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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九


  思量到此,决意不受这个“会办”之名。拟好电报稿子,拿去跟曾国荃商量,却很受了一顿奚落,指他独善其身。这倒是诛心之论,陈宝琛无话可答,当然亦不肯打消原意,照旧将电奏发了出去。

  军机处寄发的“电旨”,很快地到了,陈宝琛受了一顿申斥,措词相当严厉,电文中暗示,如不遵命,便有严谴。陈宝琛无法,只好跟着曾国荃到上海。

  其实曾国荃也辞过一次,不过他幕府中有老于吏事的高手,顾虑到会碰钉子,不敢正面请辞,假作尚未奉到电旨,先陈所见:“疆臣战将,不敢与闻和议”。军机处接到电报,自然诧异,电信瞬息即达,又是密旨,电报局何敢怠忽?细细参究,方才悟出曾国荃的妙用。当然不宜拆穿他的花样,将计就计回了一个复电,认为他是未奉电旨以前方有此电奏,如今已经将派曾国荃在上海议和一事,通知法国,倘不赶紧赴会,就是失信。如果说疆臣战将,不应议和,那么李鸿章难道不是疆臣?最后又特别慰抚,说如“所议无成,即回江宁布置,并非以办事棘手之局,责该督以必行。”

  话虽如此,曾国荃既然受命,自然希望和议有成,交涉中最棘手的是赔偿兵费,如果在这一层上不能让步,议亦无益。因此,去上海以前,首先要探明朝中意向,在这方面到底作何打算?

  就在这时候,李鸿章函电交驰,先作了交代,声明三点:第一、北圻撤兵之事,迟延有因,依照万国公法,不算背约;第二、福禄诺临行以前,提出撤兵的限期,当时已加驳斥,既无公文照会,何足为据;第三、谅山的冲突,法国指华军先埋伏动手,不足听信,实际上是法军先开第一枪。

  此外又有一个很要紧的电报,正就是曾国荃所亟亟乎想了解的一件事,李鸿章表示,法国如果提出赔偿兵费的要求,数十万两银子,可以允许。又说:“各国公论,万不足恃”。这因为新派在总理衙门行走,颇为掌权的张荫桓,正在托美国驻华公使杨约翰,建议华府,调停中法争端,主张将李鸿章与福禄诺所订的天津简约,交付各国公断。李鸿章怕曾国荃对此寄予深望,因而观望,所以特为提醒一句。

  就在曾国荃检点行装,准备专程赴会之际,北京方面仍在继续交涉。法国代理公使谢满禄给了总理衙门一个照会,声明上海会议必须先允许赔偿,方能开议细约,法国在华的海陆军,暂以西历八月一号为期,按兵不动。这是变相的另一通最后通牒,只是将限期放宽了五天而已。同时法国非正式表示的态度,亦很强硬。据报纸记载,一旦中法交涉破裂,兵戎相见,法国军舰不但会攻击福州及基隆,同时亦会攻击招商局的轮船。这个消息在他人并不注意,在李鸿章及他左右的少数人,却是入耳惊心,寝食难安。

  招商局是李鸿章假公济私的利薮。先以“各省在沪殷商,或自置轮船,行驶各埠;或挟资本,依附西商之籍,若中国自立招商局,则各商所有轮船股本,必渐归官局,似足顺商情而强国体”为名,在同治十三年奏准“试办”。而这年浙江漕米北运,海舶不足,由李鸿章策动浙江海运局总办,候补知府朱其昴建议,即由未来的招商局承运浙漕二十万石,酬庸的条件是由朱其昴筹办招商局事宜。

  设在上海的招商局,不由两江总督或江苏巡抚管辖,却由北洋大臣遥制。李鸿章当然也知道此举揽权过甚,遇到稍微厉害些的两江督抚,一定会据理而争。所以试办之初,特为声明:“所有盈亏,全归商认,与官无涉。”将招商局的性质确定为商办,就当然可以拒绝任何衙门的干预。

  但是招商局名为商办,其实是官办,户部虽只借出制钱二十万串,合银六万两,而东南各省藩库、海关,由于李鸿章的力量,都有“闲款”放在招商局生息,利息极薄,在七八厘之间。至于营运收入,光是漕米一项,每一石发水脚银五钱三分一厘,一年以运漕六十万石计,就可以坐收三十万银子,真正是包赚不亏的无本生意。

  为了招商局的筹办,由浙漕海运,沙船不敷应用而来,所以不得不笼络掌管浙江海运已有十余年的朱其昴,而李鸿章所信任的,却是常州的一个秀才,捐班州县分发到直隶的盛宣怀。盛宣怀又联络广东一个商人唐廷枢来对抗朱其昴,李鸿章听从盛宣怀的策划,先奏请以唐廷枢为总办,朱其昴为会办,之后加委盛宣怀和徐润为会办,而朱其昴的胞兄朱其诏创局有功,似乎不便抹煞,为了掩人耳目,亦加派在内。招商局合计一总办、四会办,而实权都握在盛宣怀手中,间接也就是握在李鸿章手中。

  由于招商局在营运上享有特权,所以一开办生意就好,但亦是一开办弊端就生,开支浮滥,冗员极多,帐目中不明不白的支出,比比皆是。好在名为商办,任何人亦不能干涉。若想干涉,有李鸿章挡在面面,告到京里,军机处和总理衙门,都是李鸿章的同年沈桂芬当权,也是“内外相维”,全力弥缝,怎么样也不能将招商局的那笔烂帐掀开来,更不用说想掘盛宣怀的根。

