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九把刀 > 这些年,二哥哥很想你 | 上页 下页 |
一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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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不要玩太久,让它保持想攻击乒乓球的欲望。”我将球扔进我的衣服里。Puma发疯扑了过来,拼命想扯开衣服下摆、钻进里面。 老实说,我一直觉得当狗很无聊。 不是大小便、吃东西,就是睡觉,要不然就是要偶而假装遵从人类的命令。大多数清醒的时间,狗狗都没有办法从事关于“计画未来”的思想活动,一直发呆,也不是办法。 流浪狗为了生存,虽然面对各式各样危机,却也因此将每一天充实地过下去。 我有点忧心Puma住在我们家,没事干,成为一条觉得自己过得很惨的狗。 另一方面,我都用充满鼓励的语气让Puma去做它应该做的、平凡无奇的事。 例如:“Puma,你有没有忠心耿耿啊?坐下!” 例如:“Puma,听说你今天大了两次便,真厉害耶!好棒喔……坐下!” 例如:“Puma,你怎么这么毛啊!好厉害喔!坐下!” 话说Puma真的很秋,怎么教它简单的指令,它从头到尾只听得懂“坐下”这两个字,而且就算听得懂,Puma也不见得照办。 说真的,它干么要照办?听得懂就一定要做到的话,那街上就没抢匪了,大家考试也都一百分了,那些机机歪歪的政客也会全部安静下来。 永远记得,有一次我蹲在地上喂Puma吃肉,猛夸奖:“Puma你最厉害了!” 当时妈妈正好端菜下楼。 “什么最厉害?它就只会吃肉而已!”刚刚辛苦煮饭的妈妈没好气地说。 一瞬间,我们先是楞了一下,然后全都笑得前俯后仰。 “唉呦,就真的啊,它就只会吃肉而已,有什么好笑?”妈妈后来也边说边笑了出来。 我一直想发明更多的游戏,不然Puma很无聊。无聊就会变成一只叛逆的狗。 有一次我们三兄弟看着在地上与烂抹布格斗的四弟,我突发奇想说:“Puma,二哥哥有一个新游戏要跟你玩,叫跳跳乐。来。” 说着,就把Puma抱在矮矮的板凳上,停格一秒,立刻将Puma抱下去。 如此一直重复,抱下去,抱上来,抱下去,抱上来……大哥跟三三都嘻皮笑脸看着Puma上上下下,而Puma却面无表情。 “好厉害喔Puma!你怎么一直跳来跳去啊!”我自己配音:“因为我就是一条厉害的狗啊,吼呜??吼呜??” 几百下后,我累了,终于将Puma安安稳稳放在地上。 那一眨眼,Puma吐了。 “干!你为什么要这样玩Puma,它晕了啦!”大哥赶紧拍拍Puma的背。 “真的很没有节制耶!”三三瞪了我一眼,好像我刚刚把Puma丢下楼。 “对不起!Puma对不起!”我自己最心疼。 于是这个叫跳跳乐的烂游戏就只玩这么一次。 跟狗玩太复杂的游戏它会不懂,所以后来都玩得很简单。 我常常低着身体、用怪物的吼声接近Puma,让它有点不同于平时的紧张。 “吼!吼!”我张牙舞爪,眼神凶狠。 “……”Puma歪着头,然后也应付似龇牙咧嘴了一下。 我突然冲了出去,它也大步冲了过来,一人一狗在地上快速扭抱起来。 或是玩附身的游戏,假装我被鬼上身。 “嘿嘿嘿嘿嘿嘿……我已经不是二哥哥了,嘿嘿嘿嘿嘿嘿嘿嘿……”我阴恻恻地笑,只差没把手电筒放在下巴朝脸照。 “……”Puma呆呆地看着我,完全无法进入状况。 