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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西斯和他的修道院(1)


  世界上有这样一种朋友,你过上一段时间就想见一次。没什么事,就是想见面,聊聊。弗兰西斯就是这样的一个朋友。约好了,周末,开一个半小时的车,午间礼拜结束的时候,在门口等着他。等他换下修士的袍子,向院长请了假,跟我们到一家餐馆,借着吃饭,聊聊天儿。

  这个时候,我产生一种虚幻感。为什么,就在2000年就要到来的时候,我们会和弗兰西斯一起坐在这个地方?冥冥之中,太多的过去了的偶然,自然而然地汇结起来,成为此刻的一个必然。

  一

  弗兰西斯说,二十七年了。二十七年前的今天,他从欧洲的短期旅行中回到美国,面临生命的转变。

  三十年前,弗兰西斯还是个大学生。六十年代,越战和反越战、女权和性解放、黑人民权运动、嬉皮士和摇滚乐。最年轻有为的总统被暗杀了,像交响乐突然中断。主张非暴力的马丁·路德·金被暗杀了,杀死他的人是三K党的暴力分子。主张“必要的暴力”的马克西姆·X被暗杀了,杀死他的是听过他教诲的黑人伊斯兰兄弟。大学里,教授和学生一起吸着大麻。当我们在读《毛主席语录》,相信脑子里所有的隐秘念头都可以统一到一个伟大思想下面的时候,加州的黑豹党,开着汽车从旧金山的中国书店里一捆捆地买这本小红书,每本二十美分。再开过金门大桥,在伯克利的加州大学校园里,流水一样卖给激进的学生,每本一美元。收了钱,再回去买,买了,再回来卖,来回倒腾,用典型的资本主义的方式,迅速赚取利润。然后,用这个利润,他们买枪。三十年后,想出这个主意的黑豹党在电视上说,他到今天也没读过这本小红书。

  弗兰西斯没有这么凶猛。他们家是费城的工人。费城、宾夕法尼亚州、早期来自北欧的教友派移民,一句话,一些好心人。动荡的时代年轻人都在寻求什么?弗兰西斯和朋友们觉得,他们看到社会上还有许多弱者,没有得到平等机会;政府要他们去越南送死,理由却令人可疑;年轻人被传统限定,传统却没有解决社会存在的问题;有这么多的问题没有解决,周围的人们又凭什么视而不见,照样活得有滋有味?弗兰西斯认定这个世界虚伪,宗教也虚伪。在世代都是虔诚教徒的大家庭里,他独自背离了宗教传统。他成了一个嬉皮士。

  年轻人一解禁,就是彻底放松。弗兰西斯成天喝着啤酒,吸着大麻烟,穿着破衣服,留着长头发。他交着女朋友,女朋友也在不断地换。他上街,游行,原来好端端念着的书,成绩变得一塌糊涂。如果过去是好的,现在就是不好的。假设过去是不好的,现在就是好的。为什么,谁也说不出,谁也不想问。问这个问题就是传统的,就是框框禁忌。为什么要问为什么?不需要问为什么。彻底的解放,从理性到感性,不需要道理。解放

  是好的,约束是不好的。解放什么,约束什么,这个问题无关紧要。彻底放松之后,他也和大家一样,一头撞上了虚无。

  我们比较喜欢把嬉皮士和红卫兵拉在一起。这么一来,我们就比较顺应时代潮流,也比较理想主义。大动荡中跌跌宕宕,什么极端分子都有。可就其总体,嬉皮士崇尚的是个性解放,红卫兵强调的是忠于领袖。浪荡的嬉皮士有一种善的萌发,嬉皮的逻辑中并不出虐待狂。所以,运动过后,尊重民权,关怀弱势群体和弱势的个人,和平主义自然成为社会普遍诉求。而军服中的红卫兵是要替阶级消灭“敌人”,运动中,大义灭亲、对“敌人”残酷无情、消灭帝修反、甚至盼望着爆发世界大战,成为社会基调。

