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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纽约(1)


  从德勒斯·德萨斯飞往纽约的行程是三小时零十分。飞行之下都是广阔肥美的土地。到达韦迦地亚机场时,阳光耀眼。出租车在曼克顿四十二街停下,便跨啦跨啦的下了大雨,又闪电,我提着行李,浑身湿透,在人潮中抬起头来,摩天大楼之间,没有天。忽然闪亮了霓虹灯。我想,在这变幻多端的城市,一切都会狠毒些。

  我叫宋怀明,今年十九岁,是纽约理工学院电脑工程系二年级学生,要从德勒斯·德萨斯飞往纽约,原因并不明显。只是觉得日子特别长,成天睡觉,转眼老之将至。深夜我挂电话给克明。他沉吟一会,说:“你来纽约。”我收拾衣服球鞋球拍,便来了。

  克明是我的长兄,三十三岁,美国公民,刚在曼克顿十二街林肯大楼开了一间牙医医务所。克明移民日久,与家里很生疏,我们已经七、八年没有见面。他见着我,还没脱掉白袍,便将我一拥入怀。又说:“小弟长大了好些。”

  我们住在姬丝度比街,格林威治村,地牢画室。光色昏暗,窗外永远有鞋子走来走去,深夜不止。地面是绿白相间大瓷砖,冰凉透心,站久了会微微昏旋。梯角有黑人男人拥吻,路旁有染血针管,树影斑驳。我辗转难眠,早上独自在磨咖啡豆,煮特浓的咖啡,加威士忌,辛辣难言,克明看我,只是笑,道:“因为这就是纽约,你慢慢便会习惯。”

  我慢慢喜欢嘈吵,爵士乐,装,咖啡与笑话。我和克明去格林威治村的咖啡店,听五元一晚的笑话。克明泡得熟,黑人爵士乐师下来,让他胡乱的上去弹,一位西班牙女子又跳上去讲笑话。她说她日间是一个死人化妆师,每天都在死人前练习讲笑话,观众毫无反应,光在吵,克明又在隔桌逗一对孪生姊妹,请她们喝“处女玛莉”,不知讲什么,逗得她们大笑,西红柿汁沿着她们的脸颊流下来,一直到大腿,如一身的血。我独自在笑声与血里喝一杯Perrier,在黑暗光影里打量克明。他穿牛仔裤皮靴,却结了一条森林野玫瑰丝质领带,西装外衣,正在拥着二个女子大笑。看见我,回来,一大杯威士忌倒进我的矿泉水里,泻得我们一身是酒,扬起酒香。讲笑话的是一个韩国人,在表演用筷子捉苍蝇,嘲笑东方人,又要与台下的东方人斗眼小,台上的射灯在搜索,停在我们身上。克明竖起了中指,说,Fuck you。众人大笑,射灯又找到了一对东方男子。一个两鬓飞白,眉高眼深,像中国东北人,另一个异常秀美,留着胡子,如意大利少年。抽小雪茄,戴着一项黑色小帽。中年男子道:“是否过小,要问我太太。”

  少年向众人敬了一个礼,众人拍掌。克明远远的向少年敬酒,扰攘一会,少年与男子离去,经过我们的时候,少年略一驻足,看看我俩,微微一笑,随手拿过克明的酒杯,一饮而尽。他的左手小指蓄了长甲,涂了红豆色蕙丹,戴若一只闪亮的红宝石戒指。我不禁低低问克明:“到底是男是女?”他只看青少年离去的身影,黑人乐师的钢琴音乐扬起,他便说:“其实并不重要,这是纽约。”

  上课下课,日子吵闹而又寂寞。我与满脸雀斑的美国少年,始终格格不入。因此就很喜欢独自游泳、写计算机程序、厨艺:波兰人的酸汤,意大利的粉条,法国人的龙虾,墨西哥人的大豆牛肉,阿富汗人的奶酪茄瓜,韩国人的泡菜,日本的牛肉火锅。时常弄了一桌的食物,等克明回家,克明时常迟归,我便睡着。这天他用龙虾足撩我。我又煮了菠茶汤,绿得不得了。克明坐下,忽然用手盖着菠菜汤。我起来想给他换一罐甚么罐头汤,他便拉着我,说:“不要费神多弄了。你多么像一个妻。菠菜汤我吃不下,让我们到外面吃。”

  虽然十分小孩子脾气,我还是十分难过。他带我上希腊人开的小店,点了龙虾汤。我赌气不肯喝。克明便摇头微笑,自顾自的吃。我也委实饿了,只一味的看他。他不管我;在看《纽约时报》。我低下头,觉得十分委屈,拿起他的绒帽,戴着头上,压得低低的,不看他。

  我们走在街上,空气清冽。我饿得十分难受,只是不开口。

  我们经过华盛顿广场,一泉污水,满地都是红叶,一阵风来,有点冷,让我微微一靠近他。他脱下薄绒大衣,要我披着,我一味摇头。他忽然把我高高抱起,抛在半空,接着我,才用绒褛紧紧的包着我。我让他抛得头昏眼花,不由神经质的大笑起来。

