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蔡智恒 >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 上页 下页


  天ㄚ!我怎么会突然冒出一句这么有深度的话呢?这句话大概可以列入网路年度十大佳句了。我想唐伯虎复生,也不过如此吧!?虽说我是受到阿泰的薰陶,但我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更难得的是,我说这句话时,敲键盘的手竟然一点也不会发抖,看来我的确有在情场中打滚的天份。我深深地被自己的天赋异禀所感动……

  “呵:)……那么明早见了……晚安……痞子”“小小吐槽一下……应是今早见……晚安you too”离了线,忍不住想学电视里的广告大叫:“我出运了……我出运了”。看来这次打击,有希望能敲出一只安打。而研究室的窗外,那只野猫的叫春声又更响了……

  “ㄚㄚ……给我一杯壮阳水……换我一夜不下垂……”,听到这首改编自刘德华“忘情水”的变态歪歌,就知道是阿泰回来了,看来今夜又有个女孩惨遭毒手。

  阿泰常说他不是不想定下来,只是他条件太好,反而会让女孩子有不安全感。所以他说,“余岂好色乎……余不得已也……”。

  这当然是狡辩,但其实很多男人或多或少都有阿泰的性格。

  所差别的只是条件不够,无法风流而已。

  我告诉阿泰,我刚遇见轻舞飞扬了。

  “恭喜恭喜……如此际遇……岂能无酒?……”

  开玩笑,我明天还得早起,喝酒会误事的。

  “也对……等你失恋时再喝……”

  哇ㄌㄟ……你这样彷佛是在诅咒我……

  “我干嘛还彷佛……我根本就是在诅咒你……”

  Horse's,要不是看在我打不过你的份上,你早就血溅五步了。

  “痞子……别生气……我用的是心理学上的洪水猛兽法……在你有所期待时,狠狠地泼你冷水……你才能步步为营,攻城略地……”

  其实这样也对,要不是这桶冷水,我一定会得意忘形。

  我是个日夜颠倒的人,早上10点以前起床对我而言,是有点难度。

  “阿泰……明早叫我起床……”

  “细细回忆……你的淫荡……彷佛见你……床上模样……”

  他改唱刚泽斌的“你在他乡”。看来,别指望他了。

  所以,我调了两个闹钟,一个放床边;一个放在离床最远的角落。

  这样我才能确保闹钟不会只叫醒我的食指。

  “痞子……这么巧……”

  还好,虽然睡过头,但仍然准时在10点上了线。

  “是ㄚ……怎么这么巧……”

  女孩子真是奇怪的动物,明明是早就约好的事,偏要装作一付偶然邂逅的样子。大概是琼瑶的小说看太多的缘故吧!

  她们总觉得靠缘份邂逅的男人最美好。

  而且男人的美好程度会跟邂逅的浪漫程度成正比。

  “痞子……你在吹牛……”

  吹牛?……好,我说给你听。举例而言,在夏天的海滩边邂逅的男子一定要会跑步,要有粗犷的长相,要有古铜泛红的皮肤,要有海水般明亮的双眼,最好还要有爽朗的笑声。

  然后一面呼喊着女主角的名字,一面朝她飞奔,再抱起她逆时针转三圈。

  “痞子……你再吹ㄚ……”

  不喜欢夏天?……好,换个季节。

  在秋天的街道上邂逅的男子一定要带副眼镜,要有斯文的书卷味,手里要抱着一本诗集,最好要踩着满地的落叶,发出沙沙的声响。

  然后嘴里轻轻吟着雪莱或叶慈的诗,再深情地告诉女主角她比诗还美。

  “痞子……你在乱掰ㄛ……”

  我在掰?……好,不说时间的邂逅,改用地点的邂逅。

  在无人的山中邂逅的男子一定要留长发,要有艺术家的特质,要带着一个画架、几张画布,最好要有很多小鸟停在他身旁看他作画。

  然后女主角也许脱光光当他的模特儿,或静静地欣赏着他的专注。

  “痞子……你吃错药了……”

  吃错药?……好,换个比较文明的地点。

  在喧闹的酒吧中邂逅的男子一定要有胡渣,要有颓废的气息,嘴里要叼根烟,要喝烈酒而不是台湾脾酒,最好还要有双冷峻的眼神。

  然后女主角应该会被酒醉的人调戏,而他则英勇而适时地打跑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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