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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我记起你的脸(2)


  我的小店赚了点钱,我厌倦了宝石的虚荣相旧物的沉溺,便将“波希米亚”卖了,在查宁十字开了一间波兰菜馆,在家乡请了一个厨子,闲来可以说说捷克语,以慰寂寥。又是一年的圣诞前夕,我已经满头灰发,走在雪中:心情很是荒凉。伦敦的雨衣和雾,总令人寂寞慌张。我竖高雨衣的领子,在布斯贝理区走过,到小酒吧暍一杯威士忌:心是暖的,指尖老是冰冷。我便将手按在店里的窗橱上,以为会有一点温热,却愈发的冰冷,打着冷颤,便看到了奥加的金杖。

  名字就叫“奥加的金杖”。“奥加·利塞,一八九五:一九一九年,智利圣地牙哥,是智利本世纪第一个女杀人犯。其祖父法兰度利塞是带领智利人民于一九一八年成功战胜西班牙殖民政府的革命领袖,不过其家道自其父已开始中落,母亲是一个佛明哥跳舞女郎。奥加十二岁离家出走,原因不详,十八岁经营妓院,对宝石有特殊爱好,传说肚皮镶有一粒心形切割一克拉十分红宝石。至二十三岁被一个匿藏在后院以图不付帐的客人发现,后院埋有大量人骨,发掘后计有十二个头颅骨,二十三只左脚骨和三只右脚骨,六副肋骨和三十只小指。奥加行刑时全城都外出观看,凡已经发育的男子都为她穿了白。她死前最后手执的金杖,男子为她流泪后便变了色,杖柄成了银。她死后墓上有人刻上‘美丽温柔热情的妻子奥加’,下款是一列男子的名字,足足有三十多个。”标价是两万两千镑。传说值一万九千镑。我想起了瘦小而普通至无法记忆的真正奥加;街头千万个失意的英国女子,家里可能都留着一点宝石,贪恋奇异的小亚细亚男子,到头来给男子骗财骗色,甚至打至手断脚断,都可以是奥加。

  我也曾是个贩卖传说的人,我想我对幻觉有较深刻的理解。

  是否从这一天开始,我不再挂念捷克。

  既然来到了伦敦,就尝试和她发生感情。祖国已经死了:移民开山辟石,是对意志的严峻考验。

  这样我比较释然。关于宝石与传说,我要说的就是这些。很沉闷的,没什么。

  “我突然记起你的脸,我流了眼泪。”

  我怀疑叔琴看到我给她的一支绿宝黄金镶水蓝宝石发簪便开始疯掉的。那天她依旧上台做表演,蜡烛一滴一滴地滴在身体上,她突然开始流眼泪,然后抱着要和她做表演的马来仔,唤他:“红嘴唇,你为什么要离弃我。你离开我的时候,我就开始老了。我今年二十一岁了,我的日子就完了。我却无法记得你的脸。”观众对这些文艺腔对白,大喝倒采,吵得小白忙来找我:“细细娘,叔琴出事了。”

  我走到台前,只见她一脸光采,像十五岁少女第一次恋爱,像我的年轻岁月——我也是曼谷白旁区最红的阿哥哥舞女郎。在白旁找生活久了,已经忘记那一种光采,后来只有在精神病人的脸上才看到,像末明,像沙劳雅,像阮雪。发疯的、嫁人的、因酗酒而被车撞死、患性病死掉;好结局的,带着私生子女回乡建屋,开个小店还是什么的,离开前、死前都给我留点首饰,算是对我这个女主人的一点谢意——我的女孩子是全白旁红灯区最平头整脸的。我从来没有下手打她们。她们日间没事我甚至为她们找个英文教师教她们语文、打字,或裁缝师传教她们做衣服,有时她们上台表演身上还有铅笔迹痕和泰丝碎料,以致客人都说我的女孩子像女学生。

  但我的意思是,误落风尘固然不幸,但不表示我的孩子不可以有尊严——希望:她们将来要离开这阴暗的酒吧,过正常的生活。所以我的阿哥哥酒吧叫作“波希米亚”,是取其浪游的意思:这酒吧不过是女孩儿们生命的其中一个经历。不幸不是你们最终的命运。我时常跟她们说。是否因为这样的缘故,她们时常留给我宝石:嫁了一个患下骨癌的多明尼加大使的光光,给我留了称“白鸽血”的缅甸红宝石,十克拉,还没有打磨。打磨后可能只得五分,可能有五克拉,没准,我也没管。她去了多明尼加后便失去了音讯;让火车撞死的明媚,出事前给我一枚来自犹他州华华山的干红绿玉九十分镶碎钻戒指,是一个美国客人送给她的。他答应和她结婚后便发觉染了爱滋病。她说她还是要去路易士安那和他结婚——反正人都是要死的。上机前一晚她的身体给火车辗个稀烂,我怀疑她不过是自杀;发疯的阮雪,离开了酒吧在医院与街头流连,一天晚上来酒吧找我,衣服比我上次见她干净了很多,还用紫藤花香气的洗头水洗了头,我请她喝酒,她尽兴上台跳了十几分钟的佛明明哥,血红的长裙伤口似地扬开,我看着忽然觉得心痛。

