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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


  可是现在是在火车上啊,到哪找热咖啡呢?

  而只要开水一冲就可饮用的三合一速泡咖啡,对我来说,跟普通的饮料并无差别。

  我是在喝咖啡喝得最凶的时候,认识荃。

  大约是在研二下学期,赶毕业论文最忙碌的那阵子。

  那时一进到研究室,第一件事便是磨咖啡豆、加水、煮咖啡。

  每天起码得煮两杯咖啡,没有一天例外。

  没有喝咖啡的日子,就像穿皮鞋没穿袜子,怪怪的。

  这种喝咖啡的习惯,持续了三年。

  直到去年七月来到台北工作时,才算完全戒掉。

  今年初看到痞子蔡写的《爱尔兰咖啡》,又勾起我喝咖啡的欲望。

  写封E-mail问他,他回信说他是在台南喝到爱尔兰咖啡,

  而非在小说中所描述的台北。

  他也强调,只要是道地的爱尔兰咖啡,在哪喝都是一样的。

  爱尔兰咖啡既然崇尚自由,自然不会限制该在哪种咖啡馆品尝。

  他在信尾附加了一段话,他说爱尔兰咖啡对他而言,是有意义的。

  但对别人来说,可能就只是一种咖啡而已,没什么了不起。

  与其想喝属于别人的爱尔兰咖啡,不如寻找属于自己的珍珠奶茶,或是可口可乐也行。

  就像是明菁送我的那株檞寄生一样,对我来说意义重大。

  但在别人眼里,可能只是一根金黄色的枯枝而已。

  明菁说得没错,离开寄主的檞寄生,枯掉的树枝会逐渐变成金黄色。

  我想,那时刚到台北的我,大概就是一根枯掉的檞寄生枝吧。

  别人找的是饮料,我找的,却是新的寄主植物。

  可是对于已经枯掉的檞寄生而言,即使再找到新的寄主,也是没意义的。

  从台北到台中,我已经坐了二个小时又四十五分钟的火车。

  应该不能说是“坐”,因为我一直是站着或蹲着。

  很累。

  只是我不知道这种累,是因为坐车?

  还是因为回忆?

  这种累让我联想到我当研究生时的日子。

  考上研究所后,过日子的习惯开始改变。

  我、柏森、子尧兄和秀枝学姐仍然住在原处,孙樱和明菁则搬离胜九舍。

  孙樱在工作地方的附近,租了一间小套房。

  明菁搬到胜六舍,那是研究生宿舍,没有门禁时间。

  孙樱已经离开学生生活,跟我们之间的联系,变得非常少。

  少得像八十岁老人的牙齿。

  不过这少许的连系就像孙樱写的短篇小说一样,虽然简短,但是有力。

  这力量几乎摇撼我整个人生。

  我会认识荃,是因为孙樱。

  其实孙樱是个很好的女孩子,有时虽然严肃了点,却很正直。

  我曾以为柏森和孙樱之间,会发生什么的。

  “我和孙樱,像是严厉的母亲与顽皮的小孩,不适合啦。”柏森说。

  “可是我觉得孙樱不错啊。”

  “她是不错,可惜头不够圆。”

  “你说什么?”

  “我要找投缘的人啊,她不够头圆,自然不投缘。”柏森哈哈大笑。

  我觉得很好奇,柏森从大学时代,一直很受女孩子欢迎。

  可是却从没交过女朋友。

  柏森是那种非常清楚地知道自己到底喜欢哪种女孩子的人。

  如果他碰上喜欢的女孩子,一定毫不迟疑。

  只不过这个如果,一直没发生。

  我就不一样了,因为我根本不知道我喜欢哪种女孩子。

  就像吃东西一样,我总是无法形容我喜欢吃的菜的样子或口味等等。

  我只能等菜端上来,吃了一口,才知道对我而言是太淡?还是太咸。

  认识明菁前,柏森常会帮我介绍女孩子,而且都是铁板之类的女孩。

  其实他也不是刻意介绍,只是有机会时就顺便拉我过去。

  “柏森,饶了我吧。这些女孩子我惹不起。”

  “看看嘛,搞不好你会喜欢喔。”

  “喜欢也没用。老虎咬不到的,狗也咬不到啊。”

  “你在说什么?”

  “你是老虎啊,你都没办法搞定了,找我更是没用。”

  “菜虫!你怎么可以把自己比喻成狗呢?”

  柏森先斥责我一声,然后哈哈大笑:

  “不过你这个比喻还算贴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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