  回到黯黯的姬丝度化街,已经十分静寂。他拉着我到街角的意大利薄饼店子,匆匆进去,回来塞给我一个薄饼。我在一个纽约深秋的晚上在街上吃Pizza,令我起了一种奇怪的心情。

  他也点了烟,在我身旁,缓缓的道:“怀明。你知道吗?赵眉天天都弄菠菜汤。”

  赵眉是他的前妻,我从来没有见过她,只知婚姻的时间很短暂,维持了三年,正是老母到纽约来探望克明才知道他离婚的事情。“她精神有病!天天煮菠菜汤,然后呕得满地都是墨绿的菠莱汤。我便打她,怀明,我竟然动手打她。”

  他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这是我第一次知道克明也会叹气。

  我们一路的走回家,夜色深蓝而黑暗,冰凉如地极。他不再谈赵眉,只问我学校的生活,钱够不够用,要不要跟我去买衣服等等。我渐渐的高兴起来,叫他陪我去打网球,买我一把手伧。

  手枪是支银白的航空曲尺,重甸甸的,我握着手里,时常把玩,感觉真实。有时瞄着窗外走过的皮鞋与脚。想象着,打个稀烂。这夜月色银亮。我拿着手枪,瞄着,“砰”的一声发了火,然而枪没有上膛。我正生奇怪,克明突然扯着我伏下,“砰”的一声,子弹飞鞘,从窗前掠过。我们看见了一张女子的脸,异常秀美,如意大利少年,只是没了胡子——伏在窗前,急急的敲着,克明拉高了窗。女子如狐般钻进来,立即贴在墙边,左手原来握着一支点零九小手枪,两只厚重的黑皮鞋从窗前走过,女子的眼睛,黑森森里开看蓝的光;仔细一看,原来是街上的月色。她穿着一件雪白的茄士咩毛衣,烂牛仔裤,足踏一双中国丝绢绣花拖鞋,正在微微喘气呢。好一会街上再没有动静。女子方定下神来,微微一笑,道:“有没有吓着你们了?我叫叶细细,我刚搬来,就住在你们楼上。我是越南中国人。”克明与她握了手,我目瞪口呆,一时没了应对。她又笑了:“对不起,小弟弟。”又看看克明,道:“我想我们见过面。”克明笑道:“要来看我们也不用扮女装,又枪战,再破窗而人。”

  叶细细轻轻的笑道:“不外要使你们记得我。”此时我才回过神来,道:“自然会记得你的。”声音又尖又抖,连我自己也吓了一跳。众人都笑了。

  而许之行聪明剔透。四方脸,颧骨极高,脸儿时常微仰,彷佛迎着红太阳,身材高挑,动态极利落。我记得的是她的肩膊,如此平如此直,可以担当很多重担。我们二人去看百老汇的《猫》。克明介绍她:“许之行是北京人,来美已经七年,又是你的同学,电子工程研究生。之行又是我的病人。告诉你一个秘密,之行口里有十只假牙!”许之行只略点头皱眉,也不理睬克明,神情十分倨傲。克明耸耸肩,又不会觉得不好意思。我默默坐在克明旁边,不觉得这音乐剧有何精彩动人之处,只是十分悦耳。我亦不介意许之行,只是和克明一起感觉十分好。

  离开《冬日花园》的时候,下雨,闪电,我们的车子泊得远,夹在满身污泥的人群中,走动不得,实在十分狼狈。纽约天气狠,才下雨,冷,一转眼又好了,刚要开步走,还没到街口,又逢头大雨。之行停了步,横竖湿了,干脆在雨中,唱起“猫”里的“Memories”来,歌声清亮而缠绵,来回于百老汇的夜。唱了好几节,还没散的人零零散散的拍起掌来,夹着有人说,Bravo Signorella,之行仍然如此,仰脸向天,微微一笑,她发都湿了,在灯下闪闪发亮,仿佛就是一个百老汇的女伶,我也想为她喝采。

  她穿着直身泳衣,“噗”的跳下水时,我便认得她了。校内的东方女子不多,像许之行这样健硕方正的,就更加少了。我随她身后,一直游了二千公尺。攀上池边,我已经微微昏眩,眼前都是蓝光。我说:“嗨。”她笑:“是你。”我这:“果真了得。”她扬起大毛巾,道:“我连黑龙江都可横越呢。”之行的肩膊非常结实美丽,背上却有一条长长的伤痕,如淡紫小蛇。我轻轻一指,问:“还痛不痛?怎么了?”她站起来,作势要跳进水里,边道:“那时很小,上初中,插队到黑龙江。想过河到苏联,游过了河,一看,景色萧条,又全是红军,只得游回中国。途中让岩石割伤,现在已经不痛了。不要提。”

  “噗”的一声,又跳进水里,我坐在池边,脸红耳热,我不敢告诉她,我原以为黑龙江在密西西比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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