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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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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论交篇》云: “忆昔患难倾门户,不肖捐躯系圜土。”两言“捐躯”,又道“耻不与党先自陈”,似乎“粤难”之作,方中通先不在被收的名单内,乃是挺身自任,思为父代死。方以智三子俱孝悌,何以长幼俱无动作,而独中通奋身?此或者祸由中通而起,非如此不足以为人子。再进一步推究,方中通的“自陈”,当然先经过“家庭会议”同意;而同意的缘故,可能非方中通自到公堂,不足辨其父之被诬。至于系狱以后,又有不肯出狱的情形,《题结粤难文》有句:“怜我不肯脱罗网,委屈导我真缠绵”;又云:“非是不遵宛转之殷情,乃深痛吾老亲之不测”,其情事如见。盖问官必以案内无方中通之名,宛转开导,劝其自脱罗网,而方中通坚不出狱。所以然者,方以智自裁于惶恐滩,究系畏罪,还是完节,心事不明;必待昭雪,使方以智的本心大白,始肯出狱。明乎此,始知《论交篇》中“感余热血怜余痴”的“痴”字,应作何解。 问题是在这里,方中通何以必欲“代父直心直如矢”?《论交篇》中又道,“我父生前受名累,身后患难尤难堪”,何以谓之“身后患难”,又何以较之生前尤为“难堪”?唯一的解释是方以智的被诬,乃是名节被污,其所恶有甚于死者。不愿“对簿虏廷”,下拜于异族衣冠之前,惟有一死,可免此厄。而既死则不独自洗其无端之污。且当时谈及方案,如遇猛虎瘟疫,避之惟恐不速不远,则期望公道自在人心,舆论能为之洗刷,亦不可能。是故方中通“不畏死,血满纸,痛哭陈情详院司”。而方中通妻陈舜英,《粤难作夫子被羁》一诗:“便捐男子血,成就老亲名;君指天为誓,余怀刃是盟”,亦道出底蕴,方中通“指天为誓”者,必是父诬不白,宁死不出狱。此与季辛吉名誉不能洗刷,便当辞职的坚决表示,意思约略相仿。 于此,可知方氏仇家所构陷方以智的罪名,必然以智九死所不甘诬服者。论案情,则自为牵涉及于可召族诛巨祸的谋反大逆;但以忠于明室的遗民反清,理所当然,即或被诬,于名节何损?而竟非以死相争不可,则所诬以何案,略知清初史实者,皆可指而出之。留待后论。 我又颇疑,构陷方以智者,为方中通的至交,甚或曾同问学于穆尼阁。《论交篇》起始,以二十余句强调人情险巇,决非无因而发,余如次: “交道诚难论,何况在今日,变幻态无穷,险巇情不一。张耳、陈余少相知,安知凶终机在刎颈时?孙膑、庞涓不同学,安有复有黥刖之惨,马陵之悲?茫茫天地一开眼,古令人情若印板,愈厚愈密愈益疏,四海九州之人如同产。噫嘻肤上毛,欲割便挥刀;区区胶投漆,何得久坚牢?又如相依复相迁,幸舍代舍迁不倦;今朝武安座上逢,昨晚魏其门下见。较量轻重只争毫发间,趋舍何必死生与贵贱?” 此诗引用古人凡五,“今朝武安座上逢,昨夜魏其门下见”,乃指籍福。“幸舍,代舍”典出《史记孟尝君传》,处宾客的馆舍分三等:传舍、幸舍、代舍。总结此诗所引五古人而欲表达其对交道的看法是:见利忘义。引孙膑、庞涓的故事,则又似同学忌才。总之,整首诗以三分之一的篇幅以证交道难论,决非全然为了反衬下文“忽然一遇侯公子”;而是有本事在内的。 至于当时新旧派历法之争,则不仅学术之辨,意气之争,更关乎生死祸福,穷通富贵,其事之严重,以及争斗之烈,远超过后世的想象。只以在学术上康熙亲自主持,且新优于旧,亦成定论;故旧派无法翻案,其争斗过程,遂亦渐渐泯灭;蛛丝马迹,犹可想见彷佛。阮元辑《畴人传》,杨光先传后有论。 “论曰:钱少詹大昕曰:‘吾友戴东原尝言:欧罗巴人以重价购《不得已》而焚毁之,盖深恶之也。’