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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


  正如你已经知道的,作为后来美国的主体力量,“独立”是源于一个更高的人道目标,是一个“美国革命”。对于他们来说,如果“平等自由”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追求的理想,如果不能建立一套制度来保证它的实现,那么这个即将诞生的新国家,就没有任何意义。

  而对于以两个极端南方州为代表的保守力量来说,他们无法在理论上与“天真的北方佬”抗衡,然而在心底里,他们的“独立”是实用的。就是以前是英国人作主,以后可以自己作主。当时,他们一方面还不想放弃他们由奴隶制所支撑的经济利益。对于他们来说,经济发展是首要任务。另一方面,当这些被奴役的对象是“黑人”的时候,他们对奴隶制的负罪感会大大减轻。为什么这样说呢?

  我觉得在这里大概必须把纠缠在“美国奴隶制”中的“种族歧视问题”,认真清理出来看一看了。

  在三百多年前,北美刚刚出现黑人,种族歧视就是非常普遍的。在这里,我觉得有必要打破对于“种族歧视”的一些固定概念。“歧视”二字,在英语中的词义是“区别对待”,“种族歧视”就是在种族问题上的“区别对待”。它是由差异产生的。事实上,一开始,当人类发生种族相遇的时候,这是非常自然,非常容易发生的一种情况。人类只有在理性的思考下,经历长期的共存,才有可能真正克服这种心理障碍,对“种族差异”以平常心待之。到今天为止,这依然是世界各个民族都还必须认真对待的一个课题。

  而白人和黑人又恰恰是反差最大的两个种群。三百年前,当他们在北美相遇的时候,不仅外观上会把相互都吓一跳,会产生强烈的心理上的不适应,再加上他们文化上的南辕北辙,在他们相处的初期,会产生“区别对待”的反应是很自然的。说是一碰上不假思索就能和睦相处,亲如兄弟,反而是不正常的。也许,你不太同意我的这种说法。恰巧,我最近看到这里的一个华人介绍康有为的“大同书”,有一段谈到“大同书”中康有为乍遇黑人的反应。也许可以作为一个“旁证”。

  你也知道,康有为是清末的中国人中最能够接受新思想的开明人士之一了。在当时可以说是有书有论,敢作敢为的思想先驱级人物。他的“大同书”从1884年开始执笔,本世纪初完稿,已是美国独立的一百多年之后,连“南北战争”都已经打完快二十年了。在“大同书”中,他大力宣扬一个“无邦国,无帝王,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下笔胸有成竹,言之壮怀激烈。可是,当他第一次遇到黑人,毫无思想准备的康有为,显然一下子不知所措,他不能想象在他的“大同世界”中,竟然也能包括这样的“一种人”。

  他对黑人这样描述道,“然黑人之身,腥不可闻。……故大同之世,白人黄人,才能形状,相去不远,可以平等。其黑人之形状也,铁面银牙,斜颔若猪,直视如牛,满胸长毛,手足深黑,蠢若羊豕,望之生畏。”

  其结果,主张“人人平等”的康有为,居然对于“大同世界”所无法容纳的黑人,想出了一个比奴役更为可怕的解决办法,“……其棕黑人有性情太恶,或有疾者,医者饮其断嗣之药,以绝其传种。”

  根据这段话,我们完全可以按照我们今天的标准,把那个在黑人面前目瞪口呆,手足无措的康有为,定性成一个种族灭绝的法西斯分子,斥责他的“大同世界”的伪善。可是我想,实际上,倒霉的康有为只不过是在初见一个出乎意外的“奇异人种”的时候,在震惊之余被吓坏了。他心里很可能把黑人定位于人与猿之间的一种“怪兽”,因而怎么也无法想象,如何与之“平等共处”。

  北美事实上也经历了完全相同的道路。在这样的情况下,理性就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包括宗教教育在内的教育水平,又往往对人的理性深度起了重要的推动。

  有关“种族歧视”的问题,以后我们还会有很多讨论。我们还是先回到美国独立之前,十三个殖民地第一次聚在一起,南北双方第一次遭遇……

  你也许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为什么说在美国的奴隶问题上,是两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为什么说当时十三块殖民地的最南端并列的两个州成为美国奴隶问题的“祸根”呢?“南方”不是还包括了其它几个殖民地吗?你问得很有道理,在美国独立前,南方还包括了马里兰,弗吉尼亚,和北卡罗莱纳三个殖民地。但是,这三个殖民地对于奴隶问题的态度,远不是那么极端。

  例如,这三个南方殖民地在美国独立之后,它们都走出了解决奴隶问题的第一步,停止了奴隶交易,并且在试图逐步解决这个问题。它们中的一半,后来甚至加入了北方的阵营,如马里兰。

  北卡罗莱纳一直受弗吉尼亚的影响比较大。处于南北交接的弗吉尼亚,更是成为南北不同思想的撕裂点,常常为此痛苦不堪。在奴隶问题的最后解决上,自始至终有着激烈的矛盾和内部辩论,甚至导致了本身的分裂。一半的弗吉尼亚后来断然加入北方的阵营,成为今天的西弗吉尼亚州。

  因此,如果没有两个极端的南方殖民地,相信独立后的美国是会比较快地就摆脱英国殖民时期遗留下来的奴隶制问题的。但是,由于一个极端南方的存在,历史就是给这个即将诞生的新国家,留了一个棘手的难题,甚至可以说是留了一个埋伏八十年的定时炸弹,直到八十年后的南北战争时,才轰然炸响。

  从弗吉尼亚这个矛盾的焦点,最能够反映出美国诞生时有关奴隶问题的冲突了。

  弗吉尼亚是一块十分特殊的土地。它的特殊,不仅在于它处于南北夹缝之中的特殊地理位置,还在于它的移民定居者的特质。

  当然,在弗吉尼亚,和其它州一样,大量的还是极其贫困的普通移民。但是作为这块土地精神主导的一批移民,却是在英国政治动乱中出逃的一批贵族。不少是被砍了头的国王查理一世的属下。于是,贵族派头的英国绅士风格也影响了他们对于奴隶制的态度。一方面,他们对于主人和家奴所形成的严格等级制是十分习惯的,甚至是颇为欣赏的。而另一方面,他们良好的教育又迫使他们不可能躲避对于“人性”的思索。因此,有关奴隶制的讨论在这里从未间断。辩论最激烈,反复起伏也很大。

  弗吉尼亚的真正开发,比北方晚几十年。在奴隶交易的初期,这里也发出过犹豫的声音。从今天看来,这几乎算不上是反对,甚至显得十分荒唐。因为,这个从弗吉尼亚发出的声音,质疑的并不是是否应该使用奴隶,而是从什么地方去买来奴隶。

  当时北美的奴隶来源有两个不同来源。简单说就是“一手货”和“二手货”的区别。直接从非洲来的,都是“一手”的,来自南美和西印度群岛的,就是“二手”的了。在弗吉尼亚的一些人,他们反对的就是从非洲直接进口奴隶,他们提出只进口“二手”的奴隶。为什么呢?“一手货”不是更便宜吗?

  这是他们心中尚未被大漠风尘所刮走的残余良知在“作祟”。在心灵深处,他们被阻挡在“把一个自由人变为奴隶”的这道“道德的门槛”前。新大陆的现实,使这些弗吉尼亚的反对者知道自己无力改变进口奴隶这样一个潮流,所以,他们提出只间接地从其它地方进“二手奴隶”。这样,至少他们没有去直接参与把一个自由人变为奴隶的罪恶,而只是把一个已经成为奴隶的黑人,挪了一个服劳役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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