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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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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春眠 晨光曦微,“得、得”的清脆马蹄声就在跑马地地区响起来。 那不是噪音,并不扰人清梦,却与淙淙的流水声有异曲同工之妙,很能使酣睡的人一边听,一边睡得很舒服。 于彤搬到这区的一层小公寓之后,一住三年,不肯再搬出去,其中一个原因是她舍不得这好听的马蹄声响。 听在于彤的耳里,教她忽尔有种远离尘嚣俗性的舒畅。在闹市中的居停能有住在荒郊的感觉,无疑是难能可贵的。 当然,于彤之所以没有搬走,最主要还是为了方便。 忠实一点说,是为了方便陶逸初来看她。 陶逸初是医生,每天都要到座落于这区的医院巡视病人,于是溜过来,在公寓内逗留一两小时,是绰绰有余的。 且陶逸初可以随时随地有借口就往这区跑,即使是半夜三更,只要一想见于彤的面,他就可以如愿。 试过很多次,还是他妻子亲自开车把他送到医院门口的。作为一个医生的妻子,不应该不习惯丈夫有责任响应病人的呼唤,让医院随传随到。 然后,陶逸初走进医院里,巡视一圈,再走出来,过了马路,就是于彤住的那幢大厦了。 就像这天清晨,陶逸初在天未亮的时候睡到于彤身边来,然后又在马蹄声扬起后离床回家去。 妻子对带看一身疲累归来的丈夫,不会有半点怀疑。主理了一项大手术,所虚耗的精力是不言而喻的,不是吗? 陶逸初离开时,于彤还在贪睡。 不仅是累,还为了一个迷迷糊糊的意念,令她恋栈着极不愿意以一个清醒的头脑去取代。 于彤从来没有闹失眠的习惯。 太难了,职业女性每天经过起码十二小时的工作拼搏,头一沾在枕上,那怕再多烦恼,也不敌自然体能的需要,在三分钟内就睡熟了。 她不会有失眠的痛苦,却有分明睡醒了,不愿起床的困扰。 只要脚一沾地,就得面对现实。 现实不是梦,是一种种残酷冷漠情状的堆积与交织。 于彤不是不害怕、不厌烦的。 随着那一阵阵的,似有节奏的马蹄声,于彤就要慢慢的做好心理准备,等下当她不能不挣扎着起床后,那枕边人早已回到他的老巢去,陪着妻子吃早餐了。 昨夜,他在耳畔曾说过的什么话,最好不复记起,免惆怅。 根本上,近这一年来,彼此说的话也少了。 陶逸初到来,不是做他认为应该做的事,就是随便呆一会,便离开了。 就在今晨,他来了,钻进被窝去后的第一句话就是: “我在家里睡不牢。” “嗯。”于彤应着,转了一个身,背着陶逸初继续睡去。 他的一只手搭到于彤的腰上,开始轻轻的摩挲着。 于彤在想,应该怎么样应付他呢? 一如以往的许他,抑或是…… “你睡饱了吗?昨晚不是很早就上床?”他问,语气带点不满,可能嫌于彤的反应不如理想。 当然,三年前并不是如今这个样子的。 于彤答: “我腰酸,人有点倦。” 陶逸初问: “不是月事来了吧?” 于彤忽然觉得自己寻着了答案,于是很快的答应着: “是的。” 然后,她平躺,乘机甩掉了陶逸初搁在她腰上的手,再补充说: “这个月来早了。” 陶逸初吁一口气,轮到他转一个身就睡去。 两人再无话。 于彤依旧假寐,她竭力让自己逗留在那个迷迷糊糊的半睡半醒状态。 她不愿意清醒地分析,为什么自己忽然要向陶逸初撒这么一个谎话。 事实上,她的月事不是早来了,刚相反,是姗姗然,迟迟未至。 她这么说,只为不想再应酬他。 对,已经到了是应酬的地步了。 连那个争吵的过程,都已然经历过,没有什么再值得去理论、去分辨、去争取、去求证的了。 如今他和她之间,应该只有干净俐落的行动,一是一,二是二,答应是答应,拒绝是拒绝,再不必拖泥带水,纠缠不清。 所以,刚才那个借口,是最爽快的,不必商榷的,不二价的。 于彤于是仍然可以迷迷糊糊地自管睡去。 她约莫知道在马蹄声响起来后不久,陶逸初就掀开棉被穿衣离去了。 再不像从前,陶逸初离开于彤时,两个人要生死相分似的拥着吻着,良久,才下狠劲把对方推开,离去。 世界上什么情、什么事,总是有不同的发展阶段。 那个激情的阶段,似乎已成陈迹。 本来呢,激情之后是温情,一样的难能可贵。可是,他俩未免又缺了培养温情的条件。 只有长相厮守,在人前人后愿意彼此承担着的男女,才能怀抱着温暖温馨温热温柔的感情,过掉此生。 与陶逸初共拥温情者,不是于彤,而应是他那有结婚证书握在手的妻子。 于彤一直非常努力地挣扎着要让自己昏睡下去,她这番自制的本事,功效一如烈酒,有些人故意把自己灌醉,但求不醒人事地继续混日子过。 于彤并不需要借助酒精或安眠药,她以坚强的意志竭力催逼自己睡觉,直至非起来干活不可的一刻,才霍然而起,尽量缩短静静思考的过程。 尤其是于彤记得今儿个早上似是星期天,她是不用上班的。 星期天无疑是那些有重重心事的职业女性在年中月中最难过的日子。 工作日轮不到于彤过分逗留在痴梦里苦苦挣扎,不肯起来干活,那反而好。 床头忽有铃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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