我只好加码演出,将头发抓乱:“嘿嘿嘿嘿嘿嘿嘿嘿,柯普马,你喜欢的二哥哥已经被我控制了,嘿嘿嘿嘿嘿嘿……想要救他的话……” Puma突然弄懂了,一口气跳上我的床,然后趴在我的脸上狂吃我的鼻涕。 “唉!不是这样啦!二哥哥被附身了耶!唉呦!”我抱着很激动的Puma,它的舌头拼命性骚扰我的鼻孔。 不过Puma跟我还有另一种色色的玩法。 这个玩法对很多养狗的人来说也不稀奇,不过我做得相当彻底。 我念书的时候,会将裤管卷起来,让精力旺盛的Puma抱着我的小腿抽xx插。 “这一题真的会考出来吗?有必要这么贱吗?” 佛堂前,灯光下,我一边演算着不该被人类发明出来的数学,一边任我的小腿被Puma抱着凌辱。 有时候Puma搞得特激动时还会两腿腾空,只用两只前脚死命抱住我的脚肚子,每次Puma都一副专注又深情的模样,我觉得,好怪,又好感动。 然后书桌底下、我的小腿上都是热腾腾的狗精液。 如果人可以大致用“酷”跟“不酷”作二分区别,我应该是站在“酷”的那边,然而Puma在干我的脚的时候,我还是避免让妈妈看到,毕竟……反正就是不大对劲。 有一次妈妈远远看到了,有点傻眼:“你跟Puma在玩什么?” “喔,啊它就这样啊……”我装作若无其事。 “以后不要玩这种的。”妈妈顺手从桌上的面纸盒抽出几张,蹲下来就擦。 “妈!这个等一下我来擦就好啦!”我大惊失色。 “Puma,你怎么这样……”妈一边擦,一边看着离开我的脚、却兀自小鸡鸡肿大的Puma。还在射的Puma一脸刚毅卓绝,非常有型。 大哥一直觉得我的脚很变态,是世界上最不正常的一种乱伦行为。 “Puma把你的脚当作是母狗。”他老是重复这句话。 “那你去帮Puma找女朋友啊!”我总是丢这句话回去。 既不帮Puma找女朋友狗,又不让Puma发泄,那不如阉掉它算了。 但,你会阉掉自己的弟弟吗? 不会啊!!! 讨厌上学似乎是所有人的共识,更是每一个“很酷的人”回忆往事的必定。 但我高中时真喜欢上学,寒假跟暑假对我来说完全就是浪费生命。因为我只有到学校,才能看见我喜欢的女孩。一看到她,我精神百倍,装模作样。没看到她,我会拼命想她,为看到她处心积虑。 那女孩叫佳仪,在那些可称青春的热血日子里,我们几个好朋友前仆后继一起追了她八年。那是一个很澎湃的故事。 千方百计,如果能跟佳仪多一点相处时间,我都愿意。甚至还包括用功读书。 佳仪如果没补习,放学后她会一个人选一间安静的教室,留在学校念书。于是我也在放学后,到侧门口吃包干面加蛋,晚上便留在学校自己开一间教室读书到九点,直到佳仪妈妈开车接她回家后,我才能放心离开。 留校念书当然是装用功,真正的目的是等佳仪读累了,在校园散步时找到我念书的教室,进来跟我这个用功的男子汉聊一下,一起吃个饼干。 夜晚的校园很安静,只有工友巡逻的脚步声跟野狗打架的龇咧声。 两个人共用一张桌子,如果这不能称为独处,什么也不能。 “柯景腾,每天吃饼干有点无聊耶。”佳仪吃着她拿来的欧思迈饼干。 “是喔,要不然明天吃夹心的,看看会不会比较有聊一点。”我也吃着。 “不是啦!你知道三角公园那边有一间很好吃的面包店,叫好香屋的吗?” “知道啊,真的还蛮好吃的。” “那你下次放学去帮我买,我要吃奶酥或肉松的。”她说得一副理所当然。 “不要,离学校太远了,我有神经病啊?”我嗤之以鼻。 要知道,即时满足女孩所有的期待,绝对不是追到女生的法门。 靠,那只会让你变成跑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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