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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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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案就在田光的苍老如霜天鹤唳的笑声中,抬了上来,有酒有肉,可算盛馔;田光以一盂热汤相陪,很殷勤地劝荆轲努力加餐。 那知他饿过了头,反丧失了食欲。但这一来,也更显得他的从容优雅。一面吃,一面谈,到了夜深,田光派个人持着火炬。把他送到旅舍,敲开了门,交给店家安置。 第二天是个大晴天,一觉醒来,红日满窗;荆轲在床上就动了游兴,但随即想到高渐离要来,特别是想到高渐离的筑,更有一种莫名的喜悦——乐和酒,是他生平最大的嗜好,美酒易求,那令人三月不思肉味的清音妙律,难得一闻,万万不可错失。 因此,起床漱洗,进了朝食,他只在窗前闲坐,静等高渐离携筑来访。 这样枯坐等待,少不得也盘算、盘算心事,他把昨天下午,自到燕市邂逅高渐离开始,一路往下回忆;想到秦舞阳慑服在他的镇静功夫之下,以及路人所投予他的钦敬的眼光,不自觉地浮起怡然自得的微笑。 他在想,他的行径,一定已为燕人在热烈地谈论了。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一个非常好的表现的机会——慢慢会传到太子丹耳朵里,高车驷马迎入东宫。而况还有田光——一念及于田光,他随即联想到饿得发昏的那份窘况;但此时回忆,却是充满了得意,他觉得自己养气的功夫。确有进境了。任何人遇到那种境地,都会无法忍耐;而他忍下去了,并且忍得很漂亮,行所无事,不躁急,不矫饰。他想,田光该会欣赏他的风度。 然而,他又不免怀疑。田光虽老,耳聪目明;怎会昏愦得忘掉为特地邀来的宾客具餐?而且,当时腹如雷鸣,他也不致于会听不见。然则是听而不闻么?若是如此,又为了什么? 不管怎么样,这是一段笑谈。他打算等高渐离来了,要说给他听,相与拊掌一笑。 一等等到黄昏,始终未见高渐离的踪影;而且,田光也没有派人来招呼。这是不合情理的;他虽不免困惑,但也很快地丢开了。他猜度着。其中一定有个令人意想不到的原因在内。譬如,他们忽然都有了突发的事故,需要料理,一时照顾不到他,也是有的。 于是,他拿了钱叫店家沽酒割肉;在灯下看着吕不韦门客所著的《吕氏春秋》,陶然一醉,便入梦乡。 再下一天,他估量着高渐离一定会来,仍在旅舍等候。结果。依然如昨。这一下,荆轲心里有气了;但是,每一生出忿念,他立刻便有警觉;同时,极力把胸中那股不平之气压了下去,以致于消失。 气是消失了,疑惑却还是要求个水落石出。高渐离不来;何以田光也置之不理?既然他把自己安排在这旅舍中,便算是他的宾客,好歹有个交代。这样子为德不卒,决不似年高德劭的长者的行为。 一想到此,荆轲感到事情不妙,觉得自己该有个打算;打算一个退步。第一着是先把情况打听个明白。 于是,他闲踱到前廊,进门那间屋子中的旅舍主人,老远便站了起来,向他拱手招呼。 “客人请坐。”旅舍主人向同屋中在闲谈的汉子介绍:“这位就是昨天制服了秦舞阳,救了白七性命的侠客。” “哦——”屋中顿时出现了一片嗡嗡之声,同时都表现出敬仰优礼的姿态,让出上位,招待荆轲。 他以谦逊的微笑,向所有人以目示意,然后,又推让了一会,才入上坐。 他看到那些人,略显拘谨,心里微有不安;便即说道:“各位请照常谈话。荆某观光上国,正好从各位的高论中,领略此间的风土人情。”话是这么说,但原来的气氛,实在已被他这位不速之客扫除了。大家都拿他作个对象,殷殷致其寒暄之意。这在荆轲,自然应付裕如;可是他想从别人口中打听田光和太子丹的目的,却是落空了。 暮色渐起,人群散去。最后只剩下荆轲、店主人和另一个浓眉大眼,看上去傻兮兮的大汉——荆轲请教过他的姓名,名叫武平,说得一口极浓重的齐鲁口音。 “嗨!姓荆的,”武平一直不曾开口,开出口来粗鲁万分,“俺请你喝个酒。喝不喝?” “怎么不喝?”荆轲欣然答应。 “好,你等着!”武平在他肩上使劲一拍,借势站了起来,扬长而去。 店主人原以为武平不谙礼数,过于卤莽,怕荆轲心中不快。见他这个样子,方始释然,而且也佩服他的涵养,但仍旧为武平作了解释:“这姓武的朋友,不会说话,心是好的。” “质直淳朴之士,近年是难得的了。”荆轲这样回答。 “像足下这样和易近人,也是很难得的。” 荆轲笑笑不作声。心想;我的长处就只是“和易近人”么?不过有这项长处倒也不坏。到处可以结交朋友——朋友是越多越好,特别是在榆次与盖聂论剑以后,他越发感到意气之争,有百害而无一利,非浪迹天涯,待价而沽的策士所应为。 这样想着,他决意要交武平这个朋友。因而他问店主人,“那位武兄,以何为业?” 店主人作个诡秘的微笑:“回头你就知道了。” 不一会武平来了,左手提一葫芦酒;右胁下挟一条极肥的黑狗。放下酒葫芦,把那条狗提得高高地,得意地说:“看、看!” 六畜中除了“太牢①”,就数狗肉好吃;店主人咽了口唾沫,极口赞道:“好,好,好肥!又是黑的。今天我可叨贵客的福了。” (①太牢,此为古代祭祀使用的畜牲:六牲的最高规格,一般来说只有天子可以使用,主要用于祭天。太指的是大;牢之意是指在祭祀之前将牲畜圈养起来有牢困的意思。) “只是没有好酱。” “我有,我有。”店主人说着便掳掳衣袖,走向设在廊前的土灶,“我来烧水。” 荆轲不便坐视,准备脱了长衣,也去帮忙。武平一见便大声说道:“你别动!替俺好好坐着。你不是干这个的,别来瞎起劲。” 荆轲知道,说任何客气话,在武平都不会欣赏的,倒不如听他的话,老老实实地袖手旁观。 这时,他才发觉,武平原来以屠狗为生。那么一条雄壮的狗,在他手下,只是听任宰割。一刀割破了喉管,放净了血,朝汤锅中一丢,褪了毛,再拎起来,狗身上还有极细的毫毛,这也有办法,就地烧起一把麦秸①,把那条狗滚转着烧光了细毛,然后剖肚开脏。(①麦秸,去了穗的禾秆。) 武平伸手进去一掏,掏出一块红紫斑斓,夹杂着创口新肉样的那种粉红色的东西,难看得令人恶心,荆轲一见,不由得皱起了眉。 “这玩意不能要。”武平说,“怎么说‘狼心狗肺’?便是这样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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