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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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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各省藩库,皆有最低的现银储备额,庶几一遇紧急情况,可以立即动用。贵州为最小最贫之行省,故库储只得六万;陕西亦为瘠省,额存三十万,两年积至六十余万,多出一倍有奇。则慈禧有所需索,不必摊派,即可满足要求。在巡抚看,这是顺理成章的事,大概李用清执意不可,巡抚乃不得不劾而去之。否则,藩库的钥匙在李用清手里,巡抚总不能派中军带抚标去“劫”藩库。李用清、李嘉乐必是都以此故去职。翁同龢日记谓:“两李皆贤者,而不容于时,何也?”此自问之词,实寓有无限感慨。 藩库能积银六十余万,足以反映陕西当时的民生,较前为裕,税收增加。三源即三原;措意棉桑、开渠溉田,以此二事责牧令,自是根本。俸入不以自润,购粮备荒,则其清廉可知;而非刻苦不足以廉,则李用清的“天下俭”雅号,不当解释为天下第一俭人,实是其俭可为天下官员法。又,山西唯一晋阳书院,李用清主讲至十年之久,足征学有根底,非李慈铭所能轻诋。 李用清殁于光绪二十四年,本传谓:“子贵阳,扶柩归,以殁殇。”则足有孝子。以李之刻苦,恶衣恶食,乃能养成孝子,视徐承煜之于徐桐,不啻人畜之分。故可确信李用清为真道学。凡真道学,其人格必能化人,而感受最真切者,即为家人。远如东林诸贤,其“孤儿”皆卓然有成;近则康熙朝的理学名臣汤斌、陆陇其,子孙皆能不堕家声。 阎敬铭初奉召长户部时,恩遇一时无两,慈禧由极端欣赏至极端厌恶,此一过程,可视之为清祚不永的预告。易言之,就是说明了清祚何以不永的原因。兹就《春冰室野乘》所记,加以注释,以明始末: 辛巳冬,与南皮张文达同被召,命长户部,知遇之隆,一时无两。癸未春,奏结云南报销案,公与枢臣同入见,奏对三时许。太后以某事问恭王,王奏曰:“此事丹翁知之最悉,太后可问彼。”后顾公亦曰:“丹翁以为何如?”公闻命,皇悚万状,亟免冠叩首,众皆不喻其故。后徐悟,微笑曰:“汝以吾误称汝字耶?吾敬汝德望,在宫中语及汝未尝不以字也。”一时闻者以为异数。 按:清朝奏对的礼制极严,臣下在御前称他人,不管名位如何,皆直呼其名,或者上加衔名。所以恭王对慈禧的奏对,应是“此事阎敬铭知之最悉”。称“丹翁”者,阎敬铭字丹初,私下的称谓,在御前随便出口,正见得恭王以懿亲执政,对慈禧久已忘其为臣之道。此亦缘两宫初垂帘,一则未谙体制,再则为示笼络,对恭王虽在殿庭,亦每用家人之礼。相传恭王入见时,慈禧每谓太监:“给六爷茶!”茶碗即置于御案,恭王旁立奏对,间或饮用。一次,慈禧偶忘作此语,恭王亦忘其所以,语久口渴,举碗欲饮时,发现茶碗是御用的明黄色,方始眢悟,急又置回原处,慈禧已有愠色。宠臣重臣,骄蹇疏慢,每为取败之由,恭王之被逐,由此漫云“丹翁”可见征兆。 至于君上称臣下,除非授读的师傅,一般亦多直呼其名。顺治朝方玄成入侍讲幄,世祖称其别号“楼冈”而不名,一时以为异数。如慈禧之亦称阎敬铭为“丹翁”,虽为偶尔失检,实为奇事,无怪阎敬铭震慄失次。 “云南报销案”为南北之争中一大公案,王文韶因此罢官。 光绪三年九月,李鸿藻丁忧,应补军机大臣一员,以南北各一之例,应补一北人,阎敬铭即为理想的人选。但沈桂芬于次年二月,援引其在浙江乡试主考取中的门生王文韶入枢,由此至光绪六年除夕,沈桂芬病殁,南派势力大张,沈桂芬好揽权而气量小,颇为北派所不满。