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梁凤仪 > 风云变 | 上页 下页
三五


  我把自己关在睡房之中,坐在镜前,问自己:“段郁至,现今放在你面前的只有两个选择,一是走进浴室放满满的一缸温水,把自己抛进去,完完全全地浸在暖洋洋的洗澡水中,然后打碎一只玻璃杯,狠狠地在手腕上划那深深的一下。就这么简单,不会太难受!甚至以后都不会再有痛楚了。另外一条路,好好地睡一觉,重组生活,蜕变新人!”

  就只有这两条路,我别无其他选择。并须迅速取决。

  终于,我站起来,定进浴室。

  把衣服再次脱下,伸手抚摸自己的脸、肩膀、胸脯、小腹……一个活生生的血肉之躯,必然面临一次脱胎换骨的抉择,再世为人。

  我扭开了水龙头,贮满了一缸温水,卧进去,闭上眼睛,好舒服、好舒服,过去的一切,已成过去,必须过去。

  良久,良久……

  我再爬出了浴缸,用大毛巾拭干身子。返回睡房中,睡到床上去。

  竟然无梦。

  好的开始必是成功的一半。

  人生不应有梦。

  我睡至日上三竿,醒来……

  伸手摇电话至酒店服务柜台,要了设在酒店的服装店电话,把我的尺寸、年龄相告,请他们送上一套款式简单、净色的西服。

  我在房中用毕早餐,穿了那套新衣,出门去了。

  车子把我载至恒茂银行,我走进陈业广总经理的办公室时,对方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对不起,时间有限,我没有预约就跑来了,原不打算你能立即接见我!我想我可以在银行候至你有空的时刻!”

  “不,不,别客气,我明白你的心情,事情是愈快办妥愈好!”

  “对。”我呷了一口茶。

  “王太太,今天精神焕发得多了。”

  我笑,单刀直入,闲话少说:“陈先生,二百万现金,不可能立即筹还,但只要你通融两个月左右,大概就能办妥。”

  “两个月?”

  “对,我可以尽快还一半。在温哥华,我有一间平房,一年前买入,价钱是十七万加币,现在应该升值起码百分之三十,如果我作保守估计,照原价卖出,可以立即脱手,全数先还给恒茂,至于余下的数目……”我嘘了一口气,“要我办妥离婚手续,分了家资,才能偿还。”

  陈业广在踌躇。

  “陈先生,这已是尽我所能。离婚手续可能需时,我会试图通过我的律师,请求外子先把我名下的本市住所物业所值,以现金给我,便可以立即补偿不足的数目了。”

  陈业广认真地望住我:“王太太,你只是一个家庭主妇?”

  “从前是的。”

  “幸好恒茂银行并非上市银行,业务处理的自由度比较大,我尽量向董事局以及信贷委员会交代。”

  “多谢你的帮忙。”我毫不含糊地说,“这个忙其实也是帮双方面的,抓了我去坐牢,正如你们昨天说的,谁又有好处了?

  自今天起,我必须谨记,尽量不领情,也不施惠。任何人际关系,半斤八两,两不拖欠!

  “陈先生,我需要一个律师,可否有相熟的给我介绍一位?”

  “好。我们银行的法律顾问汤律师,他弟弟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相信是可靠的一个专业人材。”

  我辞谢了陈业广,立即跑上汤敬谦律师楼。

  汤敬谦老成持重。我把钱债案与离婚案一并交到他手上去。

  “王太大,温哥华的房子屋契,你有带在身边?”

  我点点头。

  “如果你真肯以买入价出让,我的客户,连我自己都有兴趣。”汤敬谦说得有点腼腆。

  “谁是买家并不相干,愈快成交愈好。”

  “不成问题,我有业务伙伴在温哥华,办好文件,我日内通知你来签署。”

  “汤律师,可否请问你买了房子,作何用途?”

  “分散投资,暂作收租。”

  “可否租回给我?”

  “你要回加拿大了?”

  “尽快回去。”

  “租值方面……”,“你调查市场后,就依那个数目好了,一年合约。”

  “王太太,你不像个家庭主妇。”

  “为什么?”

  “你做事果断神速,有着职业女性的风范。”

  “刺激过暴所致。”

  我说的是真话,汤律师跟前,没有什么需要遮掩顾忌。

  他可不信我,以为我品性幽默,处变不惊。“汤律师,我的确归心似箭,未知恒茂会否放人!”

  “我相信,只要在这两三天内把十七万加币先还给他们,等于欠债的半数,就可以讨个人情,先行撤销告票。”

  “人情如果太牵强,也就不必了!”

  “也不见得,就算放了你,你又能逃到哪儿去?况且,我相信见过你的几位恒茂高级职员,对你有信心,不会故意多生枝节!”汤律师停了一下,“反倒是离婚一事,未知能否速战速决!”

  “证据确鉴,外子与我妹通奸,我亲眼所见,法律上,我有权离异吧!”

  “原则上应无问题,但……或者王先生要求跟你见面,好好解释,况且财产分配,以及你女儿的抚养权等等;都要相议。”

  我非常清楚地说:“力求速战速决。我没有任何要求,自住的房子,是以我和王锦昌两人的名字买下来的,我有理由分回所值一半,应该相等于一百五十万左右,王锦昌的其余资产,我不取分毫。至于女儿……”


虚阁网(Xuges.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