光先于步天之学本不甚深,不旋踵而败,宜哉!然《摘谬十论》……则固明于推步所不能废也。元(阮元自称)所藏《不得已》卷末有杂记数条,不著撰人名氏,中一条云:歙人言,光先南归至山东暴卒,盖为西人毒死。” 洋人购杨光先所著《不得已》而毁之,其事不可知。戴东原虽为大儒,于永乐大典中搜得王锡阐、梅文鼎所未及见的算书,能正伪补脱,可知其天算之学的造诣,但戴氏著作中,有《气穴记》一卷、《葬法赘言》四卷,是犹不免将天文地理与堪舆混为一谈。则于历法恶西洋而为杨光先张目,亦无怪其然。至于“西人毒死”杨光先,就情理而言,殊不可能。不过,杨光先一疏,谓选荣亲王葬期错误,用心实嫌恶毒,汤若望被诬既已大白,杨光先陷诸台官于死而竟不抵罪,自为死者家人亲友所不甘,因而采取报复行为,或者有之。 以上假设祸由方中通而起,乃因介入新旧历法之争而结怨;或者为人见利忘义而出卖,皆待进一步求证,始可判断此假设有无成立的可能。但方以智被诬的谋反案,必与吴三桂有关。换言之,即助吴三桂谋反,则笔者自信,此一假设,定必不误。 吴三桂叛清,事起于康熙十二年冬,但异谋早著;而满清忌吴,则更早始于吴三桂入缅杀永历帝以后。刘健述所著《庭闻录》卷四: “康熙元年十一月十一日,诏加吴三桂爵平西亲王。二年,奏缴大将军印。有内大臣谕三桂子额驸应熊曰:‘往日永历在缅,边方多故;故予若父将印,重事权也。今天下大定矣!据之不还何为者?’三桂不得已具疏上之,怏怏不怿。” 此为忌吴的明证。康熙自言,亲政后以三事自矢,必欲底成。其一即为撤藩。自鳖拜伏诛,开始积极着手,而以吴三桂为第一目标。 按:康熙八年五月诛鳖拜后,六月以米思翰为户部尚书;九年二月以金光祖为广东广西总督,马雄镇为广西巡抚;四年以蔡毓荣为四川湖广总督;七月以王辅臣为陕西提督;十年五月以朱国治为云南巡抚,十一月以明珠为兵部尚书。据此人事调动,可以析出其意义如下: 一、康熙自诛鳖拜后,立即开始部署撤藩,而以米思翰调补户部尚书为其起点。 二、撤藩的第一目标为吴三桂;亦以吴三桂难制为第一顾虑。康熙九年对西南、西北文武大员的调动,完成了对吴三桂包围的态势。 三、康熙十年调朱国治为云南巡抚,为对吴三桂态度强硬的表示。而以明珠为兵部尚书,则是决心用兵了。 这三点分析,可从上述诸人的背景、性格求得解释。兹先述米思翰,此人出身于满洲八大贵族之一的富察氏,至乾隆年间极贵,米思翰子李荣保,为高宗孝贤纯皇后之父。李荣保子傅恒为大学士;傅恒子福康安“一身被异数十三”,而实为高宗的私生子,笔者别有考证,不赘。《清史稿.米思翰传》: “米思翰……授内务府总管,辅政大臣从假尚方器物,力拒之。圣祖亲政,知其守正,授礼部侍郎;八年擢户部尚书,列议政大臣。是时,各直省岁赋,听有政使存留司库,蠹弊相仍,米思翰疏请通饬各直省,俸饷诸经费所余,悉解部。由是勾稽出纳权,尽属户部。十二年,尚可喜疏请撤藩。吴三桂、耿精忠疏继入,下户兵工部,米思翰与兵部尚书明珠议,三藩并撤。有言吴三桂不可撤者,以两议入奏,米思翰坚持宜并撤,议乃定。” 撤藩原为康熙早已默定于心的决策,但当时满清亲贵大臣中或畏三藩势力;或受三藩笼络,反对撤藩者甚多。吴三桂子应熊又尚至为额驸,等于他父亲派在京中的坐探,所以康熙对撤藩之意守持甚密,惟与少数近臣密商,米思翰与明珠皆力赞帝意者。其后米思翰一家之贵,固与此不无关系。明珠贪黩弄权,而康熙曲予优容,在撤藩之先,康熙深思熟虑,早已料定,决不能如宋太祖杯酒释兵权之轻易;如最后决裂,不能不用兵,则所持者何?自应有一打算,用米思翰为户部尚书,并即展开整理财政的工作,即为筹饷的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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