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林达 > 历史深处的忧虑 | 上页 下页
一〇


  可是你一定没有想到,这居然是一个天大的误解。美国人心中的言论自由,与真理不真理根本不沾边。美国的权利法案第一修正案的关键就是:言论自由与真理完全无关。

  其实很多国家的宪法都有言论自由这一条,并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那么,美国的权利法案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呢?它的特点就是规定了政府不得立法剥夺这种自由。也就是说,政府不能借口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其他任何非常状态,去剥夺或限制人民的宗教,言论及出版自由。为什么呢?就因为美国人对于这些权利的理解与我们当初的理解大相径庭。

  他们认为,这些自由是基本人权,即,这是一个人与生俱来天赋权利。如言论自由,只要是一个人,就有表达自己思想的权利,这跟发表言论的这个人是好人还是恶棍没有关系,这和表达出来的东西是真理还是谬误也毫不相干。哪怕他的思想是彻头彻尾的谬误,哪怕假设有一种方法,可以鉴定出他的思想不论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绝对是谬误,他作为一个人,还是有权利说出他的想法来。说出来,是合法的。

  但是,这么说只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并没有回答你的好奇,你提出的大问题还在这里:到底是怎么个自由法呢?

  当然,在来美国之前,我们就知道这里有言论自由这么回事。然而,真正看到这里五花八门的言论,还是发现自己以前的想象力不够丰富。很多中国人能够想象得出的最大的自由,大概就是毛泽东在反右运动之前,在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阶段里所作的形容和定义:“有选举权的,宪法就规定他有言论自由,我们就得让人家讲话。我可以批评他,他也可以批评我,这就是言论自由。”我们还远非精英之类,对于言论自由的想象力到此为止也已经够可以的了。

  那么,在美国,言论自由是什么呢?说白了,它的意思就是不管你说什么,写什么,只要不真干,都无人干涉。真干的话,必须受法律约束,合法的行,非法的不行。因此,基于美国复杂的移民背景,你在这里不仅永远可以听到不同声音,而且,可以听到超出你想象的千奇百怪的无数种不同声音,包括滥用言论自由者发出的不和谐音。

  这非举点例子不可。

  你比较熟悉的美国运用言论自由的例子,是当年的黑人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他是基督教黑人教堂的一个牧师,他充分利用了宪法中“言论自由”的条款,坚持非暴力,他发动的呼吁人权的走向华盛顿和平大游行,吸引了包括许多白人在内的二十五万人,成功地使六十年代黑人争取人权的运动达到了目的。由于他被一个白人的种族主义分子所暗杀后,毛泽东曾经发过唁电,因此,一般中国人对这个名字都不陌生,虽然在中国对他有深入了解的人并不多。他和这一段历史在美国的公共电视台经常播放,他的生日被定为国定假日,在电视上你可以无数次地看到他的著名演说:“我有一个梦……”。这是很典型的运用言论自由的正面事例。

  可想而之,当时的美国政府对日益声势浩大的民众动荡也伤透脑筋,但是,他们却只能对整个运动的领袖听之任之。因为,马丁·路德·金是合法的。枪杀他的詹姆斯·厄尔·雷是一个白人的极端分子,这一行动只是他的个人行为,与美国政府没有任何关系。这个人如果只是象其他所有的白人种族主义分子一样,仅以言论表达他的意见,那么他在美国也是合法的,可是他走了极端,杀了人,被判定为一级谋杀罪,处以终生监禁。最近,他曾提出假释要求,被否决了。所以,他至今还待在大牢里。

  马丁·路德·金是诺贝尔和平奖的获得者。他认为“手段代表了在形成之中的理想和在进行之中的目的,人们无法通过邪恶的手段来达到美好的目的,因为手段是种子,目的是树。”因此,他的演说一直是非常理性的。

  与马丁·路德·金同时期的另一位重要黑人运动领袖马康姆·X,他是当时黑人穆斯林教的领导人之一,他和马丁·路德·金一样,也充分利用了美国宪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去唤醒黑人的人权意识,但是他的主张是“为了赢得自由可以用一切必要的手段”。他的经历以及他的观点都远比马丁·路德·金有更大的跌宕起伏和变化。

  他曾经相信过“白人都是魔鬼”,也曾有过非常极端言论的演讲。他曾经宣传过“以暴力反对暴力”。但是,即使在他的言论最极端的时候,他本人的行为始终还是在言论自由的范围之内,从未使用过任何暴力。因此,他也是合法的。

  在肯尼迪总统被暗杀,全美国都处于震惊哀痛的气氛中,唯有他发出了“恶有恶报”的评论,引起舆论大哗。要知道,在六十年代美国的种族问题在立法上面临彻底解决的关头,肯尼迪支持黑人民权运动的态度还是鲜明的。当立法取消种族隔离前后一段时期,一些保守的南方城镇种族矛盾十分激化。如阿肯色州的小岩城有一些白人种族主义分子,试图阻止第一批黑人学生进入原来的白人学校,正是肯尼迪总统下令由联邦国民兵保护黑人学生上学。此类措施确实有助于美国尽可能平稳地度过这个历史转折。尽管马康姆·X对肯尼迪的死发表了异乎寻常的见解,但是,除了他的伊斯兰教组织的教主因此令他禁口九十天之外,也没有任何其他方面对他的言论加以限制,因为他是合法的。他有权说出他的个人感受。教主后来变得无限期的禁口指令,也成为他离开该教会组织的原因之一。

  马康姆·X最终成为一个悲剧的主角。当他到麦加朝圣,开始相信,在美国黑人和白人有可能互相尊重而共存的时候,当他开始转向温和,可以冷静地思考马丁·路德·金的理想的时候,激进派却讨厌他了。“他们不让我转弯,我走进了死胡同”,说完这句话不到一个月,从麦加回来只有九个月,他就被枪杀在演讲的讲台上。

  权利法案是针对美国联邦政府的,它有效地阻止了各届美国政府对人民言论自由的干涉。但是,不同的时期,都有各种各样来自各个民族的极端主义者。总有人企图用枪弹封杀与自己观点不同的言论。枪杀马康姆·X的三名枪手都是来自新泽西州纽瓦克清真寺,和他的观点不同的黑人穆斯林。他们被判无期徒刑,在1985年被假释。

  马康姆·X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历史人物,我希望以后有时间专门给你聊聊他的故事,因为他和美国最重要的一段历史密不可分。在这里我提到他,是为了说明,过激的言论同样在宪法保护的范围之内。

  那么,到哪一步法律就要开始追究了呢?就是当你开始走向违法的行动,哪怕只是迈出半步。作为一个例子,我再把刚才的故事接着讲下去。马康姆·X的被谋杀抓住的只是枪手,对此案幕后的主使者尽管有种种猜测,却一直没有被确认。原先的教主有一些幸灾乐祸的言论,但是断然否认参与阴谋。被人们怀疑为幕后者的有一个是曾与马康姆·X关系非常好的教内兄弟,叫路易斯·法拉肯,在马康姆·X与教主分裂的时候,他站在教主一边激烈地反对过马康姆·X,我们现在还时而在电视上可以看到他,他至今仍是美国最大的黑人穆斯林组织的领导人之一,非常能言善辩。据说,在马康姆被害的前夜,他不仅就在纽瓦克清真寺,而且还说过“马康姆逃不了,只有一死”的话。但是,由于没有确切的证据,一切只能停留在猜测的层面上。


虚阁网(Xuges.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