于是集矢于王文韶,乃有所谓“云南报销案”,发难者御史洪良品,湖北黄冈人。继之者陈启泰,湖南长沙人,皆洪钧一榜的翰林,阎敬铭之子阎乃兟亦此一榜。 阎敬铭是年五月未到任前,由王文韶署理户部尚书。阎既到任,大肆整顿,司官已外放而在部有劣迹者,亦不放过。则王文韶之被劾,由阎乃兟的同年来发动,其间蛛丝马迹,颇可玩味。或者阎敬铭欲借此整饬户部风气,而北派正要打击南派,彼此合作,乃掀起此一巨案。《清史列传》卷六十四《王文韶传》: 御史洪良品上疏言,枢臣舞弊,请旨罢斥,以弭天变。略谓云南报销,户部索贿十三万,嗣以八万了事。景廉、王文韶均受巨万。 奉旨:“览奏殊深诧异。事为朝廷体制,重臣名节所关,谅洪良品不敢以无据之词,率行入奏。着派惇亲王、翁同龢饬传该御史,详加询问,务得确实凭据,即行覆奏。” 惇亲王等奏:“据该御史称,此等诡秘之事,岂有令御史闻知之理?士大夫商贾,万口一词,不能指定何人。”得旨:“仍着麟书、潘祖荫将此案彻底根究,务期水落石出,以成信谳。” 给事中邓承修奏,略谓“枢臣被劾无据,事实有因,被参之王文韶未解枢柄,应请先行罢斥,使朋比者失其护符,讯办者无所顾忌”。 寻麟书等奏:“查明大员接受外官私信,请敕呈录,并将疏纵案犯之司员,请旨先行交部议处。仍令沿途催要证,迅即赴案。” 奉上谕:“麟书、潘祖荫奏:云南报销一案,现经据户部书吏张瀛供称,潘英章来京找伊办理报销,并许给银两,伊等各得受笔墨费多寡不等。崔尊彝、潘英章来京办理报销,是否系该督抚所委?该员等所赍银两究系支用何款?是否库款?抑系军饷盈余?请饬查明等语。着刘长佑、岑毓英、杜典联将以上各节,迅速确实覆奏,不得稍涉讳饰。” 邓承修,广东人,有名的清流,素与张佩纶等接近,他之参与,即为北派展开攻击的信号。翁同龢光绪八年十月二十二日日记: 王文韶以云南报销被劾,再请开缺养亲,不准,已陈谢折矣,而张佩纶连劾之,并有前席之对,遂优旨准其告养。 此攻击之迹,殊为明显。慈禧对王文韶的印象并不坏,而且贿款总数亦不过八万,即使王文韶一个人独吞,在她看来亦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所以先派惇亲王及翁同龢彻查,原意惇王疏略,翁同龢亦为南派首脑之一,此事可以由大化小,由小化无。哪知惇王执意主严办,自然是有了先入之言。翁同龢九年五月二十一日记: 召见询问云南报销案,惇邸意在从重,龢曰:“臣等依律拟定,岂能畸轻畸重,若再从重,将杀二人乎?此不足惜,特不枉法?如此枉法,将何以处之?”慈谕曰:“我亦无意加重,但须按律耳。”又吏部奏云南报销处,谕曰:“此案别人无可惜,惟景廉当差无误。” 遂定如吏议,而景廉仍留军机,王文韶等实降二级。 王文韶于光绪八年十一月退出军机,此时如果以阎敬铭接补,则南北之争,当可告一段落,不意工部尚书翁同龢、刑部尚书潘祖荫,联翩入枢。南派去一来二,北派自然不能甘服。而翁、潘得值军机,则无疑出于恭亲王的支持。恭王与宝鋆为可以脱略形迹,彼此戏侮的密友,而宝鋆又一向亲南派。至于景廉与王文韶同案被劾,自然亦站在南派这一面,因此李鸿藻在军机成了孤立之势。于是而有光绪十年三月,全枢尽罢的大政潮,注定了爱新觉罗皇朝必亡的命运。 我在想,当时恭王如果在翁、潘二人中只用其一,北派也还咽得下那口气。去一用二,南袒的痕迹太显。恰好惇王与恭王因王文韶案,手足参商。而惇王寂处太久,适有用世之志,于是恭王在宫中亦成孤立,乃造成孙毓汶得以尽翻全局的机会。政治上分派系,各不相下之害如此!可不惧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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