  终于,七十年代来了。尼克松开始从越南撤兵。从杜鲁门开始的历届总统,都不同程度地在支持的《民权法案》,终于从约翰逊总统任内开始落实。民权运动的要求一个个地落到了法案的实处。黑人开始有了《民权法案》的保护,一点点懂得,其实什么都没有手里这张选票重要。摇滚乐仍然到处响彻,但教室里的学生却又回来了。黑豹党的枪口也成了无的放矢。对嬉皮士来说,高潮过后,低潮来了。不仅是低潮,还显得虚脱。

  嬉皮士们怎么办?醒一醒之后,天资好一点的,功课拉下不多的,赶紧回到课堂上,拿学位还来得及。几年一过,他们鸟枪换炮,成了雅皮。

  雅皮们以后都很怀念那嬉皮士的年头,他们及时拐回了正常生活轨道,没有太多可后悔的。他们是走了一个否定之否定。他们破坏了一些传统的禁锢,却又捡回了父辈的精神财富。他们开始明白沙里淘金的道理,见好就收,适可而止。卖出去的无数毛泽东小红书,读的人和我们一样虔诚,甚至比我们更虔诚,但是,却没有发生井冈山的革命。从嬉皮士到雅皮,时间、空间和人,都回归到一个平衡,回归到中庸。

  还有大量就此被荒废了的嬉皮士,被彻底抛出原来的生活轨道,居然再也回不去。他们是否后悔就不知道了。可嬉皮的经历至少使他们更容易面对流浪,他们中的大多数就此开始生活的长途漂流。

  最难的是那些太真诚的人。因为真诚,他们顶真,认死理。好心走出第一步,不难。回头走第二步,却难了,想不通。我们的弗兰西斯就是这样的人。

  弗兰西斯家有深厚的宗教传统,从来就是人人信教,恪守教规。有着教友派的传统,家里还很宽容,兄弟姐妹到了高中就各自和伙伴们选择不同的教堂。星期天有的去路德教会的教堂,有的去卫理公会的教堂。十几岁的时候,一个伙伴麦克生病死了,弗兰西斯十分悲伤,他把名字改成弗兰西斯·麦克,朋友从此还和他活在一起。

  当我们在农村的原野上耕作而改造灵魂的时候,弗兰西斯在为他的灵魂找出路。嬉皮士的反文化反禁忌的运动结束了,他怎么办?难道再回到过去?回去不就意味着过去的思考和反叛都是错的?可是,不回去又怎么办呢?别人纷纷在回归过去,蜕变为雅皮。这对弗兰西斯却没那么容易。

  他是因为认真而回不去。他从小生长的宗教氛围使他习惯于认为:花花世界的世俗物质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生活的价值,是生活的目的。

  可是,七十年代初,二十出头的弗兰西斯面前一片茫然,几年来刚刚抓住的生活价值突然消失无踪,像大海被蒸发了一样。他愣住了,他几乎垮了。他曾认定原来的生活是虚假的,才走到今天。可今天的生活又变得虚幻。难道他就能够因此回到过去?

  他消沉了,消沉得不能自拔,只有啤酒和大麻让他一天天活着。什么都没意义,如果连嬉皮的反叛都没意义,还有什么是有意义的?嬉皮朋友们都云散了,还有谁来支持他引导他。可他偏要寻找意义。在找到意义以前,他没有出路,他没法获得拯救。

  1973年春,在经历了一个阴冷绝望的冬天之后,弗兰西斯的姐姐邀弟弟去自己家住一段时间。姐姐的家在一个湖边。在去那儿以前,他给一个过去的嬉皮士朋友打了个电话。这朋友说,人类那么多印刷垃圾中,《圣经》倒还是可以读读的。《圣经》,他其实从小就读,从小读到大。可是,这句话在这个时候却留下了印象。那些天,弗兰西斯就坐在姐姐家门外的平台上,面对着平静的湖光水色,一天又一天,在酒精和大麻的双重作用下,读着《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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