到了明确的答案。该法庭认定密西西比州的州长本人,犯有“藐视法庭罪”。可是,在密西西比民众情绪已经完全被州长煽动起来的时候,联邦法庭判了州长有罪,又如何执法呢?在这个节骨眼上,密西西比大学的校管会不顾州长的立场,作出他们了自己的决定,接受麦瑞迪斯为这个大学的第一个黑人学生。在南方,大学始终是变革的前沿。最保守的则是低教育的底层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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