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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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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人之水(2) 说说我这个人吧。 我是屏东人,在台南求学,大学和研究所念的是电机。 26岁退伍后一直在南科当电子工程师,到现在已经九年了。 是的,我35岁了,我刚刚说过了,你不必计算26+9。 在我的生命历程中,一共交过两个女朋友。 我在大二下认识生命中第一个女朋友,那年我20岁。 我和她同校不同系,在一场联谊活动中认识,交往了快一年。 那时我既年轻又单纯,也不太懂所谓的爱情是什么。 感觉上只要是比好朋友还要再好一点的异性朋友,就叫女朋友。 现在回想起来,我并不确定我跟她之间是否有爱情成分。 大三下刚开学就碰到情人节,我傻乎乎的跟一群和我一样傻的男孩,挤在花店里抢着买比平常贵好几倍的红玫瑰。 我抢到11朵,花了一千多块,但我毫不心疼而且还很兴奋。 我抱着花束跑去找她。她一接过花,便掉下泪来。 “你怎么了?”我很得意,脸上却装作若无其事。 “我原本决定今天要跟你分手。”她说,“但现在我改变心意了。” “啊?”第一句话让我吓一大跳,还好有第二句。 “我现在决定两天后再跟你分手。”她破涕为笑,“因为这束花让我很感动,谢谢。我们再当两天的男女朋友吧。” 这次我就真的吓得说不出话来了。 简单地说,我当天就跟她分手了,没再多等两天。 我没问她分手的理由,反正问了也得不到真正的答桉。 因为女孩通常会说:你是个好人但我们不适合之类的标准答桉。 这种答桉既不伤人又可撇清责任,但未必是她们心里真正的想法。 之后我陆续认识了几个女孩,但都没深交。 其中有一个女孩我很感兴趣,而她似乎对我也有好感。 可惜那时我快要去当兵,我不希望才刚交到女朋友便因当兵而分开,也害怕当兵期间女朋友兵变,因此只得作罢。 而那女孩在我当兵后半年就被追走了。 分手后七年,我认识了第二个女朋友,那时我已经工作了快两年。 我们是经由朋友介绍而认识,她在贸易公司当会计。 但这次的交往只维持了半年。 其实我很珍惜这段感情,也尽可能细心体贴,但我受不了她老是说:“如果你爱我,你早餐就会吃烧饼豆浆。”诸如此类的逻辑。 这意思是只要我早餐不吃烧饼豆浆,就表示不爱她。 我曾多次跟她沟通,如果她希望我做什么,请她用平铺直叙的句子。 比方可以直接说:“我希望你早点睡”、“我希望你明天来”,而不是“如果你爱我,你就会早点睡”、“如果你爱我,你明天就会来”。 但不管我说了多少次,她依然会说:“如果你爱我,你就不会叫我使用平铺直叙的句子。” 坦白说,这种逻辑没问题。 因为若P则Q成立,那么若非Q则非P必然会成立。 但重点不是这种逻辑成不成立,而是P与Q之间的关连吧。 或许我反应过度,但她每次用这种语法时我真的感到很不舒服。 由于不想因为这种小事而吵架,我只能压抑住不满。 但这种压抑法其实很不健康,因为那像是把炸药往心里堆积。 炸药不会消失,只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危险。 一旦点燃引信,爆炸的威力将十分惊人。 有天晚上我们在山上看夜景时,她说:“如果你爱我,你就会为我摘下天上的星星。” 这句话终于点燃了引信。 “如果你不爱我,你就会把裤子脱下来。”我说。 “你说什么?”她吓了一跳。 “如果你不爱我,你就会把裤子脱下来。”我问:“你要脱裤子吗?” 她看着我,满脸惊愕。 “你看,你没把裤子脱下来,所以表示你爱我。” “你……” “如果你不介意,我以后会常常用这种逻辑跟你说话。” 她应该很介意,因为看完夜景后我们就分手了。 朋友都说我太冲动了,为这种小事分手非常不值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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