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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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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审官因为他是名士,以为他一定是两榜进士,便即问道:“你是那科的?” 这个科名的科,章太炎故意误会成鸟窠的窠,微笑答道:“我满天飞,那里来的窠?” * * * 前后会审了四次,春去秋来,到了冬天才宣判;公廨的正审官、会审官做的清朝的官,照例由上海道委派,自然听从指使,判了章太炎和邹容永远监禁的罪。 照“大清律例”,不论“大不敬”的罪也好,谋反的罪也好,都是极刑;所以这样判决,算来还是从轻;但西洋的观念不同,领事团大哗,一致同意,不能接受这个判决。同时亦很怀疑作此判决的用意——依照会审公廨的章程,刑事犯判监禁五年以内者,在巡捕房“西牢”服刑,不受公廨管理;五年以外,便须移送会审公廨的监狱拘禁,鸟入罗网,章太炎和邹容可能在狱中不明不白送掉性命。 于是案子不能定谳,从司法转入政治,由英国公使在北京跟外务部交涉。被告的律师掌握机会提出申请,认为章太炎、邹容久系囹圄,于法律及人道两皆不合,要求巡捕房撤销控案。 这一着很利害,如果巡捕房撤销控案,会审公廨就必得无条件释放被告,因此北京的外务部不免着慌——外务部总理大臣庆亲王奕劻是头老狐狸;会办大臣那桐,人称“小那”,善于见风转舵;加以右侍郎伍廷芳暗中调护,毕竟采纳了英国公使的意见,决定“从宽办结”。 于是光绪三十年四月初七,会审公廨宣判,章太炎监禁三年、邹容监禁两年,都在西牢罚作苦工;在狱期满,逐出租界。 同在西牢,先是羁押,如今是服刑,但与罚作苦工,生活大不相同了。章太炎求仁得仁,逆来顺受;而邹容性情刚烈,受不得“牢头禁子”的欺凌,常常发生冲突。 “小弟!”章太炎劝他:“你学佛吧!听我讲佛经,可以解你三年之忧。” 章太炎精耽内典,辩才无碍;邹容亦是有宿慧的人,聆教不倦,情绪就此稳定下来了。 【第十一章】 由于苏报封闭,爱国学社解散,一时不便活动;也由于章太炎和邹容的被捕,被指名通缉的惊弓之鸟,大多远走高飞。因此,日本增添了许多革命志士。 他们当然都仰望孙逸仙的丰彩。孙逸仙仍旧常住在横滨;往还的同志虽不多,但东京留学界蓬蓬勃勃的革命思潮,却仍由孙逸仙所指导。从中作联系的是两位同志,一个叫冯自由,家世儒医,祖父在咸丰初年,因为与太平天国的关系,为官府搜捕,瘐死广州府南海县监狱中;冯自由的父亲冯镜如,抱恨终天,远适异国,在横滨经商数十年,对革命深抱同情;同时亦最敬服孙逸仙。兴中会在日本组织分会,即颇得冯镜如之力;其时冯自由才十四岁,是最年轻的一个同志。冯家久居山下町,与孙逸仙的寓所不远;冯自由几乎每日必到,本乎“有事弟子服其劳”之义,乐效奔走。 另一个叫廖冀朋,是孙逸仙在广州博济学院的同学,当时经商横滨,就住在孙逸仙那里。廖冀朋为人潇洒不群,吐属不凡,而且多才多艺,擅画能诗,是个漂亮人物,所以朋友很多;他往往一面濡染丹青,一面高谈革命,无形中成了孙逸仙的好帮手。 这天正在画梅花,门铃大响,廖冀朋住在楼下西屋,便亲自去应门;门外是个四十不到的和尚,着一领土黄布的海青,脚下是同样质料的凉鞋。清癯如鹤,戴一付银丝脚的眼镜;一脸的书卷气。 廖冀朋断定他不是日本和尚,便用广东官话问道:“大和尚找那一位?” “恕罪!”那和尚一手当胸顶礼,一手拿着纸条;眼睛却望着钉在门上的白木牌,“请教施主,这里可是孙逸仙先生的住处?” 廖冀朋了解他的疑问;孙逸仙为避清朝派驻日本使馆人员的耳目,用个日本名字“高野长雄”;白木门牌上写的是“高野方”。这个和尚必是不知高野长雄就是孙逸仙,所以有此一问。 廖冀朋先不回答,问他的名字:“大和尚上下怎么称呼?” “我是在俗僧,报我俗家的姓名吧!我叫黄宗仰。” “原来就是乌目山僧,久仰、久仰!”廖冀朋惊喜地说:“请进,请进。” 延客入室,廖冀朋先自我作了介绍;然后引见住在楼上的孙逸仙。彼此虽是初会,但神交已久;宗教的不同,在他们之间不生丝毫隔阂,真所谓一见如故,很快地就像常常见面的一对健谈的好朋友那样,热烈地在讨论国家、社会各方面的大问题了。 使得乌目山僧惊奇的是,他只知道孙逸仙手不释卷而深于西学;不想对中国的“心性之学”及历史,亦有深湛的研究。他赞许乌目山僧的入世的态度,谈到唐朝的佛寺,与对社会工作的积极贡献;也谈到佛法东来以后,对于宋明理学的影响,同时认为佛教与基督教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中心思想就是他手书悬在壁上、作为座右铭的“博爱”二字。 “这也就是儒家思想的精义:‘博爱之谓仁。’不过,儒家不是宗教,所以提倡博爱,不纯用感化的宗教手段;而在必要时该用革命的手段。儒家讲究内圣外王,也可以说是亦圣亦王;外王为用,内圣为体,这就是中国道统之所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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