  她下来便一直在笑,给我一只浅蓝钻石胸针,太暗看不清楚石的质素,主石起码有两克拉,阮雪笑说:“石头有个名字,叫蓝色的希望。你说希望到底有没有的呢?”我给她一万泰铢,等着她有钱便回来赎回胸针。她只拿了一小叠一百铢钱币,笑着便走了。过两天警察来告知阮雪已经死了;绿宝镶黄金水蓝宝石发簪是卡蜜给我送来的。她决定二十岁退休,而且决定单身。在曼谷,二十岁的没有大学学位的女子,除了当酒吧女郎或嫁人,所有的选择其实很少的。卡蜜离开酒吧后时常有石头黄金让我脱手,让我怀疑她可能是个强盗小偷,最好不过是骗子。她给我送来发簪时却没有叫我打价钱,只让我看。“叔琴·查波拉。爱。”问我:“是她的吗?”我便记起了脸上的光采:叔琴的、我的、众女子的。宝石与生命一时一刻的闪亮,是否有关。

  我记得叔琴刚来时,才十二岁。和众多跳舞女郎一样,她的贫穷和不幸,庸俗至沉闷无味,没有人对她的来历有兴趣:各人有各人的不幸。她开始上台跳脱衣舞时,身体还没有发育完整,客人走光了她便穿一件旧T恤,趿着两只瘦小的拖鞋在吃雪糕,才来两个星期便开始流血,我以为不过是常事,在浴室里才发觉流出的是细小的胎儿。我叫米儿替她清理。她也没话,暍一杯加冰可乐,然后说:“也好。”便再没有话,趿着一只拖鞋赤着另一只脚去客厅看电视。

  一年后叔琴已经是一个年轻女子。在“波希米亚”,世上一日,已是千年。女孩子迅速成长,学尽生命艰难的功课,到二十岁已经成妖成精。她在台上已经非常妖媚,学会对六十岁的秃头大肥佬德国男子说,多么精壮的小伙呀,你请我喝酒好不好,上街会穿一件密实的长恤衫,却故意不穿胸衣,天真里见诱惑。和女孩子们一样,会靠着长沙发,扬起头来笑:男人都一样。喜欢宝石。而且,或许近乎神迹一样令人难以置信,在“波希米亚”,女孩子们都渴望恋爱。叔琴开始在台上搜索黑暗观众的脸孔之时,我便知道,叔琴要恋爱了。那年她还没有十四岁。

  我便说:“叔琴,小心你的心呀。”反反覆覆地劝她:“保守你的心,胜于保守一切。”——心比宝石更珍贵。然而叔琴这样漫不经意,随便将她的红宝戒指、粉蓝钻手镯四处摆放,我知道我的话多说了。到底心要伤到怎样的痛与深,我们才懂得心的珍贵呢?我按着自己的心——我细细娘也曾经是个用心的女子。但没有用。我始终一无所得。

  她和那个三十多度天气仍穿皮褛和牛仔靴的少年深夜外出时我只塞她足够的钱,让他们花费。很快男子便会问她借钱和打她,这样的事情我见多了。叔琴总不肯相信。这些女孩儿即使身处其中,仍会以为不过是噩梦。突然如梦初醒,便上演很多自杀发疯大吵大闹的煽情情节,这样的事情我也见多了。事情见多了就会学得聪明,不需要怎样的天分也会剔透知情。然而因为聪明,往往便看似无情冷酷,所以我只好不再多管叔琴的事:生命本身是最好的驯兽师——哦,我细细娘也曾野性难驯。

  结局是她让男子插了她一刀,抢走了她的红宝戒指和粉蓝钻手镯,两千元美金和五千泰铢。我陪她上医院时她还央我:细细娘不要去报警。我没应她,“啪”地掴她一巴掌。她掩着脸,在黑暗中看我。我只道:这一巴掌是抵你问我借给他那一千美元的。钱你不用还我了。这一巴掌可真昂贵。”她放下双手,在曼谷是个潮湿的深夜,酒红野兰花在漆黑而发臭的河边开满,她看着汽车窗外仍然美丽的月色,少女的脸于一夜盛放,自此是个略知世味的小女子了。她想了想,转过脸来,道:“谢谢。我想我明白了一点事情。”

  然而谈何容易。有人到死还是蠢人一个。她对待客人叫做狠了些,有时会找得冤大头孝敬一点金饰给我。找到一个迷上她的美国男子,六十五岁,足足大她五十年,她问他拿了三万美金,算作礼金,答应跟他结婚,在泰西的木索市附近山区的家乡买了地,建好地基,预备盖房子,又给长兄娶了媳妇,她才来跟我说,要到瑞士去。她找到了一份酒吧侍应的工作:纯粹侍应,没别的。她说。我只道:纯粹的工作,不必请你泰国人去。他们有工会的,不会轻易要你。要你做的工作,一定出卖皮肉。她便爬上无人的酒吧台上,赤足走来走去,道:“这酒吧叫‘波希米亚’?你从来没去过波希米亚。我到了欧洲,假期我要开车到波希米亚去。”她倒了一杯特加拉,道:“欧洲的特加拉酒会热烈些。”我笑道:“特加拉就是特加拉,到处都是一样,都是从墨西哥入口的。曼谷的也一样。不过,你要去便去吧。你要回来的时候,我都在。”她将特加拉一喝而尽。“不。我不会回来的。我要说法语,开标致小轿车,喝红酒,吃起士。曼谷除了废气和垃圾,什么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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