  不过两三年工夫,招商局已设了十九个分局,有十艘轮船跑南北洋航线,南起香港,北至牛庄,营业鼎盛。这一来上海的洋商船公司,如太古、怡和、旗昌各洋行,不能不联合起来排挤招商局,压低运值,争揽客货。招商局为谋对抗,必须增加资本,扩大规模,正好美商旗昌银行,经营不善,股票跌价,盛宣怀设计收买旗昌银行,谈判成功,收买旗昌洋行的轮船,作价二百万两,码头、栈房作价二十二万两。由李鸿章奏准,两江拨借五十万两,浙口、江西、湖北共同拨借五十万两。在这笔交易中,盛宣怀很发了一笔财,照例的回扣以外,还“戴了帽子”。而从旗昌买来的船,计有江轮九艘、海轮七艘、小轮四艘、趸船六艘,数目虽不少,性能却不见得好,成了招商局一个极重的包袱,每个月须亏负五六万银子之多。

  这是光绪二年年底的事。不到一年,就有个御史上奏,指责招商局“置船过多,载货之资,不敷经费,用人太滥,耗费日增。”

  董儁翰的奏折中又说:“招商局各轮船每届运载漕粮之际,各上司暨官亲幕友,以及同寅故旧,纷纷荐人,平时亦复络绎不绝。至所荐之人,无非纯为图谋薪水起见,求能谙练办公者,十不获一,甚至官员中亦有挂名应差,身居隔省,每月支领薪水者。”这是承漕运的遗习,照例用来“调剂”候补州县的办法,无足为奇,只不过从无“隔省”不相干的人,亦可“挂名应差”。这所谓“隔省”就是指直隶而言。

  这个奏折,措词不算峻厉,但按常规,理应查办,却由于沈桂芬的斡旋,只命南北洋大臣通盘筹划,认真整顿。这反倒给了李鸿章一个机会,明里张大其词,说英商太古洋行如何“跌价倾轧”,暗中承认购自旗昌洋行的轮船“年久朽敝”,而整顿之法,主要的是各省官帑,超过“商股”将及三倍的一百九十万银子,“缓息三年”,到光绪六年起,分五期拔本,每年缴还三十八万两。换句话说,是公家免息借出巨款,供盛宣怀之流的“商人”去做生意。同时还有一个附片:“请旨敕下江苏、浙江督抚,漕米须分四五成拨给招商局轮船承运,不得短少,余归沙船装载,以示体恤。此外江西、湖北采买漕米,仍照案归局运津”。李鸿章说这些整顿办法,“上不亏国、下不病商”。同时在折尾声明,这个折子是他“主稿”。暗示招商局归北洋所管,与南洋大臣的关系不大。

  招商局那些“商总”因祸得福,而盛宣怀则更是官运亨通,补了天津道为李鸿章筹办电报局。但是旗昌洋行一案,风风雨雨,流言始终不息,而内幕亦逐渐揭露。盛宣怀经手这笔交易,有明暗两面的好处,明的是得回扣百分之五,暗的是旗昌经营不善,股票跌价,盛宣怀以七折收购,再由旗昌出面实足卖给招商局。明暗两面的好处,总计百分之三十五,二百二十二万两银子,有七十多万落入盛宣怀私囊。至于李鸿章分到多少,无可究诘,只是李家在招商局有干股,却是尽人皆知之事。

  转眼三年已过,到了该拔本的时候,招商局的“商总”又出了花样,以积欠旗昌洋行船价六十九万两,不能不先行拔还,“以免外人贻笑”的理由,请李鸿章出奏,以每年所运漕米应领水脚运费抵还。这就是说,如果各省漕米不交招商局承运,应拔官帑,即无着落。此外又有一个附片,一则说:“招商局之设,系由各商集股作本,按照贸易规程,自行经理”;再则说:“创办之初,奏明盈亏全归商认,与官无涉”;三则说:“商务应由商任之,不能由官任之,轮船商务,牵涉洋务更不便由官任之。”这样反复声明“商办”,就是为五年以后留余地,只要每年有六十六万石漕米北运,水脚运费抵还官帑,则到了光绪十年,官帑还清,整个招商局就都落入“商总”手中了。

  但是到了六月间,两江的局面有了变化,刘坤一调任江督兼南洋大臣。他是老湘军的系统,当然不会象沈葆桢、吴元炳那样听李鸿章的话。于是,湘淮两系的利益,在东南膏腴之地发生了冲突。

  首先发难的是王先谦,官拜国子监祭酒,也是响当当的清流,奏折之中有建言、有搏击,笔锋所及,盛宣怀首当其冲,王先谦替他下了八个字的考语:“营谋交通,挟诈渔利。”

  “挟诈渔利”,即指收买旗昌轮船有瞒天过海的计谋在内;“营谋”当然是指百计取悦于李鸿章,得获重用而言;“交通”二字,在这些地方常为“交通宫禁”、“交通近侍”的省略语,这例也不是无的放矢,而且王先谦本人也牵涉任内。盛宣怀走通了李莲英的路子,常有“孝敬”,而王先谦据说用过李莲英的钱,人言藉藉,大损清誉,然而并不影响他弹劾盛宣怀,尤其是因为其中有整顿招商局的建议,更不能不发交南北洋大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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