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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忠节即魏大中,黄忠端即黄尊素,太冲者鼎鼎大名的黄宗羲也。魏、黄皆死于天启四年汪文言之狱;阮大铖与魏大中之结怨,起于吏科部给事中出缺。以年资推论,递补名次,阮在第二,魏在第三。阮大铖得魏忠贤之助,排去第一候补者,坐待升官时,吏部尚书赵南星恶其为人,插手干预,援用例行调任的规定,将阮逐出吏科,于是魏大中意外地得以坐升吏科长官。阮大铖既恨赵,更恨魏。魏大中虽为东林健者,但气度稍狭,以地域为门户,山东、江西两省的京官中,颇多怨家。因而阮大铖得以唆使同恶,指参左光斗、魏大中与汪文言朋比为奸——左为魏忠贤所切齿;汪的官职是“内阁中书”,为东林的智囊,自亦为魏忠贤所欲去而甘心者。阮大铖所以将左、汪拖在里面,目地就是投魏忠贤之所好;只要左、汪成狱,不怕魏大中不“陪斩”。

  汪文言之狱,由于镇抚司刘侨接受了黄尊素的劝告,大事化小,除汪文言廷杖褫职以外,其它一无株连。不久,杨涟击魏忠贤,疏劾大罪二十四;但以首辅叶向高迟疑瞻顾,不敢放手支持;以致魏忠贤的处境得以“转危为安”,而叶向高反不安于位,辞官回闽。

  叶向高为东林所倚,为人持正,且多智术,可以笼络群阉,藉为约束。向高既去,韩爌代之为首辅,手段远不如叶。于是阉党大为得势,东林前辈赵庵星、高攀龙先后被逐;接着又逐杨涟、左光斗及陈贞慧的父亲陈于庭。

  又不久,汪文言之狱复起。阉党中有名的刽子手、镇抚司许显纯,交下一纸名单,要汪文言诬供。汪不肯,许显纯便亲自捉笔,写了一份汪文言的“供词”,将东林中人,都牵引在内。而以杨涟、左光斗、魏大中、太仆少卿周朝瑞、御史袁化中、陕西副使顾大章六人,为受辽东经略熊廷弼的贿,被逮下狱,诸毒备尝,惨死狱中。其时为天启五年七月廿六日深夜;狱卒迟数日报“病毙”,以致魏大中的遗骸腐烂不可辨识。六人中唯一未死于镇抚司者,为顾大章,移刑部狱。杨涟等人在狱中如何遭受荼毒,即由顾大章所传述而成信史。

  当魏大中由浙江嘉善原籍被逮时,长子字子敬,名学洢,“号恸欲随行”,大中不许,于是学洢:

  微服间行,刺探行居。即抵都,逻卒四布,变姓名匿旅舍,昼伏夜出,称贷以完父赃,赃未竟而大中毙,学洢恸几绝。扶榇归,晨夕号泣,遂病;家人以浆进,辄麾去曰:“诏狱中,谁半夜进一浆者?”竟号泣死。 (《明史卷二二四.魏大中传》)

  此即冒辟疆所谓“魏忠节死忠,长子子敬死孝”。子一为魏大中次子,名学濂,刺血上书,“痛述公兄死于怀宁(阮大铖)”;理所当然。倾人之父,而又不许其子申诉:“以茕茕就试”之孤儿,竟欲得而甘,阮大铖实如近时司法文书习见的用语:“恶性重大!”其为陈贞慧等所深恶痛绝,固亦理所当然。

  按:崇祯二年“定逆案”,凡阉党分为七等,阮大铖工于心计,当奔走魏阉之门时,心知其不足久恃,辄私赂门者,取还名刺;因而交往的证据不着,得列为第五等,“论徒三年输赎为民”。所谓“城旦”,乃“旦起治城”,即服劳役,为四岁刑;此则概括指其曾受徒刑。终崇祯之世,阮大铖废斥不用;但其居心行事,无疑地为国家的祸根隐患,因而乃有崇祯十一年戊寅,为复社名士群起而攻的一重公案。

  于是而有“留都防乱公揭”之宣布。陈贞慧曾为文志其始末;缘起如此:

  崇祯戊寅,吴次尾有“留都防乱”一揭,公讨阮大铖。大铖以党崔、魏案论城旦,罪暴于天下;其时气魄尚能奔走四方士,南中当事多与游,实上下其手,阴持其恫喝焉。次尾愤其附逆也,而呜驺坐舆,偃蹇如故;士大夫缒绻,争寄腹心,良心道丧。一日言于顾子方,子方曰:“杲也不惜斧锧,为南都除此大憝。”两人先后过余,言所以。余曰:“铖罪无籍。士大夫与交通者,虽未尽不肖,特未有逆案二字提醒之,使一点破,如赘瘫粪溷,争思决之为快,未必于人心无补。”次尾灯下随削一稿,子方毅然首倡;卧子亟叹此举为仁者之勇。

  于此可知,“留都防乱公揭”内容的设计,出于陈贞慧。吴次尾名应箕,安徽贵池人,虽是一名秀才,而“罗九经,二十一史于胸中,洞悉古今兴亡顺逆之路。名虽不登朝籍,而人材之邪正,国事之得失,了如指掌。”(朱竹垞《静志居诗话》 )。南明覆后,吴应箕起义兵抗清,被难。顾子方名杲,东林创始者顾宪成的孙子。卧子指陈子龙,青浦人;前一年方中进士,其时丁忧居乡,往来南都,见此举而赞叹为“仁者之勇”,可以想见此一公揭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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